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从森林出来后,忽然发现自己竟然没地方可去,她对大陆的认知仅限在书籍中,正常人类该有的生活她是一点都不了解。
“额,主人,我认为你应该先换身干净的衣服。你总不能穿着男主人的披风到处跑吧?正常的人类应该不会这样……”功法提议道。
说起衣服,倾城又有些牙痒痒的。
该死的男人,他三两下就毁了她从集市新买的衣服。
那衣服的款式跟颜色还都是她喜欢的那种,她平生第一次买衣服就那么让他毁啦。
想起来就很生气。
然,倾城嘟着嘴巴一出森林,清丽狼狈的样子,就马上受到极大的关注。
“哇!好漂亮的小娘皮,那水嫩的皮肤跟能掐出水一样。”
“老子一辈子也没看到过如此漂亮的女人。”
“瞧她的样子像是从森林死里逃生出来的吧?但愿别再遇到坏人。”
“这么漂亮的小姐也不带着护卫?也不知道她家族的人怎么会放心她一个出来。”
无论何时何地,美人总是能吸引大部分人的视线跟争议。
倾城选择无视他们的对话,随便的找到一家挂着衣服招牌的成衣店进入。
成衣店由于开在森林外围,大部分都是一些做工粗糙布料一般的衣服,倾城这个完美主义对自己的要求很高,所以一件都没有喜欢的。
“主人,要买到更好的衣服必须去城镇。你就暂时将就……”功法劝说道。
倾城黑着脸随意的买了一件,换上后,衣服粗粗的面料磨的她皮肤阵阵的疼。
“妖孽!都是你害的!!!”
倾城想到这里对千觞绝又恨的是牙痒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