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1石=120斤’,即1石=30kg这个说法的来由,目前查得其出自《汉书·律历志上》:“权者,铢、两、斤、钧、石也……五权之制,以义立之,以物钧之。”
《隋书·律历志上》:“十黍为絫。而五权从此起。十絫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五权谨矣。”
即:作为重量单位,10颗黍米=1絫,10絫=1铢,1两=24铢,1斤=16两,1钧=30斤,1石=4钧,这样算下来,1石=120斤。
可按照这个标准,换算得出:1石=4608000颗黍米,
但按照《汉书·律历志上》对容量的记载: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概。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
也就是说,1200粒米=1合,10合=1升,10升=1斗,10斗=1斛。
又因为1斛=1石,所以1石=1200000颗黍米。
这样一来,关于1石的具体重量,就得出了两个完全不同的解释。
即:按照重量,1石=460w零8k颗黍米,可作为容量单位,1石=120w颗黍米。
这显然不对。
所以,索性直接换个角度:秦汉的粮食交易,究竟是用称重,还是称量?
答案是:用斗具盛。
而1石=120斤,并不符合以重量去测量粮米的情况,应该是某个密度约为1.5的物体。
根据百度百科密度表,查得密度符合1.5,且存在、常见于秦汉时的物质有:
碎石 1.32~2.0
粗砂(干) 1.4~1.95
细砂(干) 1.4~1.65
所以1石=120斤的说法,应该就是以上这三种物质其中之一,且大概率是细砂。
记住咯~
石主要是容量单位~
只在特定情况下,如形容弓弩所需挽力的大小时,才会做重量单位~
1石粮米,也不是通过称重获得,而是用‘斗’作为量具,1斗1斗盛,盛够10斗方为1石~
也正因此,古代的高利贷,总会有‘大斗进,小斗出’的说法——封建时代,农耕社会,绝大部分百姓的‘高利贷’,实际上都不是借钱,而是借粮~
这样算来下,每人每月2石的粮食消耗量,也就是每个月27kg,平均每天不足1kg,绝对算不上‘大胃王’的食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