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里的杏树林是最受情侣欢迎的约会圣地,尤其是晚秋的时候,尽管外面穿的厚厚的,但手牵着手一起踩在银杏叶上,就是最好的约会了。
甘云牵着男人的手,一张小脸大半都藏在手织围巾里,高皮鞋锃亮地踩在银杏叶上,软乎乎的,像是走在白云上。
他走在前面,男人落后他一步,但也只有一步,并不会影响他走路。
走了有一会,男人似乎是看到了时间,说:“阿云,六点了。”
甘云脚后跟稳住,他转过身,因为身高落了男人一截而看不清他的脸,但是男人穿着宽松,嘴角总是衔着一抹温柔的笑意。
“学长,你又来了,晚一会没事的,一会这里人就多起来了,我们再走一会吧,我想捡点干净的银杏叶。”
甘云同男人说话时喜欢降一个调地撒娇,他祖上本来就是地球上海的人,比起普通话更会说吴侬细语,嘴巴一张,别人骨头就酥了。
男人最吃他这一招了,所以嘴角的弧度扩大,抬起手帮甘云整理了下被风吹得有些凌乱的头发,无奈地答应他:“好吧,但是如果这样我们就只能去外面吃了。”
“可以多玩一会,八点我们出去吃,有什么想吃的吗?”
尽管很多时候看都是男人在拿主意,但其实最终下决定的还是甘云,甘云想了想,说:“那我们去吃菌汤吧,我想吃蘑菇了。”
说完,他凑到男人面前,踮起脚亲了一下男人的下巴,说:“学长,你对我真好。”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感叹,甘云总是这样说,,但是男人还是因为这种表扬而红了脸,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甘云的头发,说:“别闹,阿云,你总是拿这些话来逗我。”
“因为学长真的很好,”甘云认真地牵着男人的手,他是真的想要和姜牧过一辈子,也打算等毕业后就和姜牧结婚,“而且…怎么可以只学长夸我,而我不能夸学长呢?”
“你呀…我真是被你吃的死死的。”
风吹过高大的银杏树,橙黄色的杏叶又被吹落下了不少,就像是下了一阵叶雨。
男人温柔的嗓音还萦绕在耳边,可是风太大了,甘云被吹得头胀发昏,等他再反应过来时,男人已经消失了。
周围的场景变成一片纯白,甘云周围似乎没人了,他有些不安,朝着虚空喊了几声学长,没有人应他。
“学长,你在哪儿?”甘云控制不了自己地往前跑,他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往前跑,可是心发抖的厉害,就像是他马上要失去什么,而且是永远无法挽回了,“学长,你去哪里了…别丢下我,学长?”
周围只有他自己的声音在回荡,这里好像一个大大的盒子,不论他怎么喊都只能听到自己的声音,甘云跑不了多久就停下来了,他蹲下来,把自己整个蜷缩起来,眼泪也止不住地开始往外冒了。
怎么可以…又丢下他一个人……
他明明已经很努力地想要把这些莫名的可怕的情绪抛掉,可它们总是抓着他不放,一次次地朝他验证,没有人是靠得住的。
甘云难受极了,但是很快,身后便传来了一道低沉的声音。
有人在甘云身后喊他:“宝贝……”
甘云连忙转头,一声“怀洲”还未说出口,他便睁开了眼睛。
眼前,是一片橙色的灯光。
他哭喘了几声,浑身都酥酥麻麻的,像是刚刚被人碾过一样。是在偷偷抹掉眼泪后,甘云才发现床边还坐着另一个人。
男人戴着一副细框眼镜,苍白的皮肤和修长的身体都和荆盛完全相反,他两只手交叠在膝盖上,一直在专注地看着甘云。
男人,也就是阚晁,他举止优雅,像是生活在上个世纪才有的贵族,一双凌厉的丹凤眼,看人的时候不怒自威。
阚晁是一个极具戏剧化的天才,他虽然没有任何家世,却凭着自己当上了星元年后医学上唯一的领头羊,当然,如果这头领头羊没有犯下滔天大罪的话。
比起在手术台上救人,阚晁更为喜欢解剖尸体,尤其是分解肌理和人皮。
他患有皮肤饥渴症,这种精神病说大可大,说小可小,只要阚晁能克制住自己,或没有遇见让自己喜欢的人,那就是个可有可无的疾病。
可偏偏,让阚晁感兴趣的人太多,而他自己也极为自负,比起把那些人占有,他更喜欢将他们都杀了,然后剖开尸体,将喜欢的人皮割下来做成精致的娃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