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不能忘记的第二件事情。
就是那日七夕,被踩碎的孔明灯,还有季少优的出言维护,动手保护。
如果说有什么坚定了我对季少优的喜欢,大概就是那一次吧。
当我看见她拂落那只孔明灯,一脚践踏,抬着下巴说,“如果你的梦想是我一脚就能摧毁的,那也太脆弱了吧。”
她说的时候,眼里带着自己独有的骄傲,我看着她,好像浑身都散发光芒。
以前看过的一本言情小说里面说,男孩子喜欢一个人,就为她打一架。
那是用生命在保护的姿态啊。
当我看见她动手的时候,心里不光是感动,还有担心,担心她会受伤。
可,那时候,原来我就对她这样在乎了啊。
就这样两次,我就这样不可自拔的喜欢上了季少优。喜欢她的慵懒,喜欢她的骄傲,喜欢她的自信,喜欢她的冷漠,喜欢她的迷糊,喜欢她的一切。
即使那时候我也深刻的的明白,她对我,至多不过朋友的情谊。
可爱上一个人,便是一种不可一世的姿态,这样骄傲的拼命爱着的我,怎么会看着感情就这样从心里流逝。
我很担心,会抓不住季少优。
可我不敢行动。
第一次被人知道喜欢她,是秋梓墨。
我从来不知道向来看起来温和礼貌的秋王,原来这样冷漠,犹如寒冰碾碎的眸子,那么冷淡地说,“像你这种人,她怎么会看在眼里。”
有时候,我们看见的,都和我们以为的不一样。
就像季少优,她看起来很冷漠,可心里却比谁都温暖,永远那么热心。
就像秋梓墨,看起来温温和和,却比恶魔还要残酷。
那时候,我其实明明就知道秋梓墨没有那么好心,可还是,鬼迷心窍。
或许我真的需要一个出口,来发泄我对季少优的感情。
可,说出来又如何,甚至在我没能亲口说出这一切的时候,季少优都已经知道了。
知道她回家的那一刻,我心里很难过。
我以为她躲避了,她懦弱了,她恶心我了。
可事实上,也好像不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