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净得足以当手模。
再看陆晴晴本人,平时那么喜欢珠宝,今儿也只颈中戴一根细细的玫瑰金锁骨链,链坠是一枚小小的同心圆钻,闪着微光。虽然精致,但却无法和她拥有的珍品相比拟。
陆晴晴皮肤白如雪,细腻如羊脂,衬得锁骨链格外好看。
简洁,不失时尚。
不少女网友喜欢得不得了,决定去买一条来戴。
老款了,而且是大众款,价格不贵。
从耳机听到导演的问题,摄影师问出网友打在弹幕上的问题:“傅先生,陆小姐,你们为什么没戴婚戒呀?大家都说陆小姐的戒指已经达到七龙珠的水平了。”
陆晴晴眸光晶亮,嘴角带笑,反问道:“我们不是干活的吗?”
“啊?”摄影师没反应过来。
“既然是干活的,那么就不能戴戒指。”陆晴晴露出她才不上当的表情,一如少女般娇俏明媚,“要怪就怪傅先生,他准备的结婚戒指太华丽,不够日常。根据大家的习惯来讲,求婚戒指可以华丽些,结婚戒指最好简单些,方便日常佩戴。”
可惜她的结婚戒指是一枚粉钻。
其实,她不太喜欢异形钻,总觉得不够规整。
八心八箭的圆形钻才是心头好。
最闪亮,最璀璨。
陆晴晴说话时斜眼看傅亦笙,表情把心思写得清清楚楚。
网友们透过屏幕立刻看向傅亦笙,发现他呆了一呆,显然没想到老婆突然说出这样的话儿,不过他反应相当迅速:“真的好抱歉,老婆,我是第一次结婚,没有经验,只想把手里当时最好的钻石送给你以表明心意。”
粉红的钻石代表爱情,无坚不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