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当个小尾巴。
何丽华笑得嘴都快合不拢了。
“好,好,棠棠跟妈妈去,也正好让那些老家伙看看,妈妈的棠棠宝贝多么的漂亮乖巧。”婆媳两人关上门,姜棠挎上了她的军绿色书包,骑着妈妈的自行车,载着妈妈去单位。
她时刻谨记,妈妈是女同志,身体可没有男同志那么强,所以骑车的时候,速度不能太快。
何丽华坐在后边凳子上,笑着询问姜棠在部队的生活,问她在家属院里,跟那些家属相处得是否融洽。
儿行千里母担忧,尤其是在何丽华的印象里,姜棠还是一个不喜欢跟陌生人说话的人。
她就担心儿子去上班后,儿媳妇没有玩得好的人。
“妈妈,我在家属院很受欢迎呢,嫂子们都很喜欢我,就是我每天都要去养猪场上班,太忙了。”
“噢,棠棠怎么去养猪场上班了?”
除了委员会的搅屎棍外,何丽华不会看不起任何的人,任何的工作。
她之所以语气这么的惊讶,是因为之前通电话的时候,儿子,儿媳妇都说在农机站上班。
何丽华很想知道,为什么会从农机站变成养猪场。
“因为我想让陆长征天天有肉吃,想让大家都能吃上肉,所以就去养猪场上班了。”
6=9+
“我有一个朋友她很会养猪,我看了很多书,我也从书上学了好多养猪的方法,我要把养猪场的猪养得肥肥的,让大家都能吃上肉。”
姜棠的声音软软的,说话的调子也十分的轻快。
她并不觉得去养猪场干活丢人。
何丽华在后边听着,却是眼眶湿润了。
“好孩子,妈就知道你是个好孩子,妈没看错。”何丽华拿着手帕,擦拭着眼角的泪。
看着姜棠的背影,她想到了去年。
寒冬腊月的,冷风跟刀子一样的割在人的身上,衣着单薄,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的小姑娘,被亲大嫂带去跟死了三任老婆的鳏夫相亲。
说是相亲,其实就是把姜棠当成了货品,带去给对方看。
老鳏夫若是满意了,就随便给个价钱,就把人给带走……
何丽华在镇上这么多年,从老姜家搬回到镇上开始,她就关注着姜家。
起初姜崇文还在的时候,姜棠的日子还算好,虽然依旧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却也不至于三天两头的挨饿,挨打。
后来姜崇文去世了,姜棠便跟着姜大武一起讨生活。
兄妹两人过得苦,但是那个时候,大家也都苦,熬着熬着,总能熬过去的。
后来,姜大武结婚了,娶了靠山村王家的闺女王春。
从这个嫂子进门的那一刻起,属于小姑娘的更苦的日子就来了……
“妈妈,妈妈?”
在前边骑车的姜棠,连续叫了好几声何丽华,都没听到她答应。
她吓了一跳,连忙把自行车停下来,回头看到何丽华眼睛红红的。
“妈妈,是不是今天被人打疼了?”
“你不要怕,陆长征会为你报仇的。”
姜棠有些笨拙的哄着人。
何丽华从回忆中回过神来,看到面前脸虽小,却也有些肉乎乎的小姑娘。
她皮肤白嫩光滑,眼眸清澈干净,里边全是对自己的关心。
何丽华笑了,“我没事,妈妈只是在想,妈妈怎么这么有福呢?能让棠棠骑车载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