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程锦英仅有一面之缘,时间短暂到不过两个小时。
那时他很小,还拥有一切,他们的相遇也是因为共同经历了一次绑架。
仅存的印象中那天他刚赢了场钢琴比赛,父母带他去商场买礼物,然后就遇到劫匪抢劫大厦,里面的人全成了人质。
在被警察解救前的两个小时里,他救了一个小Alpha——被枪击中的吊灯差点砸到那个男孩,是他抱着他扑到一边。
吊灯破碎的碎片扎到他右手无名指上,留下了一道伤疤。
明明只见过那一面,连对方底细都不清楚,所以张瑾也不明白怎么十几年过去了,他能在见到程锦英后一眼就认出他。
程锦英第一次来搭讪那天红枫林刚在B市开业,最忙的时间过后张瑾站在巷子里抽烟,抽到第二根,不知是不是天气过潮,手里的火机一直没打着火。
张瑾打算回去,眼前却倏地亮起一小簇火花,于是他便看见一个年轻英俊的Alpha站在自己面前,那双深褐色的瞳里火苗蹿动,把打火机向前伸了伸,“用我的?”
张瑾没说话,Alpha嘴甜地叫了他一声姐姐,问他还抽吗,张瑾目光微沉,安静地盯着他,过了片刻,把烟放在唇边,朝他手上凑过去。
程锦英完全没认出他,因他衣着相貌把他当成女人当成Omega,又因他沉默寡言把他当成不会说话的哑巴。其实,这才是正常人的思维逻辑。
谁会像他一样记得那么久的人和事。
十几年过去了,不管物是人非抑或家破人亡,他什么都已经经历过,两人在国内的相见,身份也已经悬殊。
他应当将这次相遇视作落在衣服上的灰,轻轻掸掉才对。
张瑾揉了揉无名指。
只是觉得这样做的话,莫名会有些可惜。
程锦英一进包厢看见肖临怀里抱个Omega啃得火热,两腿大敞,中间还有个小牛郎正趴在裤裆那块给人舔着鸡巴。
“不是说要讨论工作的事情,老孟人呢?拍小视频不够,把我骗过来演活春宫是吧。”
“谁骗你了,老孟有事刚跑路,我这才点了人过来。”
“那你不知会我一声,我也不来了。”程锦英往旁边一坐,顺手把倒酒的妞给搂到怀里,“孟繁盛有什么要紧事,你俩不是整天腻在一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