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看得入迷,直到天色昏暗,高楼大厦炫彩的霓虹灯渐渐亮起。
肚子传来咕噜噜的响声,显然秀色可餐是骗人的,再美的风景也治不了肚饿。“下班了没?发地址给伱,过来吃饭。”陆良拿起手机拨通刘明轩的电话。
求学十五载,到现在还有联系,且关系要好的同学就只剩刘明轩了。
其他同学也不是断了联系,偶尔想起还是会打个电话,但很少去打扰他们。
主要人到中年,有家有室,突然联系很久不见的老朋友、老同学。
正常人脑海中奔出的第一个念头,要么是借钱,要么来托办事。
在先入为主的观念下,说话就会变得特别的提防、警惕。
渐渐地,就都断了联系。
半小时后,陆良来到楼下等候,见到一头碎剪亚麻色的刘明轩。
虽然跟他同龄,今年大家都奔三了,但由于没有结婚,也没有女朋友,刘明轩打扮非常时尚,看起来像二十出头的样子。
“你去韩国整容了?”陆良看着他,刘明轩也看着他,仔细看了一眼又一眼。
人,感觉还是那个人,但好像精瘦了一点,还有股说不上来的年轻感。
以前他见到陆良,无论当时神态怎么样,眉宇间总有股化不开的疲累。
那股疲累感,刘明轩在很多结婚朋友身上都见到过。
或因为家庭,或因为事业,说好听点就是有了责任感,说难听点就是背负了一套套无形枷锁。
但这次再见到陆良,整个人由内至外都散发着一股子豁达,好像重获新生。
“看来瘦了二十斤还是有点用。”
陆良拍拍小腹,以前的肚腩已经不见,如果绷紧,还能摸到棱角分明的六块腹肌。
两个月的健身还是有效果,起码现在只要稍微打扮打扮就不像人到中年的样子。
“早就跟你说了,无法满足物质需求的婚姻都是不幸福的。”刘明轩很佩服自己的高瞻远瞩。
如果没钱,还不如一辈子单身,没钱还要结婚就是对自己、家庭以及下一代的不负责任。
离婚两个月,陆良脱胎换骨就像换了个人,就是最好的证明。
“走吧。”陆良一笑了之,带着刘明轩来到七楼二号,餐厅桌上已经摆好热腾腾的四菜一汤。
“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晚点再出门去喝点。”
“你发财了?”
刘明轩绕着屋内转了一圈,最后停在窗前,看向繁华的外滩。
和平饭店名声在外,因为它不仅是一家五星级酒店,更是外滩风景线不可忽视的一座建筑物。
无论游玩的旅客,或是初到魔都打拼的年轻人,都曾站在外滩仰望过这栋建筑,包括他们。
还记得十年前,他们初到魔都的时候,曾戏言,以后有一天肯定来这里住几晚。
但后来,手里有点钱却想着,一晚最便宜也要两千多,不如去喝酒唱歌更实惠。
“最近是小赚了一点。”
陆良拿起手机,给刘明轩转了五万块。
当初买房,跟他借了五万块,一欠就是两年多。
虽然刘明轩从来没要,但一直是陆良心里的疙瘩。
所以有钱了,第一时间就想到刘明轩。
一方面是还钱,另外一方面是找乐子也需要一个志同道合的战友。
“看来是真发财了,我也能沾沾光。”刘明轩看了眼手机,拉着椅子坐在陆良身边。
他挤眉弄眼笑道:“良子,今晚打算带我去哪潇洒?”
“你想怎么潇洒,就怎么潇洒。”
“有没有那么真喔?”
“绝对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