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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走私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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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六章 为什么用远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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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于为什么是用远征军攻伐日本,而不是用国防军或者禁卫军,石达开也有很重的疑虑。

为此,他在接到任务的时候,曾经多次打电话向上级部门,也就是东方集团的安全保卫部的部长周胜军请示,但一直都是安全保卫部秘书室的秘书接的电话,石达开除了留下自己来过电话的留言,一直都没得到准确的答复。

就因为得不到准确的答复,所以石达开才简单的只是发布出兵命令,却没有详细的解释原因,那不是他卖关子,而是他自己也不清楚内情。

好在,他手底下的人似乎对原因什么的并不感兴趣,反而对有仗可打性质高涨,甚至连下发机关枪的事情也比对这个感兴趣。

这当然也是中国军人自信心爆棚的缘故,毕竟如果战争演变成只能我欺负你,你却很难伤害到我的情况下,那当兵的就会希望打仗,~无~错~ ..更何况他们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尤其是学习了列强的殖民历史之后,也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强国对弱国的攻伐,通常是名利双收的好事情。 比如说,石达开就猜测,不,是确信这个名义上是民间股份制公司的东方集团,实际上是受控于皇室内务府的,秉承的也是皇室的意志,或者更直接点说,是秉承皇帝的意志。

为什么这么说呢,从东方集团的构成就能猜测出一二。

要知道,远征军虽然名义上是属于民间集资成立东方集团,而且据说里面甚至有洋人的股份。比如改名叫李安松的卡尔松,还有华尔,据说就变卖自己所有身家,全部换成了东方集团的股份,而且怡和洋行,太古洋行等也都在东方集团里投了资,购买了不少的股份。

但是,远征军只不过是东方集团给养着而已,但如何行动,或者说调兵命令却不是听从那什么东方集团的董事会。而是听从东方集团的最高经营者,集团总裁的一个直辖部门——安全保卫部,简称安保部。 东方集团作为一个皇室企业控股,但面向民间集资,甚至不禁止外资进入的股份有限制公司,的确有义务向大股东交代自己的情况。

不过呢,因为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华帝国的公司法规定,股东投资公司后,股东投资的财产就全部由公司支配与运营,股东无权干涉公司的具体经营。只能有限过问。

也就是说,虽然东方集团有义务向大股东交代自己的运营情况,但根据有限原则,交代也只是对投资规模达到一定数目。最低投资额达两千万华元的大股东。也就是董事会常任董事。

而且,对大股东的交代,也只限于收益比以及分红数目,至于集团具体如何投资运作,尤其是一些比较隐私的投资活动,比如海外殖民活动,都是由集团的总裁说了算,可以不向董事会的人作具体交代,总裁只需要每年的年度总结的时候,向董事会的常任股东汇报下公司的年度损益情况,并按照股份投资额,定期给大家分红就可以了。

换言之,东方集团面向公众发行的股票就是个投资品种,你买了东方集团的股票,哪怕买的数量很多,成为了董事会的大股东,名义上拥有了一定的所有权跟发言权,但也不能管公司的具体运营,最多你可以对公司的收益问题提出质疑,并自由选择撤资与否,其他权力是一点没有的。

也就是说,东方集团的小股东只有投资分红以及股票投资收益这一个好处,成为董事会的常任股东呢,则在拥有这些红利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公司内部特别优惠。

比如在购买集团内部经营的贸易品方面,像特效药,铝制品、不锈钢制品、武器、高档丝绸等物资,大股东都享有一定的内部优惠价,而这也是怡和洋行等大洋行之所以明知道大股东的权力有限,但还是肯下大力气投资其中的原因。

事实上,为了获得中国的廉价特殊贸易品,加上对东方集团的收益期许很高,不止是见机最早的怡和跟太古等在东方的洋行,其他像一些法兰西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普鲁士的银行等国外大集团,甚至连俄罗斯的银行,都开始跟东方集团接触,希望购买部分股票,成为董事会的常任大股东。

有鉴于此,东方集团增发股票的议案正在进行当中,如无意外,估计用不了多久,东方集团就要进行新一轮的增资扩股行动了。

总之,东方集团的拥有者看似是全体股东,但具体执行情况是总裁说了算,而集团总裁呢,又只有董事长才有权任命或者解聘,董事会无权干涉,最多可以质疑一下集团的收益情况。但问题是,东方集团的董事长叫李远征,是李永吉的化名,因此这兜了一个大圈子,最终还是李永吉说了算。

虽然兜了个大圈子,不过由于董事长是可以一直隐身幕后的,所以李永吉不必出面,哪怕是开董事会,董事长也可以不出现,只让代理人出头。

这样一来,虽然很多人疑惑这个李远征到底是什么人,怀疑他跟皇室家族是否有什么关系,甚至还有人直接怀疑这个李远征就是李永吉,但终归是多了一层面纱跟遮羞布。

别小看这个遮羞布,很多时候有遮羞布跟没有遮羞布,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尤其是涉及到海外殖民这种敏感的事情。

也就是说,东方集团的内部情况可以这样的简单概括:

董事长是神秘的,也是权力最大的,是公司的实际拥有者以及决策者。

董事会的常任董事可以质疑集团的投资收益情况。能够自由买卖自己的股票,获得定期分红,并且获得集团自主经营商品的内部价,但不负责集团的具体运营。

集团总裁是负责集团具体运营的最高决策者,只有董事长可以任命或者解职,董事会无权干涉总裁的具体任命与执行情况,但是呢,董事会对集团总裁有监督权与质疑权,可以召开董事会弹劾总裁,但最终换人与否。只有董事长说了算。

