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四人纵马沿着河岸飞驰,沿途引来不少路人好奇的目光。快到镇口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呼唤声。
“喂——等一等!”乔安听着耳熟,连忙勒住缰绳,拨转马头寻声眺望,远远地看见丁道尔兄弟骑马追来。
“乔安,你们这是要去哪里啊?好大的阵仗!”迪克兴冲冲地问。
乔安还没有开口,弗林特勒马回头,没好气地说:“闪开!我们要去办正事,没空跟你们两个小鬼啰嗦!”
“弗林特先生,话可不能这么说,乔安和康蒂比我们年纪还小,你带他们去办事,怎么就不能带上我和迪克?”罗杰振振有词地说,“再怎么说我和迪克也是您的学生,教官有事,学生理当帮忙啊!”
“嘿!你这小鬼,真是能说会道!”老矮人笑着摇头,“不是我不想带上你们兄弟俩,实在是此行太过危险,万一你们兄弟俩有什么闪失,我不好向杰森交待。”
“您放心,我们能照顾好自己!”迪克迫不及待地说,“无论你们去哪里,一定要带上我和罗杰!”
“可是你们没有盔甲也没有武器,去了也帮不上忙。”弗林特面露难色。
“这有什么难的,你们稍等一下,我们马上回家拿装备!”迪克拨转马头就跑。罗杰连忙跟了上去,一边纵马狂奔还回头叮嘱众人先别走,他们兄弟俩马上就回来。
“俩臭小子,就爱凑热闹!”老矮人望着两位得意弟子的背影,摇头叹气。
“舅舅,带上迪克和罗杰也好,这兄弟俩的实力不比我差多少,或许帮得上忙。”汤姆笑着说。
弗林特没好气地白了外甥一眼,真不知他哪来的自信,居然认为自己的实力胜过罗杰和迪克。
丁道尔兄弟没有让大家久等,不出一刻钟就飞驰回来。迪克换上一身闪亮的胸甲,马鞍两侧分别挂着战斧与大盾。罗杰则身穿镶嵌皮甲,腰挎短剑,身后斜背着一支短管猎枪。
“哟!罗杰,居然把你老爸的宝贝也偷来了!”汤姆看到罗杰带着猎枪,夸张地吹了声口哨。
“枪”这种武器,无论在旧大陆抑或新大陆都是昂贵且稀有的高级货,普通人一辈子也未必有机会摸到一次。瓦雷斯世界各大强国,除了斐真将魔晶步枪作为精锐步兵的制式装备,其它各国都还未曾在军队中大规模列装这种新式武器。至于民间人士持有的猎枪,大多是高价订做的奢侈品,持有者多为贵族绅士或者富有的商人,用来装点度假猎狐时的排场。比如罗杰手中所持的那支短管猎枪,少说也值五百金杜加——这还不算后续补充魔晶的费用。真正以狩猎谋生的猎户,反而用不起如此昂贵的枪械。
乔安曾在书上看过猎枪的结构图,实物还是头一回见,出于好奇向罗杰借来猎枪仔细观摩。红木枪托附着一层透亮的包浆,沉甸甸的手感非常舒服。黄铜锻造的枪身左侧开有装弹槽,据罗杰介绍,可以装填普通铅弹和霰弹,后者是包裹在铅皮中的许多细小钢珠,轰出枪膛后扩散喷溅,对前方60尺锥形范围内的猎物造成大面积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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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