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六名县衙,骑着县衙里为他们办案而招集的六匹马,一路向北。
这边县尉怀着对吕都事的满肚子怒气往北赶,那边吕和昶却盘算着如何占功己有。
那吕和昶明知高县令正在按自己的意思介入并查办此案,吕和昶为什么又把远在江南的武成县令拉进来呢?这岂不在搅局么?
一边是给人家高县令添乱,一边是给人家武成县尉堵欲。真够意思的。
可吕和昶也有自己的打算。他虽然知道抓捕这些天外来客相关的案犯会招来杀身之祸。但如设计好了,也就演上一出借刀杀人之戏,好处自己占,祸事让别人背。可乐而不为。
那为什么先让高县令去捉囚的同时,又给郑县令去信告密呢?这样他能捞到好处吗?
首先,高县令正在 qiong有成竹地办案,他觉得这位前高级将领在这方面很内行,成功的机率大。况且,听胡扬说,这位前老将也很赞扬其同类的崔剑锋的办案风格。由此看来,此县令与武成那边的彼县令很不同。此县令成功的希望很大。
那成功了怎么办?功劳归谁?自己是上边来查办此案的官员,但此案也带着地方刑事案件的特色,如这样办的话,就成了不是他办的案件,而是袭军案,非谋反案了。况且,从那些被捕的唐兵的交待来看,虽然他们看到天空中的大圆鸟,但这鸟并没袭击他们。劫走他们的竟是那伙逃脱的杀人案凶手。
显而易见地,这案与其所办的贬神谋反案还涉不到一块。这样,如高县令破了案,捉了案犯,那功劳自然是姓高的,他吕和昶什么也捞不到。
那怎样才能把此案与贬神案联在一起,让自己不亮相也被刑部认为是在自己的指挥下破的案子呢?
他突然想起郑明杰来,这个矮县令虽有点傻,但也 ting 可爱的。把他牵进来,听自己的吩咐来占高县令的便宜,不是更好么?
这样的话,自己既可以能顺利向上交待,也可以让郑县令免去被罢免之苦。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只是,吕和昶只是一个民官,不懂得军官的刚烈,弄不好激怒了这们前战将,一剑就削掉其脑袋。人家可是有战功的哪。那战功也象钱一样,赔一点就没事了。但自己的脑袋如被他削没了,那不会再长出来的。
不管怎样,他还是悄悄向郑县令写信告知这一情况。不过,他并没有把盛唐县令正在查办此案的信息告诉郑县令。目的就是控制郑明杰利用高县令所打开的局面,去分享受高县令所得的功劳。
这一切,武成县尉当然不知道,他只是按郑县令的吩咐行事,去搜捕案犯而已。
当然,他们按吕和昶的指点,不是去驺虞城,而是去案发地。吕和永的想法,作为刑部人员,自然与高县令的想法有些共同之处,那就是这些案犯因都是江南道人,作案后逃向江南道的可能性大。而不太可能呆在人生地不熟的淮南道。
这样的一个共同的想法,使得武成县令按吕和昶的提醒,也与高县令一样,采取了蹲守案发地到武成的最近大路的设伏方案。
不过,武成县尉带去的只是五名衙役,相对高县令派出的盛唐县尉所带的府兵而言,未免太寒酸了,不占任可优势。弄不好反有可能被盛唐县尉捉去,弄出误会。
就这样,两道两县的县尉出于同一目的,在同一条路上设伏等案犯落网。不过,高县令的目的可能不在于捉拿,而在于通过其它途径结案,也就是象崔剑锋一样。
但武成县尉的作法就不同了,他们设伏,一旦发现案犯,就立即捉拿归案,押回武成。
吕和昶这样做,不是在搅局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