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离开的时候,她身上依然留着那清冽的松香。
“你把我们茶楼的栏杆弄坏了,怎么赔?”两个少年围了过来。
已经走远的顾清檀忽然转头,抛过来一锭碎银子,道:“我替这位姑娘赔了。”少女喃喃道:“真是好人啊!也真的好帅呢!”
“星竹,你怎么跑到这里了?我正四处找你呢?菜呢?我们背过来的菜呢?”一个少女跑过来,她的身材透着青春的气息,饱满而有活力,因为长期日照的原因,脸堂微红,给人一种淳朴的感觉。
那个被唤做星竹的少女一脸茫然,最后恍然大悟,一拍脑门:“我给忘记了,我看他们都朝这个方向跑,我也跟着过来凑热闹。”
“你呀!”淳朴少女戳了一下她的大脑门,“要我说你什么好!不过是一炷香的功夫,你又惹了祸!”
她叨叨了半天,又气又心疼,最后道:“罢了罢了,你就是不成器的,说你也没用。告诉我菜筐在哪里?看看能不能找回来。”
那少女笑道:“莲莲别生气了,是我错了,我晚上不吃饭,好不好?”
“你哪一回真的不吃晚饭了?”莲莲想起这个就气不打一处来,“可你做得是人事吗?我说不带你来,你可怜巴巴的,带你来吧,你哪次不给我闯祸?不是丢了东西就被人偷了,再不然自己买了很多不实用的东西,入不敷出;这也就算了,最离谱的是,你次次都能走丢!”
“要你跟紧我、跟紧我!这是什么难事吗?你长着一双牛大的眼睛,怎么看也不像个傻子,为什么做事就不上道?”莲莲越说越气,还有些委屈。
被骂“傻子”的少女有一双小鹿一般湿濡黑亮的大眼睛,她正是陈瑾初。不过,她现在不叫陈瑾初。
她新的身份是建安城的孤女宋星竹,被家族中的其他人“吃绝户”,走投无路之下前往渔阳投奔亲戚,却遭到灵山双煞的俘获,为了保住清白而跳崖,被好心人救了下来,为了逃离伤心地也为了学点本事傍身,孤身来到武陵郡,想要拜入圣道宗。
那时,她伤势未愈,又一路颠簸,在青城山附近的一条山路上晕倒。
一位姓赵的农户在上山采药的途中发现了昏迷的她,就把她带回了家,这一住就是一个月,这一个月里,这姓赵的一家虽然贫苦穷困,但什么好吃好用的都先紧着她,这令她温暖和依赖,所以,干脆就住了下来。
莲莲就是这家的独女。
“莲莲你看,我给你买了什么?”陈瑾初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拿出一根做工精致、镶嵌了宝石的银簪子。
“送给你。”陈瑾初笑道。
莲莲见了那簪子两眼放光,问道:“你哪来的钱?”
陈瑾初笑道:“我把我那根金簪卖了。上次咱们来云遥镇,我见你盯着这簪子看了好久,那两个店小二狗眼看人低,见我们衣着朴素就各种瞧不起,我方才买这簪子的时候还顺带骂了他们一顿。来,我给你戴上。”
莲莲将簪子塞回她的手里,道:“你就两件首饰,前面要吃肉,卖了一件,最后一件好歹留个念想,这簪子我不要!你退回去,把你那簪子赎回来。”
陈瑾初笑道:“你们就是我的念想,这些不过是身外之物。你再推脱,我就不高兴了。不仅给你买了一支,还给大娘和嫂子买了两幅金耳环,虽然小了点,但好歹是金的。”
“你这也太破费了!我阿娘肯定要骂死你,连带着把我也骂了,说我不拦着你!”莲莲急道。
“我一根簪子换这么多首饰,多划算!”陈瑾初笑道,“快戴上给我看看。”
莲莲犹豫了一下,她是真的很喜欢这根簪子,虽然只是银质的,但做工精巧新奇,若是戴上,那肯定要引得同村姑娘羡慕,恐怕连里正家的两个丫头都要妒忌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