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可能问,县令是一县之长,哪有县城客栈老板不认识自己的县令的?这个问题问得好,只因当时与今天不同。当时没有手机,没有彩电,也没有报纸。与今天不同,哪有人人都认识县令的道理呢?那老板要是新开的店里的老板,不认识县令也很自然,否则县令也不会换便装到他的客栈里找人了。
县令没答应客栈老板的自报接活,只提出找住宿的客官或别的人。客栈老板舍不得失去这么好的机会,便悄悄让其一名新进店里的乡下来的店小二自报家门,跟县令到牢房搬物。
因县令事先让监区狱卒支开,怕那些狱卒因害怕而露馅,把自己毫不容易雇来的人也吓跑了。这样,牢房外边除了他带来的雇工外,也就没别的人。县令自己也不敢把找来的人带到审讯室外。只是老远就给自己找来的人说明从哪个房子里搬哪种物,到哪个房子,怎样摆放等等。
雇工自然不知“贬神”的“神器”在那个房间里,更不知一位比县令大的京师来的大官因动它而被它咬掉一只耳朵的骇人听闻的事。他想着的,只是县令讲的那2000文铜钱。
事情再也简单不过了。
不一会,那个雇工走出监区大门,说已把那物搬到柴房里了。要县令付他已说好的2000文铜钱。
县令不信,让那人带着他进审讯室看看。结果呢?
当县令战战兢兢地,摆出掉头就跑的架式跟着那人走进审讯室一看,结果真的和那人说的那样,审讯案几上什么也没有了。
“你是不是还去看柴房里放的那东西吗?”那人又问,他急着领那2000文呢。
“不啦,不啦。”压在县令心头上的大石终于落地了,2000文算什么?
县令立即叫来县衙账房,让他付给这人2500文。
被雇者愕然。他当然不知眼前的这位竟是其所在地最高父母官----县令,更不知县令让他干的是人“拖”鬼的险事。
要是知道,他还干么?
多付钱,对县令来说,其实也是一种亏心事。
吕和昶与姚明扬听说郑县令竟把他们难办的事轻易地解决了,开头不大相信,但跟着县令进去看后才对郑县令大加称赞。
郑县令也感到意外,自己没办法才想出的计谋,竟也意外地震住了自己的这两个对手,不由暗喜。
姜天成则没表态,他虽被“神器”咬掉了一耳,但他并未把那物当成“神器”,在忍受难忍的痛疼之际,他也冷静地想了许久,慢慢地悟出了原由,认为自己意外按动的应是那东西的一个机关。
也就是说,他突然明白过来了。
那件所谓“神器”的东西,不过是一种暗器而已。自己只能是误按其机关,启动了其开关,中了其“冷箭”罢了。
所以,当他从尚九卿那里听说郑县令巧破神器之类话后,只是冷笑一声。没说什么。
可他也万万没想到,崔剑锋与邱思远已合计好,正伺机向他动手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