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要去的地方是凯达广场,一座综合性商场,基本上要买的东西,手机、衣物、床头饰品之类的这里都有卖。
两个女孩明显以前常来这里,或者说林晚是常来的,待楚歌停好车,带二人进了商场之后,林晚就有点小兴奋,拉着洛祈一路直奔三楼的女装区,然后回头一看楚歌,有点不好意思,似乎觉得自己失态了。
楚歌摇头笑笑:“不用管我,自己去逛吧,我就是来结账和拎包的。”
两个女孩一家店一家店的逛了起来,楚歌一般都坐在门口等着她们。
偶尔洛祈会很羞涩的穿着试穿的衣服,被林晚推到楚歌面前,询问楚歌好不好看,每次楚歌说好看的时候,就会红着脸蛋,露出羞涩而欣喜的笑意。
楚歌看着两个女孩,无论是洛祈还是林晚都十分出色,林晚比洛祈稍微高一点,大概有一米六七左右,是天生的衣服架子,不管穿什么都好看,但洛祈不同,她的身子很纤细,有些宽大的衣服穿起来会显得有点奇怪,只有纯色的修身裙子,或者比较能突显她身材的衣服才最合适。
两个女孩在试衣间里进进出出,试穿了很多衣服,楚歌看着好看的,都会让导购员包起来,看两个女孩喜欢的,也都让导购员包了起来,导购员妹子看他的眼神都变得热切了起来,好像在看一个暴发户肥羊一样。
其实说起来,楚歌确实是个暴发户,只不过不是一般的暴发户。
一夜暴富的人通常状态有两种,一种就是藏着掖着,生怕别人知道的那种,而另一种则是到处宣扬,到处撒钱享受,生怕别人不知道的那种。
而楚歌却不属于这两种中的任何一种,他虽然一夜暴富,有了很多钱,但是一点也不在意别人知不知道,也不在意自己有没有这么多钱,在他看来,五百万和五十万的基本没有区别,反正都够他一段时间的。
但现在,楚歌并不是自己一个人,而是有了洛祈需要照顾,还需要引她入门,这就和他自己一个人生活不太一样。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他还是很感谢唐正兴给自己提供了这么好的条件的。
楚歌坐在女装店这么想着的时候,突然听到似乎有人叫他。
“楚歌?你怎么在这?”
楚歌抬头一看,是一个很娇小的妹子,身高只有一米五五左右,但身材比例却很好,圆脸,眼波流转,透着一些媚意,在楚歌的眼里,也是八分以上了。
女孩的身边还有个男生,身高比楚歌稍矮,一身名牌休闲装,带着看起来就很名贵的手表。
楚歌认识她,她是楚歌的高中同学,叫徐艺铭。
楚歌跟她之间还有点故事。
高一的时候,两人坐过同桌,徐艺铭很擅长与人交往,尤其是男生,加上人很漂亮,留着及腰的长发,微微泛着点茶色,与她朝夕相处的楚歌很顺理成章的喜欢上了这个女孩。
但楚歌那时候很自卑,没敢对她表白,后来两个人的座位就被调开了,但再怎么调座位也是同一个班的同学,楚歌每天上课下课,只要一有空就看着她,这份感情在他心里发酵,丝毫没有变淡,三年下来,竟越来越喜欢徐艺铭,并且终于在高三第二学期,大家都在备战高考的时候,向她表白了。
楚歌也知道,徐艺铭这两年半,交往过的男朋友几乎要上两位数,而且在女生中的风评也不是很好,但他还是表白了。
出乎意料的,徐艺铭轻易的就答应了楚歌,她依旧眼波流转,就那么带着一丝笑意,说“好啊”。
但是好景不长,两个人的恋人关系只持续了不到两个月。
楚歌问她为什么分手时,她说累了,不想再交男朋友了。
楚歌也很天真的信了。
但毕业的时候,同学聚会的桌上,她却亲昵的依偎着另一个男生,甚至还喝了交杯酒。
楚歌跟她交往的时候,别说拥抱,连手都没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