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颇有格调的画廊,大约有四百平方米,开在闹市区,店铺是买下来的,价格不菲。
店主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女性,名叫庄文琴。
瘦瘦的,她的头发是那种棕红色波浪,戴着香奈儿的大墨镜,脸上用妆粉抹得很白,口红很艳丽。
穿着是深咖啡色的短袖t恤,黑色蕾丝边的长裙,匡威帆布鞋。模样上看像是在国外呆过,有一定品味。
手上有几个藏文纹身,金玉镶嵌的戒指,大到夸张的腕表,她是在用一种重量为她瘦小的自身添加安全感。
她驻足在一面红墙前,墙上挂着一幅很大的油画,画中是一头蓝色的孔雀,它摆开尾部的羽毛,羽毛是采用抽象的手法表现,色彩铺散开,孔雀开屏。
“你也喜欢这张画?”庄文琴问正在看画的肥佬。
“只是觉得它很像我过去养的宠物。”
“这幅画叫做《绽放》。”
接着庄文琴对肥佬说,“我就是约你来的客人,是不是花88万就可以见到一个死去的人?”
“对,时间只有三分五十六秒。”
肥佬是“再见你一面”事务所的主理人,他能促成生者与死者见上一面,每次见面收费88万,时间只有3分56秒。
庄文琴又问,“那是不是如果我有很多个88万,就可以一直见到他呢?”
“当然可以。”肥佬笑了一下,“有钱能使鬼推磨。”
“太好了。”
二人面对这幅《绽放》油画,在两把黑色折叠靠椅上坐了下来。
庄文琴递上一张照片。照片有一些年代,相片中是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和一个二十出头的男子。
这个男子梳着一个朝后的油头,一小撮头发故意垂在额头上,戴着墨镜,笑起来露出好看的牙齿,穿着开三个口的花衬衫,模样上看是在模仿“费翔”,他一手搂着七岁的女孩,一手作出一个“加油打气”的手势。
“这张照片看多少年,似乎都不厌倦。”庄文琴出神地盯着这张照片。
相片拍摄于三十三年前,而庄文琴就是相片里的那个女孩。
她一一道来:
·
我从来都不知道我的亲生父母是谁,我是在一所福利院长大的。
在我七岁的那年,第一次见到照片里这个男的,当时的印象很模糊,我记得他是一个演出剧团的歌手,来福利院演出。
当天唱了一首《冬日里的火》,还跳了一段霹雳舞。
其实唱跳的应当是很普通的,那场表演在我印象中也是很模糊的。
最后他要走的时候,和福利院的大多数孤儿小孩都拍了照,我也与他照了张。
照片是一周之后洗出来的。我并没太在意,而这个男的叫什么,是谁,我完全一无所知。
往后的十年也无念想。
一直到了我十七岁的时候,在福利院里温书备战高考。
我的学习成绩考上二类大学完全不成问题,但我就是报了一所超一类大学,它在很远很远的城市,要坐三天三夜的火车才能到。
这是我的目标——我要离开这里,我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其实,那个时候每天的神经紧绷绷的,我实在是没有把握,需要放松。
夜深人静的时候抱起一本小说,书名是什么的不太记得了,若无其事翻阅着,翻到一半的时候,这张照片,这张十年前的照片夹在书里,蹦了出来。
我捏着看这张照片,十七岁的我看着照片里“七岁时候的我”一脸疑惑犹豫,当时我究竟在烦恼着什么呢?疑惑着在想着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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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当年搂着我的那名男子——在我十七岁那晚再看来,就像是有些什么魔力。
他的笑容是那么熟悉亲切,他的那个握着拳头的“加油手势”,就好像在对我说:加油!努力!你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