愣了片刻,也顾不得地上的书了,拿起钱袋子瞬间施展轻功翻墙而去。
希望白马的买家还在京城,不然就完犊子了。
还以为血赚,没想到最终血亏。
之前,他老婆觉得那白马实在太能吃了,养不起,于是便给卖了。
“你个败家娘们儿,这下可害死我了!”
这种巷道之中,多有些臭水沟的味道。
偶尔还能听到一些犬吠之声。
范醉摸了摸鼻子,走出巷道。
回到一石居,若若和范思辙已经点好饭菜,而且全都上桌了。
他也不客气,当即吃了起来。
饭菜入口那一刻,他忽然明白,为何一石居的饭菜价格如此之高了。
确实一流!
而且,这里除了吃饭外,还有不少美女三陪。
当然,这里是不能留宿了。
三陪之中,并不包括陪睡。
“真好吃,全是银子的味道!”范思辙大口吃饭,感叹道。
看着满桌子菜,他的心都在滴血。
他现在终于明白了,什么才叫真正的败家玩意儿。
其实,吃喝玩乐这种事情,无非就是图个开心罢了。
但前提是,别自己的钱。
负责买单的那个人,是如何也高兴不起来的。
美食果腹,范思辙却觉得没什么味道。
他幽怨看向范醉,委屈道:“哥,你是我亲哥,卖书的生意你让我做呗,好歹让我把今天的钱赚回来啊。”
范醉在给若若碗里加菜的时候,忽然听到这句话,动作微微一顿,目光看向若若。
若若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并未将这个消息告诉他。
念及此处,范醉倒是忽然来了兴趣,问道:
“你怎么知道那书是我写的?”
范思辙将手中饭碗放下,起身给范醉倒了一杯茶,说道:
“《金瓶》和《西厢记》中,有着太多经典场景和动作,估计也就只有你这个美女收藏家才能写得出来了。
而且,我姐一直很不对劲,我是猜的。
哥,这书真是你写的?”
范醉看了若若一眼,然后上下打量了一下范思辙,心里大概能够猜到,他为什么比原著,比电视剧中要聪明一些了。
不待他说话,范思辙又说道:
“我刚才看得仔细,买这书的人极多,一卷最便宜都能卖八两银子呢!
你看这书,品相极其一般,印刷制版加在一块儿,也就三钱二分不到。
不算人工,每卖一本书,咱们就能净赚七两六钱八分。
刚才这么一会儿功夫,就卖出八九本,若是铺开人手,一天至少能卖出上百本。
我说,一百本书,咱们就能净赚七百六十八两,控制好时间,十五天出一卷,那就是一万一千五百二十两啊。
到时候,除去人工铺面,就按三分算吧,那咱们也能拿八千零六十两的纯利啊,到时候你出它个十二卷,那就是九万六千七百六十八两。
这还是一稿初算,暴利啊,简直就是犯罪!”
范思澈如同吐豆子一般,说了一大堆,若若听得一愣一愣的。
就是范醉,也跟不上他这口算和心算速度。
果然,这就是天赋啊。
“你说了这么多,但是,我没怎么听明白,你这都是怎么算出来的?”
若若好奇问道。
范思澈疑惑地看看两人,“这还用算吗?”
“哎呀,先别管这个了,范醉,我觉得,这个生意咱们应该自己做,暴利啊!”
“叫什么!”一旁,若若出声道。
范思辙连忙改口道:“哥,亲哥,只要你把这生意让我来做,以后我天天请你一石居,怎么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