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5月27日 暴雨 晓作狂霖晚又晴
因为天降大雨,绝大部分的书生都滞留在了庐州城,城中的酒肆、茶楼,一下子就迎来了一波赚钱的狂潮,本就快到了州试的边缘,加上公主这一波召集的人,呼来喝去就是一大堆闲着没事干的书生。
他们手头上也没什么事可干,游手好闲便成了他们的消遣娱乐,从早晨到傍晚,一刻不得停。
反倒是最应该忙碌的宋北云此刻却坐在小书桌前用线笔细细的在一张亚麻布上画着画,而给他当模特的人则是坐在那已经一个时辰没动过的俏俏。
“可是画好了没?我腿脚都麻了。”
“快了快了,你着什么急。”宋北云一边在用造型奇特的画笔调着矿物颜料,一边不满的说道:“你别动啊,这可是第一次试着画油画,要是成功了,几百年、一千年以后的人都能看到我家悄悄多漂亮。”
其实说起来,东西方艺术成就其实并不分什么高下,都是美轮美奂的灵感结晶,可如果硬要比起来,东方绘画整体上更注重精神层面的表达、更宏观大气,博大而精深。而西方绘画更加注重个人的目光所及,细节更加出色,颜色的应用也更加大胆,对此宋北云始终觉得这是个缺憾。
所以他这些日子只要有闲暇就会去折腾颜料这档子事,主要是矿石颜料,毕竟只有矿石颜料才能经得起时间的斑驳,将世上最美的女孩子留给后代去瞻仰,告诉他们别尼玛的整天欣赏西方审美了,你祖宗们的漂亮姑娘照样能让你晚上做怪梦。
“好了没有嘛……”俏俏有些不耐烦:“我要去茅厕。”
“好了好了,就快好了。”宋北云将一层油脂乳液用吹管喷在画作上,然后起身后退了几步,抱着胳膊点头道:“可以可以,你来瞧瞧。”
俏俏才不理他,一听到解散的口号,拔腿就冲了出去便钻进了茅厕中,而宋北云则还在那欣赏着自己的作品。
反正不管怎么样吧,这大概就算这颗星球上第一幅油画了吧,论艺术价值也许比蒙娜丽莎是不如的,毕竟人家那画用了十几年,而宋北云这画只用了一上午。
但在历史意义上,这可就不得了了,他已经要想办法将这个手艺给传播出去,让所有人都在这个基础上开始创作,毕竟这玩意就跟在无主地上插旗一样,甭管你规划的多好,地皮始终属于第一个插旗人的。
一想到千年之后,人们在艺术史上这样写这样一句“人类第一幅真正意义上的油画诞生于公元1000年左右的中国宋代,这幅画现在被收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是永不外出展览的文化瑰宝”时,宋北云就觉得自己似乎是干了一件贼尼玛了不起的事情。
过了一会儿,悄悄回来看到宋北云的油画,她皱着眉头就像是在看一坨狗屎……
“唉!你这什么表情啊。”
“为何如此丑?”
“丑?”宋北云心虚的哈哈大笑起来:“你行你上啊。”
悄悄哼了一声:“你教我先。”
“行,我今天就教你了。”
说罢,他开始一点点的教俏俏怎样调颜色、怎样使画笔,大概一个时辰左右,艺术天赋爆炸的俏俏就已经掌握了这门并不算太难的技巧。
“红加蓝是绿……”
“不对,是紫!”宋北云纠正道:“你这样还画画呢,呵呵。”
俏俏横了他一眼,并没有反驳,只是继续在那块桐木板上尝试着调和颜色,宋北云则在旁边说风凉话:“这样,要是你能让它变漂亮,我答应你个条件。要是不能嘛,你知道的。”
“行。”俏俏也有些不服输,本身两人在一起相处时早就没什么羞不羞的了,俏俏这些日子胆子也逐渐是磨练出来了:“不就是咽下去么,听你的便是了。”
“好好好,笔给你,你来。”
宋北云满怀期待的站在俏俏身后,看着她一点点的找到色感,然后开始在这副丑兮兮的油画上进行修改。
刚开始时,她还有些笨拙,但半个时辰之后,宋北云就开始有些慌了,这天赋也太好了点吧?真的……一个别说系统学习了,就连接触这新东西也只有一两个小时的人,居然能把色彩玩得如此漂亮,这简直就是……
天才。
除了天才两个字,宋北云完全想不到其他的词来解释俏俏的天赋,她最开始还会去看几眼调色板,但后来她完全就不再看那上头的颜色了,直接就开始进阶在画布上调色。
相比较宋北云那种瞎鸡儿画的艺术风格,俏俏就显得细腻太多了,她因为之前并没有接触过水墨丹青之类的东西,原本就没什么东西干扰她的艺术灵感,所以她现在就真的是化身为一张画布一样,尽情的往自己脑海里填充色彩灿烂的颜色。
她在画画时,时不时还回头看一眼旁边的铜镜,仔细端详片刻之后才会继续动笔,就这么折腾了六七个小时,宋北云都睡了一觉醒之后,她才算彻底将笔放了下来。
“画好了?我来瞧瞧。”
宋北云走过去时,发现她的面前不光是有之前自己留给她的笔,还多出了几只粗细不同的毛笔,看样子应该是在自己睡觉的时候她又有什么灵感迸发出来而去找玉生哥拿的毛笔。
而当宋北云走到画作前时,他甚至都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原本自己那野兽派路子的油画已经在俏俏的修改下完全变了模样。
画作里的人就如同照片一般栩栩如生,不管是发丝还是衣服上的褶皱,都精细的让人难以置信。
而俏俏端坐在画作前面,看上去居然还有点不太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