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都曾探究快乐的成因,其实得到快乐的成因很简单,那就是不断的得到想要的东西。
一个人若是每天都能得到心中所想的东西,自然就会活得很开心,反之,一个人若是每天都失去自己所珍稀之物,那就会很伤心。
赵正有幸在今天当了一个开心的人,因为就在昨天,他得到了一个人长得俊俏,武功又不俗的姐姐。任谁得到了这样的姐姐,都会觉得开心的。
今天早上,赵正是做了个美梦笑醒的,虽然他的身上还残留着一些酒劲,脑袋有些不适,可这点不适并没能让他的快乐减少半点。他带着笑意穿上衣服,洗漱一番,神清气爽地出了屋,一路上了三楼,前去给沈落霞问安。
没敲上几下门,沈落霞便把门打开了,她抚弄着刚刚梳理了一半的堕马髻,冲着赵正笑了笑。
赵正是小辈,当然要率先问候,他拱手行礼道:“姐姐,昨晚睡得可好?”
“睡得别提多香了。”沈落霞含笑抓住赵正的袖子,将赵正拉进了屋,抬起莲小脚用足尖一拨,将屋门给关上了,“我的头发还没弄好,你留下来陪着我,看我弄头发,顺便陪我聊聊天。”
“好。”赵正依言站到了一边。
“你别傻站着啊,自己拉一把椅子坐下,在姐姐面前,你还瞎客气什么。”沈落霞看着老老实实的赵正,恍惚间有种亲弟弟重生的感觉,对待赵正的态度也随之亲和了许多。
“你昨天还是我的掌柜,今天就成了我的姐姐,我一时间还有点转变不过来。”赵正苦笑了一下,拉过了一张椅子,将其放到了梳妆台后面,坐了下去。
“你别当我是你认的干姐姐,就当我是你的亲姐姐,这样就不会觉得别扭了。”沈落霞笑了笑,施施然坐到了梳妆台前,对着铜镜摆弄起了另外一半没有束起的秀发。她手指纤细白腻,犹如一根根葱白,黑se的秀发穿插于手指间,黑白两se相映成辉,显得极美。
赵正坐在后面,目光一会儿落在沈落霞的头发上,一会儿落在那映着玉容的铜镜上,只觉得看着一个漂亮女人梳妆打扮,是在是很不错的一种视觉享受。
“好弟弟,你今天早上想吃什么,我让人屠子去给你做。”沈落霞挽着头发问道。
“我这个人不嘴馋,跟平时吃得一样就行了,喝点大米粥或者吃点打卤面,都无所谓。”赵正答道。
“那不行,我今天心情好,说什么也要吃点好的。等我们吃完饭之后,就乘马车赶往七宝县。”
“这么早?不是说过几天再去么?”赵正立即打起了jing神,吃什么他可以不在乎,但这件事却不得不在乎。
“晚去不如早去。你身上穿的这套衣服太普通了,我想带你进县里做几套好衣服穿。你的人长得本来就俊秀,如果再换上一套好衣服,那就更加完美了,绝对不比那些官家公子哥差。”
“恩,早点去也好,我已经有很久没有去过七宝县了,”
“你应该已经学会了驾车?客栈里忙不开,最多只能走开两个人,我们此行得自己驾车,不能让客栈里其他伙计驾车。我虽然会驾车,但一个女人家,实在是不适合做这种事情。”
“骑马驾车以及照料马匹等等技巧,我都已经跟宋大哥学会了,由我来驾车就可以。”
“恩,这我就放心了。”沈落霞已将堕马髻盘好,此发式是用头绳将头发竖成几团,然后任其堕于脑后,看上去就跟马肚子一样,由此而得名。女人梳着这种发型,会给人一种柔弱感以及成熟的风韵,很适合沈落霞。
沈落霞指了指自己脑后,将一枚凤穿牡丹发簪递到身后,“弟弟,帮姐姐选个好位置将发簪插好。”
赵正很乐意做这种事,接过发簪,微微俯身,注视着铜镜中的沈落霞,找了个符合审美观的位置,将金se铜制的发簪插进了头发中。沈落霞的发质很好,秀发又留得很长,束在一起之后很是密集,发簪插入其中稳稳当当的,一点也不用担心会掉落。
沈落霞望着镜子中的自己隐隐出神,怀念道:“当年我弟弟去世的前几天,曾经为我梳过一次头发,他一边为我梳头一边说抱歉,自称无法活到我出嫁的那一天了,结果他真的没有活到那一天。”
“我会代替他送姐姐你出嫁的,那天我要亲自为你梳头。”
“呵呵,好啊。”
沈落霞盘好头发,吩咐赵正去端菜饭进来,这对姐俩在这闺房里一起吃了早饭。吃罢饭之后,沈落霞就开始张罗启程去七宝县的事情了,由此地到达七宝县,需要足足半天的时间,不赶早可不行。
赵正抓住这个机会,冒顶沈落霞的名头,私下从王二那里借来了一串专用于开关密室暗门钥匙,然后到了王二的房间,开启了床头柜后面的暗格。
暗格面积不大,也就半米见方,里面满是瓶瓶罐罐,一个个都贴着标签,其中有个锦盒最为显眼,竟是用昂贵的檀木制造。赵正知道“无香软骨散”就在锦盒里面,径直拿起锦盒,将其打开。锦盒中垫着橙黄se的布垫,上面端端正正地摆着五个小药瓶,每个里面都装着客栈秘制的无香软骨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