说白了,这样的股份有限制公司,还是一个类似于开明专制的制度,权力最大的还是董事长,他是最大的bss,什么都说了算,其他人都是在董事长手底下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手下,另外也是一起分肥。

安全保卫部作为东方集团的暴力执行机构,虽然只听从集团总裁的命令。但归根到底,还是要听从李永吉的命令。

东方集团的现任总裁是李永吉的姐夫林光耀,一个略有能力,同时又十分听话的皇室外戚。而安全保卫部的部长是周胜军,更是身兼内务府总参谋部作战处处长的身份,可以算是宠臣。

东方集团这么一个大公司,管事的不是外戚就是宠臣。那真相已经呼之欲出,因此石达开才断定东方集团就是李永吉控制的公司,就跟其他中信银行之类的一样。

实际上。东方集团是皇室公司这个事情,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而这也是大家之所以踊跃投资的一个原因,毕竟投资皇室企业是稳赚不亏的,之前已经有太多验证,比如中信银行等四大家族的核心企业。

只可惜,四大家族的核心企业从不对外公开募股,让大家没有机会参与分肥,现在好不容易出现个东方集团,那还不赶紧掏出老本啊。

按照很多人说的,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要是以后连东方集团也停止募股,那可就再也没机会了。

话说回来,到目前为止,安全保卫部一共掌控有三支武装力量,分别是精武镖局、白色黎明国际纵队、远征志愿军。

这其中,精武镖局跟白色黎明国际纵队,都是老牌子了,远征志愿军则是新成立的,虽然侧重点略有不同,但性质是一样的,都是相对独立的雇佣兵性质的武装集团。

以精武镖局为例,这个精武镖局原本就是王三武的老爹,李永吉的外公王天重搞出来的,原本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家商号的武装押运,给王家的闲散人员找个活计,但后来满清灭亡,精武镖局的情况就有些尴尬。

因为帝国建立后,直辖省的治安迅速变好,加上金融改革的缘故,武装押运的需求变小,而精武镖局的规模却越来越大,人员越来越多,可又不属于国家军队,不吃国家财政,李永吉以及李家所属的商号呢,又不再往里面投资,所以如何维持运营就是个大问题。

后来,精武镖局干脆进行了改革,变成一个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开始向公众募集资金,可惜应者寥寥,毕竟没多少人对一个收入不高,甚至还不断亏损的大镖局感兴趣,哪怕这个镖局沾染了皇家这俩字。

再后来,李永吉抹不开外公的面子,在老妈辗转的要求下,开始介入精武镖局,不过他的办法就是注资加拆分重组。

简单来说,精武镖局依旧是一个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但被新成立的东方集团全面收购,成为东方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东方集团收购精武镖局之后,对精武镖局进行拆分整改,直接分成两家公司,分别是精武国际物流公司以及精武镖局。

其中,精武国际物流公司是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东方集团占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另外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可以向民众公开募股筹资。这家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运输业,比如陆运船运等,经营范围包括内陆运输以及海运。

与东方集团的上层构成不同,这家物流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是可以过问集团运营情况的,权力相对而言要比东方集团的董事会成员大一些,目的自然是为了增加董事会成员的积极性,让他们肯多钱买股份。

至于精武镖局,则是一家不公开对公众募股。由东方集团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公司的总裁或者说总督,由东方集团安全保卫部任命,然后由总裁全权管理精武镖局。

这样一来,精武镖局在指挥管理方面,东方集团安全保卫部的命令是最高命令,拥有最高优先权,在安全保卫部没有正式命令的情况下,精武镖局的总裁经过安全保卫部同意之后,自己也可以接私活。

精武镖局跟东方集团的关系。类似于佃农与地主之间的关系,公司是东方集团的,但东方集团不给精武镖局的人发薪水,精武镖局要自己赚钱养活自己,所得收益按照五五分成。

也就是说,东方集团只给精武镖局的总裁提供武器装备、低息贷款、政治庇护以及相关工作,然后总裁自己可以可以凭着这批武器装备拉起一支队伍去接活,接了活,有了钱。就按照五五分成,一半归东方集团,另外一半归自己。

换言之,精武镖局是自负盈亏的单位。有点像英国当年对海盗发放的私掠许可证,唯一的区别是,虽然是五五分成,但就算是精武镖局自留的部分。分成也是严格按照规矩来分的。

简单点说,精武镖局的总裁不能自己独吞那一半的收入,他不过是个决策人与执行人。自己没有私自截留资金的权力,而是由东方集团安全保卫部的人,根据精武镖局成员的职务大小以及功勋多少来分,跟军队其实没两样。

不过呢,由于精武镖局的组成人员大都是跟王家沾亲带故的远亲,所接的业务也多少跟四大家族有关,也可以看成是四大家族的金牌私人打手。

目前来说,精武镖局的主要业务除了为大家族提供保镖护院之外,另外一个主要业务就是面向国内的自治省以及附属国,为像西北,东北以及朝鲜这些治安相对还比较混乱,但却又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地区提供私人武装保护以及地方镇压的工作,换言之,他们不但可以受雇于私人,也可以受雇于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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