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李小可开始收拾行李,包就不带了,以免被发现。现在是夏天,带几件衣裙就好了。秋冬季的衣服厚重,现在拿过去也没个安置点。最重要的一点,背个大包不是在宣告她正在离家出走吗?等安稳下来,回来拿或者让叶子娟帮忙邮寄过去好了。
她准备下午再去一趟银行。既然现在有专车,那就直接带现金过去。到了地儿,找一家银行开户存起来,也不费事,还能省五十块手续费,这时候的五十块可不是小钱。
李小可把衣服收拾好,放入一个提袋,又把身份证、毕业证放入小挎包,这个可不能忘记。
看时间不早,李小可去厨房淘米做饭,把电饭煲插上电按下煮饭开关,就去了门口菜地,看见父母一个在挑水,一个在施肥,也没给打扰。她摘了一把豆角,几个辣椒,和两条黄瓜,准备用辣椒炒豆角,清炒黄瓜片。
李小可做好饭菜,喊父母回来吃饭。李小勇一家去了岳父母家,不会回来吃午饭。
李志国进门看到桌上摆的饭菜,略显惊讶,葛女士扫了一眼不作声,自顾去洗手。
端起碗,葛女士又不满意了:“你这菜放了多少油啊!真是会败家!”
李志国倒是很高兴:“小可第一次炒菜,能炒这么好,很不错了。”
葛女士对丈夫很是言听计从,也就不再作声,闷头吃饭。
吃完饭,李小可把碗洗了,准备再去趟银行,葛女士喊住了她,“你干嘛去!”
“我去把上个月的工资存一下。”李小可不敢说实话。
“别去了!下午家里有人来,你就在家等着!”
“哦,谁来啊?”
“你刘叔带个后生伢来,你们谈一谈。”
我的天!
李小可扶额,渣男提前来了!
上一世是9月中旬见到汪学仁,李小可本以为明天一走,这一世就完美错开了。虽说这辈子不会再让渣男有靠近的机会,但那张脸,能不见到就更好。
李小可瞬间心情不好了。
想到上一世所有的苦难都从遇见这个渣男开始,李小可没办法做到心平气和。
汪学仁的渣,不是一般的渣。
说他是凤凰男,那是侮辱了凤凰这两个字。好歹后世的凤凰男,最起码也是上了大学留在了城市,然后娶个城市的姑娘,不用花什么彩礼,甚至住着女方买的房,开着女方买的车,自己的工资用来接济农村的爸妈、兄弟姐妹和七大姑八大姨,妻子儿女交给丈母娘养,堪称完美人生。
汪学仁这渣,只有初中学历,靠着人际关系从农村来到县城,仗着汪老支书在村里的地位,把自己当成村里的太子爷。来到县城,哪怕只是个临时工,没房又没钱,仍然有满满的优越感。
女儿甜甜自从出生,这汪家老俩口没给一分钱,没买一件衣服,甚至连块尿布都没准备。李小可生下孩子,没得到一句关心的话,前公婆字字如刀,控诉她断了汪家的香火。汪学仁不单没有为妻子说一句话,还因为父母一口一个“被人嘲笑断子绝孙”而心怀愧疚。
明知道大舅哥因岳父母总接济他们而吵闹不休,仍然心安理得的接受岳父母的帮扶,作为爸爸,他也没给自己的孩子买过一件衣服,一袋奶粉,就好像这个孩子是给岳父母生的,所有开销都指着岳父母来出。
他的工资没有交给李小可,全用到了自己和他的家里人身上。结婚前他说他家里人很少来看他,结婚后他家里人来的次数着实不少,次次都是空手来,吃完饭就走。
甜甜满月那天,这老俩口带了只鸡,和一些鸡蛋来,这是唯一的一次没有空手。
当着两边亲戚的面,两张老脸都笑出了褶子,还破天荒的轮流抱了下孩子,脸上的喜悦和慈爱让李小可恍了神,她努力地辨认着,这两张笑脸,和她刚从产床下来时,看见的那两张凶神恶煞的脸,是不是相同的两个人。
月子是葛女士照顾的。每天早上4个荷包蛋,中午鸡汤,下午还是鸡汤,所有的食材都是葛女士买,葛女士做,汪学仁这个男人,只负责跟着吃,一毛不拔。
葛女士这个人,说她节俭吧,这时候她又很大方。亲家老俩口不管自己女儿坐月子,她一点不高兴都没有。她每天去菜场买鸡买菜,然后去女儿家,在那忙一天,炖好的鸡汤明明有多的,她也不喝一口,全给汪学仁渣留着。
傍晚再回自己家做晚饭,每天光走路的时间都得一个半小时,累得很。但她不叫累,反而很高兴,她喜欢在女儿家里,做家长的感觉。
而汪学仁早就用他那双精明的眼,看出了丈母娘的喜好,每天各种溜须拍马,直把葛女士哄得把他当亲儿子喜欢。不,比亲儿子还喜欢,因为亲儿子只听儿媳的话,汪渣听她的。
甚至离婚后的几年,在汪学仁再婚前,葛女士每天在家骂李小可的时候,还不忘夸赞汪学仁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