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加派,这是古代收税的常规操作。
毕竟古代的农税,是直接收取粮食。
收取粮食,运输粮食,就需要人,运输队需要吃饭。
而运输队所消耗的,古代朝廷可不承担,都是百姓承担。
这就是传说中的耗羡。
可以这么说,古代的几乎所有改革,都是围绕着税制在改。
因为税制关乎朝廷生死存亡。
而往往每一次改革,都伴随着百姓负担的加重。
以至于明朝著名学者黄宗羲提出了“积累莫返之害”的概念。
后代历史学者为黄宗羲的这个概念另外取了一个名字:黄宗羲定律。
黄宗羲定律的核心要点就是: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准,走向原先改革目的反面。
无论是唐朝的两税法,还是明朝的一条鞭法,还是清代的“摊丁入亩”,在出现短暂的税收减轻后,又加重。
其根本原因是,古代改革的时候,将多重杂税合二为一,利于衡量、标准化,减少中间官吏贪墨的空间。
例如将人头税归入田产里的摊丁入亩。
等过一段时间,人们就忘了,自己每年交的税已经包括了人头税了。
而这个时候,统治者告诉民众,需要加派,需要横征,不是没有人头税吗?就加人头税吧。
这就是黄宗羲定律。
这个定律在大宋朝的一百多年,阶段性上演。
和买、和籴,原本是朝廷战争的时候,出钱向民众购买粮食,以备军需。
久而久之,就变成了民众必须交的一部分。
就如现在,王麻子带的人来收的,除了正税,还有和买、和籴。
可是,百姓即便交了和买、和籴,等朝廷没粮食了,税目也都收完了,朝廷还是会用钱低价购买粮食,这依然是和买、和籴。
相当于过去的和买、和籴是直接强加的税。
在这样的基础上,耗羡也是大头。
李保正赶紧过去打圆场,说道:“都是父老乡亲的,先欠着,这田里的粮食不还没有收完吗,等过些天再补上。”
那个收税的也没有强加。
让那个农民把这些粮食弄到集中地去称重。
另一边,一个衙差让一户人家往那个斛里倒粮食,倒满后,衙差说道:“不够。”
“不是倒满了吗?”
“总会不准的时候,这个斛可能有点小,按照规矩,要倒堆起来。”
那户人家不情不愿继续倒,直到把斛倒堆起来。
那个衙差用脚踢了一脚,堆起来的麦子顿时洒在地上,衙差说道:“不实,继续倒。”
那户人家哀求道:“官爷,快没了,给我们留点吧。”
“金贼会给你留吗!你若是不交,前线怎么打仗!如果打输了,金贼到这里来了,你承担得起吗!”
一边的小孩泪眼汪汪看着自己父母辛辛苦苦劳作的粮食被强行交出去,想到自己又要饿肚子了。
那户人家依依不舍把剩下的倒下去,直到堆了个尖尖,衙差才满意。
这就是古代交税过程中的“踢斛”和“堆尖”。
这种光荣传统,一直被流传下去,到大明崇祯年代,朝廷加派三饷,各地官绅挖地三尺找当地脚法一流的人去收税,就是为了在这个过程中,脚法稳当地将粮食颠簸出来,让百姓再多加一点。
试想想,一户人家多加一斤,一个县两万户就是两万斤。
这些可都是进了地方官老爷、乡绅的口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