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猛然想到,如果周家诈尸案,本来从砍杀案就开始有异常呢?
试想一下,砍杀案乍一看没什么特殊的,就是家产纠纷,过激杀亲。
这在治安局看来,不是什么异常案件,自然不用通报特事科,他们自己就能结案。
直到诈尸案件发生,特事科才介入调查。
但特事科只查诈尸案,而没有回头将砍杀案也查一查呢?
虽然臆想成分很高,但我还是立刻把情况给贺强反应了。
若换了从前,我不会这么脑洞大开。
但陈大师夺舍我爸后的一些举措,由不得我不这样多想。
贺强听了我的话之后,沉默了很久,“负责这起案件的同志,确实没有像你这样想过。李航,你家那边的事情安排妥当后,这起案子,你去翻查一下。需要什么配合,你到时候只管说。”
我心中暗骂了自己一声“多事”,这不是没事给自己找事嘛。
但与此同时,我心中又有些激动,真的很想亲自去查一查。
而贺强让我去,也不是嫌我多事把事情甩给我,而是他信任我。
这人就是这样,就算全是猜想,他也要去查一查,不搞清楚不罢休。
我没多想,立刻接受了。
但我也没说什么时候去,爸妈这边才是重中之重。
我正在和贺强说着话,有几名小伙子说说笑笑上了楼。
他们是来搬酒的。
看到我一个人在楼上,忍不住多看了我几眼。
“咦,你不是那个李航吗?是李航不?”一名小伙认出了我。
我也认出了他。
不过,我只知道他这个人,忘记他叫什么名字了。
我读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他读三年级。
印象最深的一次,我和他一起抢球玩,他抢不过我,蹲在地上哭了。
老师来了之后,他撒谎向老师告状,说我打他,那一次,最后可是闹到请家长的。
他的家长很生气,吵着闹着要告到教育局,要把我开出。
幸亏秦柳抵死证明就是那小子抢不过我,自己委屈哭了。
其实,当时秦柳根本就不在场,他只是作伪证,只不过他的为证是真的。
这小子那时候毕竟年纪小,最后承认是他自己胡闹。
据我所知,这小子也已经结婚生子了,而且是“白捡”的媳妇。
他骑摩托车,带人家姑娘回村,结果下车的时候,拴在车上的镰刀把人家小姑娘的脚筋给割断了。
姑娘家担心以后她脚有残疾没人要,就死活要这小子把她取了,什么彩礼都没要。
事后证明,姑娘只是被割破了脚,根本没断什么筋,跟没出现什么跛脚或者不能走路这种情况。
所以,他“白捡”一个媳妇,这一度成为笑谈。
我和秦柳就没少被人说笑,让我找不到媳妇,就去把人家小姑娘弄伤。
虽然是玩笑话,但现在想来,有点细思极恐!
我不记得这小子的名字了,但我还是假装热情地给他打招呼。
“听说你考进治安局了?牛逼呀!你从小就身子壮士,天生干这行的。记得不,小学时候,有一次我和你玩球,你可是把我欺负哭了。”
我感觉有点不对劲。
怎么我想起什么,他也提起什么,难不成要在这里和我翻旧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