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征懊恼地扔掉手中的手机!他的脸色铁青,一双修长笔直的手心已被指甲插出血渍!
如果那天,他回复了楼如月的电话,听到沫沫的声音,他就肯定会去酒吧!
去了酒吧,沫沫就不会跟温晓辉一起!而是他!
高征瘫坐在沙发上,十指紧按着头部,眼神里怨恨、痛苦掺杂在一起。
他比其他五个男人认识周也沫都要早!
在初一时,高征是警察的儿子,相对同龄同学,他长得高大威猛,也肥嘟嘟的。
在学校没有任何人敢得罪他,每个人都会偷偷在他的桌底塞零食,他也乐见于此。
但他从不会刁难同学,也不会将零食返还,能有零食吃,是很多初中生都渴望的,他也不例外。
周也沫是校花,学习好,性格好,品德好,文艺好,有她出现的地方,处处都是光芒。
没有任何交集的两人,却很有缘分,他们是一前一后同班同学。
高征对学习没有半点兴趣,整天上课偷偷撕开零食包装袋,在周也沫的背后时不时的发出“滋!滋!”偷吃的声响。
周也沫隐忍不言多日,直至某一天上学,她的课本被老鼠咬烂了!咬得七零八落,体无完肤。
她拿起那本课本走到主任办公室,直接告状高征的恶劣行径。
高征自此没有任何同学投喂零食,他心生怨恨,一有时间,就放一些死动物尸体,蟑螂、螳螂、小蛇、小老鼠、放进周也沫的课桌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