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锏,一般都是不会轻易示人的!
现在元子攸那边的情况已经很明显,元劭和元子正,就是联络世家,联络私军去了。尔朱荣大概也没料到,元子攸在这个节骨眼居然还能兴风作浪!
一个想把另一个打造成吉祥物,而另一个则想把这个打造成忠犬。谈不上谁对谁错,只是各凭本事罢了。
“回去吧,这里没什么意思了。”
刘益守意兴阑珊的说道。
两人走在洛阳的主干道上,由于没有点火把,他们一行人看起来很是鬼祟,颇有些“阴兵借道”的架势。
“刘老弟,你识破了元子攸的计策,何以有些闷闷不乐呢?”
于谨有些不解的问道。
他和刘益守都是聪明人,共事很愉快,总是能说到一起去,彼此间都很佩服对方的智力和心性。
“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
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
于老哥认为杀人如麻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情,值得我这么津津乐道么?”
刘益守颇有些无奈的问道。
听到这话于谨一愣,随即微微点了点头。
“说得好。”
“如果可以,我情愿一个人都不杀,让尔朱荣和元子攸两个人坐下来听我说话。但是,我办不到啊,对吧?”
“确实如此。”
“这满城的洛阳公卿,谁也没把我放在眼里,他们的眼睛都是长在头顶上的,我也很想劝劝他们认清形势。可是,有人会听我的么?”
刘益守摊了摊手问道。
于谨无言以对,刘益守的那种无力感,他亦是深有体会。当初作为“通缉犯”自守,去见胡太后,然后“痛陈利害”。其间酸楚,无人能懂。
一个人在权力面前弯腰,多平常的事情啊。
“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抱团,才能办成事情。”
于谨看着刘益守,意味深长的说道。
“对啊,谁说不是呢。”
“胡太后亲信郑俨,逃窜到荥阳,组织亲信,打算勤王。可是胡太后现在都已经死了,他还能调动多少人?
所以我觉得,你应该跟尔朱大都督说,带兵出征,前出虎牢关,击溃荥阳的郑俨。
荥阳乃是荥阳郑氏老巢,此乃孙子兵法所说的散地,兵无战心,此战郑俨必败无疑。完全是老天送给你的军功,不要白不要。
你在洛阳做的这些,说是酷吏也可以,对名声终究是不好的。换个思路,亦不失为一条明路。再者,你不在洛阳,之后尔朱荣所做的事情,都与你无关,不是么?”
很显然,于谨对于时局也是有自己的深刻理解。他虽然没有刘益守那么热的心肠,可是对于前途,却也是想得很明白的。
一句话归纳就是:远离漩涡,有所作为!
“如果我离开洛阳,那么这里的局面必然崩盘,会有不可说的事情发生。”
刘益守停下脚步,严肃的看着于谨说道。他在等待一个回答。
于谨也停下脚步,将佩刀连着刀鞘,一齐放在对方肩膀上,笑着问道:“以你现在的武艺,打得过我么?”
“大哥说笑了,我哪里打得过你啊。”
刘益守苦笑着将对方的刀鞘推开说道。
“这不就是了么。你连我都打不过,打什么尔朱荣啊。到时候他可以随便找个借口把你支开。一旦你在登基大典上把事情做完,他就不需要你了。
到时候如果看得起你,就给你个差事,把你打发走。如果看不起你,那当着你的面,做某些事情,也没关系,不是么?”
于谨说得认真,不像是在开玩笑,刘益守只能是无言以对。
都说旁观者清,于谨不显山露水的,其实已经把洛阳城内外看了个通透,他只是完全躺平,根本不管事而已。
看透了,装糊涂,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只要能自保足以,也不从乱局中捞取什么好处。
你能说他是坏人么?
“世道这么坏,连大哥这样的人都不站出来,那怎么好的起来?”
刘益守不甘心的说道。
“这不还有你么?”
于谨朝着刘益守的肩膀轻轻打了一拳说道:“我以前站出来过,但是没有用。现在有你站出来了,就不需要第二个刘益守了。”
他指了指近在眼前的那间小院落说道:“你知道为什么那些美人都喜欢找你,不喜欢找我么?”
还不是因为你颜值不行!
刘益守在心中腹诽,嘴上却老实答道:“不知道,女人心海底针。”
“因为你这种明知不可为的事情,还要去撞得头破血流的人,看起来总是招人喜欢一些嘛。谁又会喜欢我这种冷冰冰的唯利是图之辈呢?
好了,去歇着吧。过两天,我们都听你指挥,尽情的在洛阳办事吧。”
于谨激励了刘益守几句,带着亲兵往自己的住所去了。那几个武僧也去金墉城那边了,就剩下了刘益守一人。
回到卧房,元莒犁已经睡得很熟了。刘益守躺在她身边,不忍心将她叫醒。
脑子里想着于谨刚才说的肺腑之言,刘益守也觉得很有些道理。在洛阳城里,他虽然挥斥方遒,看上去很风光,但说白了,不就是在劫掠与杀人么?
无非是吃相好看点,做法巧妙点,力度合理点而已。跟高欢所做的事情,并无本质区别。这不是自己应该走的路!
他又想起了对自己无比信任的冯小娘,过几天,似乎这一位的亲人就会被自己送上断头台……好像真的有点残忍了。
在洛阳杀再多的人,又能有什么成就感呢?
元子攸沉浸在玩弄权术的快乐之中,哪怕杀人如麻也在所不惜,可是刘益守却没有从这里面获得相应的荣耀与自尊。
一个刽子手而已,谈什么荣耀呢?不可耻么?
他从床上爬起来,站在窗边,看着窗外的一轮明月,有云彩慢慢的将其遮住,掩盖了月色的光华。
“一切都回不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