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陈沫的记忆已经变得十分模糊,认识他那好像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情了吧。
郑青春不得不感叹,这个世界可真小,好在比较值得庆幸的一点他不是第二个宁家,自己也就无需为了自杀未遂而付出更加惨痛的代价。
“谢谢你。”
郑青春举起面前一杯叫不上名字的红酒,眼中噙满了泪水对着李沫高高的扬起,带着略微地客气和距离仰头一饮而尽。
这算不算是一杯了断酒呢,一是敬自己的救命恩人陈沫,二是感慨为什么自己想死,老天却偏偏不让她得尝所愿。
一杯酒下肚,郑青春地胃里一阵难受。
昏迷的时候,根本就是粒米未进,此刻又逞强地灌了一杯酒,是个人都会受不了。
郑青春顿时双手捂着肚子,脸色煞白,一副很是痛苦的样子。
陈沫有些看不透眼前的这个女人,明明就不会喝酒的样子,干嘛还非得和自己的身体过不去,“你还好吧,要不要请大夫看看。”
郑青春一边捂着肚子,一边扬起一只手,在空中连摇了好几次,“不,不用,我喝点儿热水就好。”
李菲很有眼色的上前,用一个透明的水晶碗盛了一碗银耳汤,“郑小姐一定是刚醒来身体还有些虚弱,先喝点东西暖暖胃吧。”
陈沫接过李菲手上的那碗汤,又用勺子轻轻地搅拌了几下,“现在没那么烫了,可以直接喝掉。”
他把东西递到了郑青春的面前,脸上带着坦荡而关切的笑容。
“嗯。”
郑青春点了点头,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再不吃东西,车没把自己撞死,饿死倒是有可能的,自己死倒也没什么,可不能死在陈沫家里。
不知道为什么,郑青春总觉得陈沫看自己时候的眼神有些奇怪,总带着一丝闪躲,但该表示歉意的应该是自己才对呀。
吃饭间陈沫对她十分地照顾,会处处在意她的感受,这与过去那个霸道地李沫截然相反。
但是这顿饭郑青春依然吃的是食不知味,因为曾发生过得一些事情。
尤记得上大学那会儿,陈沫是富二代吗,人又胖还很嘚瑟,怎么说呢?总之他给人的感觉很张狂,一点儿也不低调,甚至有些浮夸,这样的男人郑青春一点儿也不喜欢,太不真实,也太不成熟。
但是他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有钱。
还在上大学那会,陈沫就对郑青春表达过好感,但是被她直接就拒绝了。
所以他才会转过头追郑梦琪,也是想要让郑青春心里难受一些罢了。
他舍得为郑梦琪花钱,名牌包包,精致的首饰,是时常有的,但总不忘让郑梦琪帮郑青春也挑一份,虽然她从来都没有接受过。
所以在陈荒唐生意遇到瓶颈的时候,郑青春唯一想到能帮他的人只能是陈沫了。
那一天她打扮的好看,让姐姐郑梦琪帮忙约了陈沫在酒吧见面,是想求他看在同学一场的份上,帮帮自己的男人陈荒唐。
可谁知,郑青春刚一到酒吧,连陈沫的面都还没见上,却被被气急败坏赶来的陈荒唐拉上了车,两个人还大吵了一架,才发生了那场车祸。
物是人非,即便那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很多年,陈沫也脱胎换骨了一样的出现在自面前,但郑青春本能地对陈沫很想敬而远之。
“你还活着,真好,这些年你过得好吗?当年那场车祸我还以为再也没有可能见到你了?”
“恩,我没事,谢谢你还记得我。”
之后便是一些毫无营养的寒暄之类地,郑青春听的了无生趣,最多的就是露出搪塞的微笑。
对于过去和曾经这两个词,是郑青春最最害怕别人提及的伤痛。
过去再多美好,也都已经回不去了。
饭后陈沫带郑青春来到了这栋别墅楼顶的天台上,据说这里的空气很新鲜对于郑青春刚刚恢复的身体能有益处。
这里距离市中心还有一段距离,是在郊区半山腰上的一处别墅群里,山里的空气真的很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