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呼吸一滞,拽着床单,“你什么意思?什么叫我逼死过他一次?”
达迈突然就笑了,“我说错了,大小姐,他为了你,岂止死过一次?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大小姐,就当我求你了,你就乖乖留在这里,了了他这点执念吧,他是人,不是猫,没有九条命经得住这么折腾。”
南溪的脸上,更疑惑了,“你到底在胡说八道什么?”
达迈擦了擦脸上的泪,叹了口气,“大小姐,事到如今,我干脆跟您直说了吧。”
“其实,老爷早就看出了先生的心思,在您高中的时候,他故意让先生接触灰色产业,让他当一把听话的刀,而先生只要对你还有情,这把刀的刀柄,就永远握在老爷手里,指哪儿砍哪儿。
可是,老爷其实从来都看不起先生,他觉得先生身上流淌着缅北卖命的马仔的血,不管他怎么努力,都配不上南家的大小姐,他无数次用你当诱饵,钓着先生心甘情愿卖命,他小小年纪,浑身是伤。
后来,老爷发现先生羽翼已丰,怕自己压制不住他,他会强行娶你,甚至不惜制造汽车爆炸,先生那次,差点就没命了,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年,醒来的第一件事还是问你有没有找他,有没有生他的气。
即使是这样,先生还是原谅了老爷,甘心当他的棋子,只求能光明正大的娶你,可是老爷呢?他前脚答应了先生,后脚就反悔。
没有这么玩弄人的,大小姐,先生被你们父女两个人玩弄于手掌之中,最后连命都不要了。
那次他说你走了,他会死,不是气话,是真的,他真的拿刀插进了自己的心脏,要不是凌刀远远的砸过去一个杯子,刀偏了一寸,他就真的死了
……大小姐,如果先生那次死了,我想问一问,你会后悔吗?会为他掉哪怕一滴眼泪吗?”
达迈说到最后,声线颤抖,擦了眼泪,发红的眼睛看向南溪,
“大小姐,他或许偏执极端了一点,但他从没想过要伤害你,不是吗?
他从小到大的执念就是你,已经入魔了,你就不能可怜可怜他吗?他到底哪里不好了?你这么看不上他?”
“我不是看不上他,相反,我从小就以有这样一个天才的哥哥为荣,真的,达迈,你不是没见过,我小时候多黏着他,多依赖他。
可是,他是我的哥哥,我从小到大当成亲人的哥哥,他怎么会对我产生男女之情呢?我真的没办法接受。
而且,我有自己的丈夫,跟他也已经有了因爱而生的孩子,达迈,你如果真的心疼他,就应该劝他放下执念,而不是纵容他把我掳来,走向万劫不复。”
达迈看着她,拧眉,“大小姐,你没有心吗?他那么爱你,为你付出了那么多,你没有心的吗?”
“他爱我我就要爱他吗?”南溪烦躁站起身来怒目对着他,
“我是一个充分的,自由的,受过系统教育的自由人,我有权决定自己要不要接受一段感情,我就是不想跟他发疯乱伦,有什么错?
我有爱人,他热烈张扬,炽烈坦荡,是我崇拜并且深爱的盖世英雄,我们在阳光下爱的坦坦荡荡,婚姻事实国家承认,长辈认可,三媒六聘,大开祠堂,敬告祖宗,我放着这样的人不要,为什么要跟他做那种有悖伦常的事?”
南溪越说越激动,突地拿起早就藏好的水果刀,搭在了熟睡的凌予皓纤细脖颈上。
“达迈,这个小孩是凌刀的儿子,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想必你也清楚,我知道你宁死都不会背叛南肃之,也没本事放我离开,我不会为难你,我只想知道,他到底是谁?”
达迈看着她,最终闭了闭眼,“算了,大小姐,反正你迟早得知道。
他是查牧,也是南肃之,当初,我为了让先生忘记失去你的痛苦,自作主张,想给他催眠,但是,没想到,释放了他的第二人格,也就是查牧。而他的主人格,也就是南肃之,已经沉睡,没有查牧的允许,他不会被唤醒。
查牧之前一直被主人格压制,后来主人格没了求生欲,他彻底掌握了这具身体的主动权。
他是天才,短短三个月,就已经适应了新的身份,并且现在,在逐渐融合南肃之的人格,一旦融合成功,他就是查牧,世上从此再也没有南肃之。
查牧一开始不认识你,是因为当初的催眠,但是随着人格的慢慢融合,他继承了主人格的记忆,当然,包括他的执念和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