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白莲的挑衅 第一次到这样的餐厅吃饭,除了对食物有所期待以外,慕千雪更享受那种坐在窗边看塞纳河的风景的感觉。
灯光是这个长夜的主题,河边的霓虹灯宛如七色的彩带,为原本已经金灿灿的河岸再缀上一种别样的风采。远处高楼上的灯火也不甘落后,辉煌闪耀,犹如一颗颗璀璨的明珠。
法国果然是个处处充满了浪漫气息的地方,在这里,每个人心里最后的一丁点浪漫也被发掘出来,听说,塞纳河上的每一座桥,都是一件艺术品。慕千雪莞尔一笑,突然想起了卞卡琳的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有侍者送上前餐的鱼子酱和鹅肝酱,还有赠送的浓汤和鹅肝酱小点心。
殷勤地弄了一点到她的盘子里,宋天杨满脸期待地看着她:“尝尝看。”
据说鱼子酱是法国人的餐桌上最奢侈的享受,黑黑的鱼子酱在过去是皇室里的佳肴,慕千雪小心地尝了一口,老实说,太鲜了,她不太喜欢这个味道。
“又不喜欢吗?”
“嗯!”点完头,慕千雪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又解释道:“其实我不挑食的,只是这个吃不习惯。”
宋天杨无所谓地耸耸肩:“其实,我也不喜欢这个味道。”
“那你还点?”
“我怎么知道你也不喜欢?再说,尝尝总是要的。”他的行为用四个字形容最为合适,有钱,任性。
人家明明不喜欢吃,就为了让她尝尝鲜所以才了大把的钱点了一些,按理说慕千雪是应该感激的,可她却板起小脸严肃道:“以后不喜欢的就不要点,太浪费了。”说完,她还将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朝宋天杨面前推了推,无比认真道:“你之前说过点过的东西是都要吃完的对吗?这个就交给你了。”
“………………”
操!敢情他献了半天殷勤白费了?
人家不但不感激,还逼着自己吃不喜欢吃的东西,为了怕浪费就要自己吃完,特么他又不是垃圾筒…………
男人冷峻的脸瞬间黑沉,看着慕千雪的眼光几乎是要吃人,仍却依然好风度地没有发作。见宋天杨被自己气成那样还憋着,不知为何,慕千雪竟忍不住笑了起来。她已经一周没有对他笑过了,那一笑足以令塞纳河边的灯火都为之失色,瞬间便将宋天杨心底里的那点酸泡泡给彻底冲没了。
正瞧得出神,他们这一餐的重头戏也终于来了,血鸭。
侍者熟练地切下两块鸭胸肉,淋上鸭血酱。再切下两块鸭腿肉准备做第二道主食,慕千雪这时候才知道,血鸭原来是“两吃”,不过剩下的鸭架和肉就不知所踪了,让她很好奇,不过也没好意思问……
“再尝尝,看看喜欢不喜欢?”
“挺好吃的。”
鸭血酱丝毫吃不出血腥味,鸭肉也鲜嫩无比,确实很美味。不过,就算不美味她也不想再说不好吃了,这么挑剔可真不是她的作风。
终于听到她说好吃,宋天杨没来由地松了一口气,又卖弄般解释道:“这里的血鸭只选择罗亚尔河畔的走地幼鸭,只有两三个月大,而为了保证鸭肉的鲜嫩和营养,鸭子都以绞杀的方式窒息而死,然后将鸭子烤至半熟,之后把鸭子骨头和内脏放入特制银器中榨出鸭血,再加上白兰地、波特酒、香料等配成秘制的酱料淋在鸭肉之上,所以肉质才会这么嫩滑。”
“好残忍。”
幼鸭,活活绞杀而死,听到这些字眼哪里还有味口?她以为自己很会大煞风风景了,可比起宋天杨,她却不得不承认,他才是扫兴中的最扫兴。
“越好吃的越残忍,这个道理千古不变。”
“…………”
闻声,慕千雪也确实没有再说什么,人类总是残忍的,可她也不是那种悲天悯人的性子,之所以说残忍也只是初听到绞杀的方式。不过,吃着这些的时候确实也没什么资格说残忍。
第二道是鸭腿肉,因为鸭肉全熟所以比鸭胸肉吃着略老一些,但不影响口感,慕千雪小口小口地吃着,倒也全部吃完了。看她味口不错,宋天杨很‘土豪’地开口:“喜欢吃的话下次再带你来。”
“不用了,这么贵的地方,一次够了。”
这个男人难道不懂承诺了就一定要做到吗?她和他之间的结果已注定,能坐在一起这样吃顿饭已经很难得,至于下次还是下下次,她想,他是一定还会来的,至于是不是跟自己一起来,那就真的不确定了。所以,不用了,一次真的就够了。
“不用替我省。”
“没替你省,只是觉得没必要,要吃烤鸭我自己也会做。”
闻声,宋天杨讶异地看了她一眼:“你会做烤鸭?”
不会是因为知道他最喜欢吃烤鸭才特意去学的吧?
“很奇怪吗?”
小雨和晶晶都喜欢吃烤鸭,外面卖的又特别贵,所以慕千雪很早就学会了自己做烤鸭,而且做出来的味道也并不比外面卖的差。
“你会的还挺多嘛!”
慕千雪不置可否,只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没听过吗?”
“…………”
这是宋天杨第一次听她在自己面前提穷,以前提也就罢了,可现在她已经是宋家的三少奶奶,可她还是将自己定义为穷人。不说她现在身上有一张无限额的附属信用卡,就算是有一天她和自己离婚了,宋家给她的赡养费也不会少,可她的这一声穷字,还是说得宋天杨心里老大不痛快了。
这不是打他的脸么?他宋三少的女人居然穷到吃不起烤鸭要自己做了。
看出他脸色又不对,慕千雪突然牵了牵唇:“我去趟洗手间。”
说罢,径自起身离开。
宋天杨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正要追过去问她知不知道洗手间在哪里时,突然听到慕千雪用流利的法语向侍者问路。来这里已经十来天了,他还是第一次听到她说法语,虽然程度不及自己那样熟练,但确实算是非常流利标准了。
重新坐回自己的位置,宋天杨轻勾起唇角微微地笑,拿起酒杯,有意无意地轻晃着,内里液体的颜色绚烂,一波一波地撩人的心。
他家的小刺猬好像什么都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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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洗手间出来,却不见了宋天扬的踪影,打他的电话没人接,慕千雪又在那里等了一阵子,才猜测他应该是有事先走了,只是,什么事急到连给自己招声招呼发个短讯都来不及?算了,别人的事,她也懒得去操心。
叫了侍者过来买单,费用果然高的吓人。
慕千雪原本还想用自己的卡来结帐的,后来也只能用了宋天杨给她的附属卡。幸好她身上还有这张附属卡,幸好她习惯了带钱包,要不然,今晚她不知道会不会因为吃霸王餐而被人家扭送去警察局。
独自一人回了酒店,刚走进大厅便被前台小姐叫住,说有人给自己留了张纸条。原本以为是宋天杨给自己留的,接过来一看,居然是桑妮。一周前,因为溺水那件事宋天杨安排桑妮提前回了京市,没想到这么快就又来了。不过,如果桑妮来了,那么宋天杨的失踪也就完全解释得通了。
翻看着手里的纸条,慕千雪清冷的眸底冷意更凉。桑妮约她到这间酒店的主餐厅里去见面,说有重要的东西要给自己,慕千雪真不认为有什么东西是对自己重要的,却刚好在桑妮手里的。如果她指的那个东西和宋天杨有关,那么对不起!她真的没兴趣。
上楼,回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