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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晨风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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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过往

“嗨,默老大,玩得怎么样啊,我推荐的地方还是很不错的吧?”

默哲回到家,便接到了个电话。

“嗯,还可以。”

“喂喂喂,什么叫还可以,我可是用了两天的时间,一个一个亲自体验。

且先不说了多少钱,当然这你也不在乎。就单说的时间也是不可估计,不可挽回的,如果说你非要补偿……”

“别贫嘴,两个副本。”

“不是我说老大你啊,这也太不仗义了吧!这烈日炎炎的天,我汗流浃背……”

“一个。”

“行!两个,就两个!要是有哪个不知满足的想抬价,我常安安肯定第一个挺身而出,绝不答应……”

“行了行了。”默哲无情地打断他,“约个时间。”

“老大要是没安排的话,就今天晚上?”

“可以。”

……

常安安,县附属中学初三学生。

至于为何一个县附属中学学生会和镇中学学生,有如此狗腿的关系?这和常安安父母的工作有关。

常安安的父母和常安安的爷爷奶奶相处得不是很融洽,两人在经济一独立后便去了县城,并贷款了房子。

于是两人每个月不仅要还房贷,还要供常安安读书,一家人的日常开销也是较大。

这种提前消费的后果就是,常父常母两人每天必须起早贪黑地工作,压根就没有时间来照顾常安安。

所以,通常每周五一放假,常安安便一个人来到小镇爷爷奶奶家。一方面可以有人照顾,另一方面也少了常父常母在家做饭的繁琐。

从小对电脑游戏有着迷之执着的常安安,自从在网吧里见了默哲一流的操作(相比在家玩,网吧里的人更多,显得不那么孤寂),便对其开启了舔狗模式。

而这种情况,在见识到默哲不仅仅游戏打得好,还精通电脑操作的时候,就自动升级到了疯狂。

拿上次的暑假来说吧。好不容易逮到了机会,常安安整天窝在默哲家,吃饭、洗澡、睡觉——俨然把自己当成了默哲的亲弟弟。

一开始,常安安的爷爷奶奶对这种住在别人家里的行为也是非常反对的,常安安以默哲家里设施齐全为由,表示自己绝对不会麻烦到默哲。见二老犹豫,后者继续举出默哲不仅成绩数一数二,而且品行优良云云。

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是成功地住入了默哲家。经过了几天的“安然相处”,二老也终于放心地将常安安放在默哲家了。毕竟别人成绩好啊,说不定还能在思想上学点觉悟呢。

再然后,常安安再编了一些乱七八糟的理由,便成功的成了默哲家里的“一份子”。

代价呢,则是常安安主动承包了所有房间的卫生,一日三餐的准备,还有换下来的脏衣服清洗(装进洗衣机里);至于端茶倒水的事更是家常便饭——这里指他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

在近水楼台的先天条件下,常安安的计算机技术可谓是突飞猛进,俨然有超过师傅的迹象——当然,这仅仅只是他的错觉。

默哲在计算机上面的天赋比一般人高太多了。而且,小时候在国外留学的经历,也为他的英语和计算机操作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话说到了这里,堂而皇之地交代一下默哲的身世吧。

五岁,交通事故,默哲是一家三口中唯一的幸存者。

在处理好父母的后事之后,默哲便随舅舅去了美国。默哲的舅舅,互联网应用的先驱者之一(国内最先接触互联网的一批人),不仅学了一身扎实的计算机方面的本领,还去了美国深造。

学成之后,又继续在美国工作了几年。其在软件开发方面,很是有着一番作为。在听到外甥的遭遇,一想到这孩子在国内无依无靠,干脆将其接到了国外一起生活。

从小家庭重大变故,异国他乡,造就了默哲孤寂沉稳冷清的性格。

在舅舅家,默哲常常接触除了电脑,就是和计算机编程相关的书籍。舅舅见默哲对此颇为感兴趣,也很是支持,额外又给他买了许多相关的书籍……

时间一晃,转眼默哲11岁。至于默哲这六年在美国发生的故事,单独开一本书也是可以的,这里就不做过多描述。

11岁,国内许多同龄人刚刚小学毕业。争得默哲同意后,舅舅也觉得毕竟是中国人,总归要落叶归根,于是便想着带默哲回国。

可毕竟是苦心经营了多年的事业,积累的人脉,还有工作环境和住房条件,哪儿有这么快说走就走。

经过舅舅一家和默哲的商量,最后默哲独自回了国。在美国,舅舅有意的锻炼了默哲的自主能力,其独自一人生活倒也不是太大问题;另一方面,舅舅也委托了在国内的朋友有时间照应一下默哲,并且示意默哲在遇到困难的时候第一时间寻求这位朋友的帮助。

故此,虽然在小镇上是独自一人,却也过的无忧无虑,比一些快成年的孩子过得还要有条不紊。只是在外人看来:这种表现,是默哲的家庭从小教育得好,现在管得也好。

显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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