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诚笑盈盈地看着大家,等喊声平静之后,接着道:
“我们征讨军军政府,是先行社领导的军政一体的政权。我们军方的最高首脑,是兵马大元帅;先行社的最高首脑,是社长。我赵诚,是第一人先行社社长,现在,我提议,我来做征讨军兵马大元帅。赞同的请举手。”
赵诚声音刚落,所有人立刻全都举起手来。
对于这种举手表决的形式,大家已经很熟悉了。
牛大力等举起手之后,还特意站起来,目光扫视人群,一个个都瞪着牛犊子一样的眼睛。
看这意思,谁要是敢不举手,他们就能撕了谁。
不过,他们的担心显然是多余的。
因为在场所有人,都是崇拜赵诚如同崇拜神祇一样,都是衷心拥护赵诚。
“好!感谢大家的支持。我一定会做好这个兵马大元帅,先行社社长。
七天之后,在盛京举行就任仪式,届时,将举行阅兵仪式!”
赵诚下达了他就任兵马大元帅之后的第一个命令。
牛大力等都是轰然答应一声。
……
清晨,朝阳刚刚升起,小草都还带着露水,响亮的号子已经响起。
一队队征讨军战士,正在辛苦训练。
他们排成一排排,进行晨操跑步训练。
“我们吃谁的饭?”一个带队的军官大声喊着问道。
“我们吃赵大人的饭!”所有士兵齐声吼道。
声音震天。
“我们穿谁的衣?”带队的军官再次问道。
“我们穿赵大人的衣!”所有士兵再次齐声大吼。
“我们听谁的话?”带队的军官大声问道。
“我们听赵大人的话!”所有士兵都是发自肺腑地大喊。
这就是强地练兵的第一准则,首先你要知道是吃的谁的饭。
他们吃的不是朝廷的粮饷,而是赵大人给的饭。
他们的眼中,只有赵大人。
枪杆子里出政权。在这乱世之中,赵诚最需要的,就是一支忠诚的队伍。
征讨军,是赵诚首次公然宣称脱离明廷。
他们的军装,自然不再是鸳鸯战袄,而是灰色军装,长裤长褂,样式参考的是北洋军阀的服装。
装备了先进的后装步枪,李-恩菲尔德步枪的弹匣容量可以高达十发子弹,射速快,精准度高,射程远。
这样的军队,已经完全没必要穿甲了。
沉重的甲,不但不舒服,而且会消耗人的体力,不方便长途行军,对人的动作也会形成掣肘。
在赵诚首次拿出这灰扑扑的军装的时候,牛大力等本来都是拒绝的。
他们看惯了鸳鸯战袄,感觉崭新的鸳鸯战袄似乎更威武一些。
但是,赵大人率先换装,穿的灰色军装,跟他们的一样。
按照赵大人的说法,区别只在肩章上……
既然赵大人都率先穿上了,他们自然再没什么好说的。
穿上之后,果然早操跑步,都轻松了许多。
赵诚看着操练的队伍,一队队士兵,精神抖擞,气势十足,让他十分满意。
轰!
轰!
声音震天,却是炮兵在训练。
七八个人操作一门拿破仑大炮,按照操典手册,一遍遍地演练着射击过程。
“战场上,射速就是生命!你们动作快一点,操作规范一点,就能多打两轮炮,死的就是敌人。
你们动作慢了,敌人冲过来,死的就是你们了!快!快!快!”
操练新兵的老兵大声吼着,不断催促着。
“啊!”
一声惨叫,炮兵阵地一阵慌乱。
却是一个新兵在训练的过程中,不小心长发卷进了炮车里。
拿破仑大炮接连发射几轮之后,炮管滚烫,顿时头发都被引燃了,那名新兵吓坏了。
一群人手忙脚乱,才给扑灭了。
赵诚赶过来,问清楚状况之后,二话不说,叫过那名新兵来,拿起剪刀,“咔嚓!咔嚓!”把那人的头发都给剪掉了。
那名新兵见状,顿时呆若木鸡一般,下一刻,惊恐地跪伏在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