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麦索性跃到阳台栏杆上坐着,垂眸看着楼下院场,说:“不怕!只要你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咦……狗叫了,你看,爷爷出去巡场啦。”
顺着林小麦目光的方向看着穿上解放鞋和民兵外套,拿着手电带上狗的梁伯走了出去,天色还很亮,他背着手握着手电往田基去了,麦希明道:“我小时候……在国外也去过农场,我们巡场是骑马的。那时候我还很小,骑一匹小马,跟在教官身边,阳光照着玉米田,一看不到边,大农场机械化管理,见不到几个人……也没什么好吃的,吃玉米吃到吐。”
林小麦不禁莞尔,“那边工业发达,听说肉比蔬菜便宜,所以肥胖率特别高。我大学的时候,隔壁宿舍的师姐也曾经出国当过交流交换生,回来带了些鬼佬零食给我们,非常非常的甜……就那么齁甜的巧克力小饼干,居然说是夹在甜面包中间吃的……我的妈啊,这要是搁荒年间可以救一家人的性命了……所以吃玉米说明老板你饮食很健康了。话又说回来,今天晚上的农村家常饭,老板你吃得惯么?”
麦希明也跟着她笑:“如果说是工业化生产的食物,确实便宜大碗。量贩式超市里面,膝盖高的一大袋薯片,直径比我小臂还长的披萨,脸大的牛排……分量是国内的一倍,价格只有国内的三分之一,食物太过容易获得和便宜,加上高高油确实有成瘾性,胖子就多咯。我们农场还有克氏原螯虾……也就是你们俗称的小龙虾,夏天克氏原螯虾丰收的季节,我们用水桶来装,放黄油、玉米一起焖煮,味道也不错……只不过,如果有得换,当时我宁愿用牛排换了今天晚上的清炖走地鸡和三酸炒鸡杂。用酸瓜、酸菜、酸豆角三种腌菜混杂一起,爷爷亲自下厨大火猛兜新鲜宰杀鸡杂,看起来简单粗暴,其实意外的好吃。好像……我的舌头和胃,天生适应这种味道似的。”
远处传来《新闻联播》的版头音乐,天边最后一丝光亮消失了,村道上的路灯次第亮起,不多,但有,昏昏黄黄的,林小麦说:“大概因为你是华人?对某些味道的喜好,其实是写在基因里的,不是一两代人能够改变的……就好比我和我妹妹吧,在城里长大的。但每当小时候来到这北艮村啊,就跟野狗归山一样。村口大榕树后面那棵苦楝树,蹭蹭蹭的往上爬。爬上去了不会下来,吓得坐在树顶上哭,还是妹妹去叫了爸爸来救我……还好就这样我爸也没舍得打我,就说了我两句了事。这小孩子爱玩爱闹的天性,也是压不住的。”
女孩的眼睛闪着盈盈的光,似乎含了泪,但一眨眼,那泪光就不见了,仿佛幻觉。麦希明凝视着她,轻声道:“你经常来这儿?”
摇了摇头,林小麦说:“哪儿呢。统共也没几次,家里开着档口……手停口停啊。我爸爸早上三点就要起床煲牛腩、熬汤底啦。至于我们姐妹两个,从懂事开始就在店里帮忙,一开始是剥个蒜啊,收个碗什么的,后来大一些了,就好多了,收银、打荷、地厘……什么都做。就算有帮工,怎么及的上自己人放心?一年到头,刨去过年年三十到年初五,再就是清明重阳,这些时节不开店的话都有正经事忙碌的,别的时候基本上都在开档。就是因为一家人一起出门休闲玩乐的机会很少,才印象特别深刻嘛。”
麦希明说:“放心,在立行集团工作的话,我会给你足够假期的。”
林小麦双手合十胸前,很是夸张地鞠了个躬:“谢谢老板!”
麦希明扭转脸,看着繁星渐渐现的苍穹,说:“我们那边比较注重社会实践,有很多机会出外。嗯,有一些州,还允许打猎,我的枪法不错。猎过兔子,猎过野羊,有一次最危险,竟然被我遇到了响尾蛇,要不是同行有人带着护身叉子及时把蛇叉开,我这会儿就没能站在你面前了!”
原以为林小麦会害怕,没想到她一拍手,笑嘻嘻道:“就在这村那头,住了个蛇王,是蛇的克星。我小时候亲眼看过,一米长一条又凶又粗的过山峰,他拿一根树杈子叉了七寸,脚踩七星步,手指疾出如闪电,抓住七寸用力一抖,那蛇就直接死了。”
“死了?”麦希明惊讶。
林小麦说:“是啊,死了……后来我才知道,原因是蛇只有一条骨头,他那一抖叫做‘卸骨手’,把整条蛇的骨头从关节处寸寸震断,那蛇自然难逃活命。他一辈子跟蛇打交道,后来大家连他的名字都不记得了,都管他叫梁蛇王。名声传开去之后,城里的爬行动物研究所慕名而来,聘请他做了特别专家,去协助搞科研去了,也算是……野路子登堂入室吧。”
狗叫声,从远而近,一道手电筒的光划破夜色而来,梁伯披着外套叼着烟从外面巡完场回来,径直绕到后院去了,麦希明看了看手腕上的名表:“爷爷是不是要去看黄金脆瓜腌制的情况?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林小麦正在犹豫,却见梁伯很快又折返了,走向屋子,边走边扬起头朝着他们的方向叫:“猪灵狗性万物有灵,别惊动了金房里的东西。明天还要早起呢,赶紧早点睡觉吧!”
一大章……
待会儿还有一更
今天上架第一天,高高兴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