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姬就在这样忐忑纠结的心情下,等来了帐帘掀开,决定命运的时刻。
在马悍看到离姬的时候,离姬也在同一瞬间看到马悍,然后,愣住了。
看到这个年龄与自己差不多大,高大雄壮,英气勃勃的少年郎,边走进来帐边随手将内甲、腰刀、弓箭、头巾、皮靴乱扔的架势,离姬芳心砰砰乱跳,有种喘不过气的感觉。
她那本已够大的美眸又睁大一圈,吃吃道:“你、你是谁?”
“马悍,马惊龙。嗯,如果你对这个名字不熟的话……他们都叫我‘漠北第一勇士’。”马悍暗暗点头,这女子声音很软、很媚、很勾人,他喜欢。
“你就是马惊龙!”离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这英武雄壮的少年,与臆想中那个屠罴掏心的恶来形象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怎么可能?如果屠罴杀敌是天生神勇的话,可他那么年轻,怎会在短短数月之间,由一介无名小卒,空手打下一片天地,成为一个拥众五千余口的部落豪帅?
“看你的眼神,你一定不敢相信,传说中的我,定然是个青面獠牙的山枭模样吧。”马悍除去身上甲器,很自然地坐在离姬右侧三步之处——从心理学上说,这是一个与异性相处时,比较微妙的距离。这其实就是两人同时伸手,手指堪堪相触的距离。这个距离,既不显疏远,也不过份迫近,保持一份安全感——至少对于女性而言如此。
马悍与形形色色的人打过交道,上到政府高官,下到陋巷娼妓,更有一言不合,拔枪乱射的亡命徒,不懂得一点心理学怎么行?
果然,马悍坐下后,离姬只是微微一扭娇躯,便安坐不动了。
“既然没有露脐装,那就摘下面巾吧。”
离姬等了一会,听到的却是这么一句有些奇怪的话,虽然听不懂什么叫“露脐装”,但后半句的意思却很清楚。离姬略微犹豫,但还是伸出纤手,取下勾挂在耳廓上的绦丝,纱巾也随之揭下。
眉如弯月,目若星辰,鼻如玉管,唇似红菱,轮廓秀美而柔和,肌肤晶莹剔透,白嫩中透着一抹淡淡嫣红。尤其当她露齿微笑时,瓣般的芳唇与洁白整齐的贝齿相映,红唇愈艳,贝齿似玉,分外惊心动魄,令人有一种情不自禁想亲吻的冲动。
果然是绝色!马悍暗叹,如果阎柔的金屋里所收藏的娇娃,都似此女一般……不,只需有此女一半姿色,便足以倾倒那些部落豪酋了,难怪这家伙能混得风声水起。嗯,能面对这样的佳人而不动心,慷慨赠人,这阎若水的心志当真不可小觑。
马悍却是不知,阎柔为此事经历了怎样的内心挣扎。
同样的,离姬此刻内心也在挣扎。她做梦都想不到,令胡人闻名丧胆的漠北第一勇士,会是这样一个少年郎。而且此人气度沉稳,并不象一般男子初见自己时的那种失态,那么,还要不要做那样的事呢?
离姬固然是绝色,但经过后世如此多佳丽视觉轰炸,并有过负距离接触的马悍,当然不会露出什么猪哥样。如果一两个美女就能让他失态,他还能活到现在?
“你叫……”
“奴婢离姬。”
“哦,有点伤春悲秋的名字,如果不介意的话,我可以问小娘子芳龄么?”
“奴今岁二九。”
“呵呵,比我小一点啊。”
马悍知道,这时代的人都是报虚岁,离姬所报十八,实则就是十七。嗯,这个年龄就蛮搭了。
“我是钜鹿人,你哪的人啊?”
“奴祖籍雒阳。”离姬眨眨眼,慢慢将视线移到这少年郎面上。年岁相当,又同是汉人,还是一个长得很顺眼、说话很温和的少年,离姬的戒心也慢慢减淡,话匣子也打开了,“马氏名门,首推扶风马氏,乃汉马伏波之后;其次是扶风马氏的分支,邯郸马氏。钜鹿与邯郸相去不远,你莫不是……”
马悍耸耸肩:“这个我也不清楚,或许有关,或许无关,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胡人可不认你是马氏牛氏,只认你是英雄还是狗熊。”
离姬抬袖掩口轻轻一笑。这一笑,整个穹帐仿佛为之一亮,更使二人之间的戒备淡去,谈话的氛围开始轻快起来。
马悍的心境,早已过了一见美色,就急吼吼提枪上马的年岁,与绝色佳人秉烛夜谈,也是一种绝佳的享受。当然,这年轻而强壮的的身体,也得适当满足一下,只是须找到适当的时侯。
什么时侯适当?马悍暂时未知,但他已看到促成这种时机的辅助物品——一瓮酒。不是鲜卑人那种腥臊难咽的羊酪酒,而是真正的高档酎酒。
这是阎柔“配套”送来的,还有酒樽,酒勺,真是个知情趣的家伙,看来他干这事真不是一回两回了。
乌追与四名汉戈护卫在帐外十步巡视,偶尔回头看到烛光映出两个剪影,举樽相敬,人影渐近,不禁相视一笑,慢慢退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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