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扑通扑通乱跳的心忽然就安定下来,神态依旧是恭恭敬敬,“习惯了,不累。”
沈庭玉注视着灵越搭在扫把上的手,那双手十分纤细,手指修长,指甲圆润而透明。不知道是不是天气严寒,手背上有几处尚未愈合的冻疮。他心下一动,声音里就透了几分温意:“你可识字?可读过书?”
灵越斟酌着回答,“灵越流落江湖前,也曾上过学堂,些须认识几个字,粗通文墨。”
沈庭玉嘴角勾起一丝微笑,“既会文墨,就来书房伺候吧,不必干这些粗活了。”
灵越有些讶然,微微抬起了头。
于是下一刻沈庭玉就看见她瓣一般鲜润的嘴唇,小巧的下巴,倘若面皮白上几分,也称得上是清秀绝伦。
——即便是粗布乱服,也难隐清华的气质,哪里像一个沦落江湖的浪人?
灵越正想推辞,转念一想,阴差阳错来了沈府,既来之,则安之,若是一味推却,岂非更惹人生疑?于是恭声道:“灵越听从公子安排。”
在书房伺候笔墨,是个轻松体面的活计,换了其他下人,恐怕早已喜形于色。沈庭玉注视她低垂的脸,那云淡风轻的面容上,神态自若,处之泰然,看不出一丝情绪。
到了书房,灵越如鱼得水。从前她最爱做的事,便是粘着父亲,父女俩在书房一待一整天也是有的。父亲细细教她读书,品画,鉴赏古玩,哪一样都比待在闺房中拈针绣有趣。
她一到书房,便换了一个人般,目光澄亮,灿然生光。寻常磨墨这样的小事情,经她的手便与人不同,必定浓黑合度,色泽饱满。
果儿在一旁见了,啧啧称奇:“灵越,明明是一样的墨,为什么你磨出来的就是比我磨的好呢?就连写出的字又黑又光。”
灵越浅笑,认真给她解释,“研墨需加清水,若水中混有杂质,则磨出来的墨就不纯了。至于加水,最先不宜过多,以免将墨浸软,或墨汁四溅,当以清水徐徐加入为宜。”
果儿睁大了眼睛,“你说的跟公子以前讲的一样呢。即便如此,但是还是不如你磨的好啊。”
沈庭玉放下书卷,淡淡地说,“墨见其人,果儿你是个急性子,用力过重过急,自然墨粗而生沬,色亦无光。珍珠性子和缓,用力又太轻慢,因此墨浮于水。灵越力度正好。”
灵越笑着解释,“我不过是从前常伺候一位老先生笔墨,他是个爱挑剔的,墨杂了不用,墨浮了不用。久而久之,竟生出巧了。”
她眼前恍恍惚惚跳出一个干瘦老头,头发雪白,留着一部神气威武的白胡子,很有些仙风道骨。但她知道老头其实比她还顽皮,非常难伺候。她哼哧哼哧磨了半个时辰的墨,他只扫了一眼她好不容易磨的墨,就一把推开,将头摇得如同拨浪鼓般,一个劲道:“不好,不好,太淡!”她只得重磨,磨好献宝一样送给他看,他轻飘飘丢下一句,“太浮!”“太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