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经济作物,畜牧业也有优先推广项目,优先推广的项目就是养鱼、养鸭、养鸡还有养猪业。
养鱼业不用多提,山东以南推广大口鲶鱼,山东以北推广四大家鱼跟草鲤鱼,养鱼通常要跟养鸡养鸭混养,如果同时养鱼跟养鸡养鸭,那么就可以获得一定数目的小额低息贷款。
养猪自然是推广大白猪,这种猪肥肉多,能够生产足够多的油脂,猪皮猪毛都有用,好处不可胜数。
本来还想要养牛业的,不过考虑到养牛消耗比较大,生产周期长,不符合现在的国情,所以暂时不在大力推广之列,但在各地禁卫军的军营附近还是有不少养牛场的,基本都是养奶牛,专门为禁卫军极其家属提供巴氏消毒牛奶,算作是禁卫军的一种福利。
除了这些比较瞩目的项目外,科学推广似乎不那么显眼,但其实这才是这个命令最重要的部分。
因为在这个命令中,各地农村都会根据情况建立农业站,农业站就是个小型图书馆,会提供一些科学种植跟养殖的书籍,中央还会派一些认字识字,且种植技术比较好的人进入各地农业站当站长,来帮助大家学习如何科学种植,如何科学养殖,从而达到共同致富的目的。
当然,在一开始的时候,由于缺乏足够的技术员,农业站肯定不可能遍地开,所以只能是现在江南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先试运行,尤其是先突击培训一批技术员,然后再发到各地培养更多的技术员,以达到全面推广科学农业的目的。
农业技术员是吃皇粮的,隶属于公务员序列,而且派驻外地还有外勤津贴,保证让技术员的收入可以做到比小学老师略高,同时还给予技术员各种高大上的荣誉,从而调动读书人竞争这个岗位的积极性。
至于国务院二号令,则是被后世的中外都广为称赞的解放奴婢宣言。
所谓解放奴婢宣言,是指以往所有因为各种理由自愿或者不自愿的成为奴婢的中华帝国子民,自命令发布之日起,就全部成为自由民,原先的人身依附性质的主奴关系,自动变更为雇佣性质的主仆关系,实行新的雇佣关系保护法。
简单点说,就是中华帝国所有的奴婢也好,下等人也好,都成为自由民了,原主人跟你只能是雇佣关系,双方都要受到雇佣法的保护,原主人不能随意买卖原来的奴婢,原来的奴婢也享受所有自由民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换言之,原先的奴婢废除了奴婢跟主人的人身依附关系,变更为主仆之间的雇佣关系,虽然可能实质上没有太大变化,但约束关系相对而言变的更加松散。
这样做,自然是为了解放劳动力,让更多的劳动力可以自由迁徙,不再把劳动力固定在地主与土地上,方便人口的迁徙,为将来的移民政策扫除障碍。
至于这样会不会降低皇帝的权威以及引起地主的反抗,从而引起动荡?这倒不会,因为中国的情况跟美国还有俄国都不同,虽然也有奴籍,但民间的奴婢数量相对较少,还是以自由民居多,且因为社会动荡的因素,主奴之间的约束并不严重,现在搞这一套,不过是给奴婢阶层正了个名分而已。
当然,这样的政策肯定也会引起一些地主的不满,尤其是大地主,不过本身因为社会动荡的因素,地主阶级已经经过了大幅度的削弱,帝国的军事实力又太过强盛,李永吉的声望如日中天,公车上书的血案更是前车之鉴,地主阶级的反抗心理其实并不强。
再者说,这个政策实质上没多大变化,因为老爷还是老爷,下人还是下人,只不过下人是自由民了,不能随意买卖了而已。
也就是说,下人就算有了自由身,但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依旧要依附老爷过日子,无非是以后老爷要对下人稍微好一点,不能随意买卖,不能随意玩家法,动私刑,不能喊打喊杀的残害下人罢了,不过呢,由于传统思想的缘故,中国人本身对下人其实并不苛刻,跟俄国人与美国人比起来差的太多。
所以说,这个解放奴婢宣言的二号命令下达后,所造成的动乱并不大,少数的大户人家最多是私下里念叨几句,就甘心接受,而大多数的老百姓却都高呼皇帝圣明,认为这是千古难见的大德政,特别是那些奴婢阶层,更是对皇帝感激涕零。
相反,这种命令并不会对皇室统治造成多大冲击,毕竟皇帝本来就是高高在上的特殊存在,根据中华帝国的宪法,中国是帝制,也就是所有臣民都是皇帝的子民,所以这个制度不过是让皇帝的子民之间保持了一种表面的平等而已,但阶级却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