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麦很是惊讶地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的?”
麦希明嘴边的笑意越浓,就连黑水晶般的眸子底下,也盈满了温柔笑意:“那不是明摆着么……”
林小麦爱怜横溢地看着林佳茵,随手把落在林佳茵肩膀上的一枚白玉兰瓣拨走,说:“做餐饮开得早关得晚,又困身又累人。我们从小学一年级开始,老爸就没管过我们上学放学,都是我带着佳茵自己过马路去上学,读书也是一直同班,佳茵比较调皮,我相对来说坐得住一点,老师就让我看着她,后来老爸听了老师的话,在家里也让我带着佳茵,久而久之……就习惯了。”
麦希明笑道:“难怪……”
“上菜了——”伙计快步上前,“金波子小酸瓜,人人吃了笑哈哈。来啦——”
一荤一素两凉拌放落在桌子上,程子华一看,乐了,“哈,我还纳闷什么是金波子呢,这不是掌中宝嘛?这一整碟子只用掌中宝来做凉拌,成本可够高的啊。”
林小麦直接用汤勺舀了满满一大勺金波子到程子华碗里,笑眯眯地说:“所以这个小菜菜牌上没有啊,都是老熟客点了才有。还不一定每天都能见着——不过,也是有窍门的。就收银台上面的那个瓶,如果养着红剑兰,就有金波子,如果养着别的,那就没有。”
看了一眼收银台,果然在招财猫旁边养了一大束红艳艳的剑兰,程子华惊讶了,不解地问道:“这是什么道理?怎么吃个小菜,还跟对暗号似的?难道这老板从前混过天地会?”
正在喝着茶,林佳茵顿时迅速转身,口中含着的热茶全部喷到空地上:“噗——”
林小麦哈哈大笑:“什么天地会,大清早就灭亡啦哈哈哈哈哈……说起来一字那么简单。其实就是钊叔进货的三鸟场旁边,是兰种植基地。钊叔每天去进货,就顺手买一扎。但有时候是钊叔徒弟去,就不会进这金波子,也不会买兰。钊叔说过他徒弟好多次了,也不知道现在他们讲掂数没有……”
麦希明一听,就皱了眉,说:“这徒弟也忒不讲规矩了吧?我从没听说过徒弟敢这样对师父的……还不清理门户?”
林小麦笑着摇了摇头:“钊叔的徒弟,是他的独生儿子。而且他老婆又疼爱得很……所以就这样了!清官难断家务事啊……”
金波子卤得酸辣带咸,入口弹牙,越嚼越香,在他们聊天的时候,程子华已经把自己碗里的吃了一半,这才用纸巾沾了沾嘴巴,“别看它颜色浅金,一副平平无奇的样子。实际上入味至极,且不掩肉香不影响口感,我猜得没错的话,应该放了大量药材,是用此处才有的秘方来腌制的。金色的掌中珠……果真衬得起这么美丽的名字。这道小菜,做起来应该费不少功夫吧,性价比来说,不算高,所以那位继承人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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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