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老板端了干锅肥肠过来,热情推荐,“我们这特产的烧酒不错,配菜吃非常有味。”
“那就来一壶吧!”许文山说。
天牧要开车,不能喝酒,许文山一口肥肠、一口酒,确实是很对味,但这烧酒的后劲太大。
酒足饭饱,许文山趴下了。
张天牧开车送许文山回隐士村,送到村口,许文山说了句,“没事,我能走回去。”
“真的没事吗?”
“放心!”许文山醉醺醺地笑着,他握着张天牧的手,就像是酒后吐露真话,“你...你这个朋友,能交。记得!”许文山伸出食指点点张天牧,“记得,刘芸!”
说完后,许文山晃晃悠悠地走了。
已经是夜晚十点,张天牧回到车里,开了音乐,拿出烟抽着,想着许文山的话,记得,刘芸。
莫非我的偶像(许文山)是在提醒我,刘芸和这宗案件有关,她就是陈小松的帮凶?
对,刘芸是有足够条件做到这些的。
她和陈大庆的家是在对门,陈小松在杀死陈大庆后,可以先想办法将尸体藏在刘芸家里。
而后,在6月16日深夜,刘芸把陈大庆的尸体搬回陈大庆家,再放火,一切神不知鬼不觉。
刘芸虽是女人,可身形比较壮,她一个人住,家里大小的活都是她干。
陈大庆身材瘦小,刘芸是能够搬得动陈大庆的。
可是——张天牧又陷入了一个思索。
为什么呢?
如果是刘芸搬尸和纵火的,那么她为什么要第一时间、第一个对着全村扯开嗓子叫,“失火了,失火了。”
是刘芸先发现“起火”的,才有了其他村民去救火。
若是刘芸身为犯罪者,她不应该叫,而是能藏就藏。
她这么一叫,就会成为案件的目击证人,和这宗案件扯到了一块。
她为什么要明目张胆地暴露自己呢?
想得头痛,张天牧坐在车里,抽着烟。
莫名传来了一首阿杜的《他一定很爱你》,我应该在车里,我不该在车里,看到你们有多甜蜜。
我应该在车里?
我不该在车里?
这首歌中的歌词仿佛给了张天牧灵感,他猛地坐起身来,顿时明白了。
恍然大悟之后,张天牧很兴奋,他的大脑在飞快地思考,思考这一切逻辑的可行性。
需要求证!
等天牧想明白这一切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了。村子里静悄悄的,村民们鼾声熟睡。
这时候再去村子里不合适,先回派出所的宿舍?
不行,张天牧不想要再一来一回了,他索性就坐在车里,抽着烟,继续思考,推理,睁着眼,看着时间,让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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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六点,村子里的老马听到了敲门声。
这么早了,是谁啊。
老马打了个哈欠,起来开门,见到了门外挂着黑眼圈、神情却异常精神的张天牧。
张天牧抓着老马问,“老马,火灾发生时,你是第一个去救火的吗?”
老马愣了一下,缓了好久才说,“不是啊。”
接着,张天牧又敲开了许琨家的门,问许琨,“你是火灾发生时第一个去救火的吗?”
“是,是啊。”
“太好了,你能不能详细地告诉我,当时你出去后,在你的身边的村民还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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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