海棠滴水花无力,明月登台人断魂。
两人缠绵了一阵,慢慢分开气息,各自不停地喘气。
任重楼摩挲着江紫芝潮红滚烫的脸颊,歪着嘴角说道:“一会儿我走了,你锁好门。你是我的女朋友了,今后穿衣不能再像往常。小肚子和大长腿都要裹住,被别人看去了,我多吃亏。”
听着自己男人的责怪,江紫芝却开心地眯起眼睛,乖顺地回应,“嗯,我都听你的,以后都穿长裤长褂。重楼,你喜欢我的小肚子和长腿吗?”
“无与伦比的喜欢!”
“衣服买来了,扔掉可惜。以后休息的时候,我只在屋子里穿给你看。”
江紫芝眼神逐渐迷茫,气息又急促起来。不知不觉中,她主动递上了红唇。
离开老机械厂,任重楼再次驶进夜幕。入了秋的黄粱夜间,真的是越来越冷了。任重楼心里不禁想着,天气再冷下去的话,真没法继续夜间赶这么远的路。干脆退掉农村的房子,搬到江紫芝的地方。反正她屋子里的那张床,确实很大。
咦,好像一伙人在打群架!
任重楼快要驶出市区的时候,就看到了眼前一幕。动静引起了他的注意,就好奇多瞄了几眼。仔细一看,又发现先前的猜测不算全对。
远远看着一个趴在地上,撅着屁股,脑袋深深埋进双臂环绕间的倒霉蛋,在被三四个街溜子轮番捶打。
挨打的那个人,压根就没还过手,一方纯粹是碾压另一方。
这条路是回家的必经之处,即使想眼不见心不烦,也躲无可躲。况且,就算眼睛见到了,心也不一定就会徒增烦恼。
又不是自己挨打!
看样子那个倒霉蛋,应该被打了有段时间。当场的情形,有一些诡异。那几个街溜子,一副累得气喘吁吁的样子。
有三个小混子,就坐在倒霉蛋旁边。他们有气无力地,时不时踹上软趴趴得一脚,无非是为了展现胜利者的姿态。
还有一人,弯腰扶着膝盖,就那么晾在一旁,都懒得继续动手了。
青灰色的长衫,皱皱巴巴地叠满了鞋底印子。更加接近现场了,任重楼发觉倒霉蛋的衣服,怎么会那么眼熟。
莫非是偷灯泡的那个人,那个大傻子?
正常人的话,谁会穿这么怪的衣服!
90年代的小地方,许多人还挣扎在温饱线上。至于思想上的标新立异,在黄粱市,没有成长的土壤。
回家只有一条道,任重楼不得不继续前进。距离五六米开外,他一下停住了车子。
吱吱的刹车声,在寂静的夜路上,尤其刺耳。这么一停,一下子就引起小混子们的警惕。
“那个谁,大……大兄弟,是你吗?”
任重楼本来准备喊大傻子的。只是觉得背后这么称呼没事,当面直抒胸臆,就不太好了。所以,他临机改了口。
这句话喊得没头没脑,几个街溜子相互间目光探寻。大家都以为是同伴的熟人,倒是没有先前那么警惕来人了。
听到有人隔空喊话,街溜子们还没有任何表示,趴在地上挨打了半天的人,屁股突然消失了。只见他利索地翻个身,改趴着为坐姿,毫发无伤似的回应道,“正是在下,我们又见面了,仁兄。”
确认了彼此身份,那家伙眉开眼笑,任重楼心里却泛起了愁。
本来嘛,别人打架的事情,无缘无故他是不喜欢管的。何况今晚的街溜子有四个,他也没能耐管过来。
可是,总有一些心里变态的混蛋,有事没事就欺负智商先天不足的一类人。这就叫任重楼看不过去了。
老话说“一回生,二回熟”,这不刚好,今天确实是第二次见面了。既然遇着了,如果不管不顾,良心上会有那么点过不去。
哎!福兮祸之所伏,真是情场得意,人场失意。
心里长叹一口气,任重楼决然地推车冲上去,大声喊叫道:“我爸是李纲,市公安局局长。识趣的,赶紧都给老子滚蛋!”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任重楼的这句话竟然起到了作用。
四个街溜子,虽然都是眼神怪异地看向他,到底是没有再次动手的举动。他们不约而同地起身后,搀扶一起,向前走开了。
任重楼,本来已经做好了打架的准备,却是个英雄无用武之地的结局。
只听那群远走的痞子们,嘴巴却非常不干净,纷纷破口骂着:“又一个傻逼!要不是累得没力气了,老子非抽他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