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老丈人的金融头脑
让人把蓝元震送走之后,陈寿的心绪稍安。
隨后,赵禎问了他一些交子铺的经营状况,应该说,陈寿不愧是走南闯北的商人,在这种具体做生意上头,还是很有主意的。
逐渐摆脱了之前的紧张之后,陈寿说话也慢慢变得自如起来。
“..—-官家,按照臣的经验,普通的老百姓家里其实没有什么现钱,至於大户人家,也不屑於因为一点点利息,就把现钱都换成交子。”
“所以,能够存钱的,主要是一些商贾,所以,臣建议官家,可以对小额的存钱,取消利息,甚至可以收一些保管费。”
“对於大额的存钱,至少在一千贯以上的,免保管费,再適当给予一些利息,钱庄的重点,应该放在放贷一事上。”
话至此处,陈寿略停了停,似乎在组织语言,隨后,他继续道。
“如今民间借贷,除了特別紧急的状况外,一般利息在四分到六分,短期低者可至三分。”
“按照之前-—-之前蓝高班所说,钱庄现在放贷的利息,按民间最低的三分来计,这个利息,足以吸引大多数的商贾前来。“
“不过,光是如此,钱庄会变得多出少进。』
“所以,臣觉得,可以想些法子,促使这些商人把钱存进来,比如,可將友人存钱,转成借贷的额度,当然,为了保险起见,不宜全转,只可转三成或五成。”
或许是因为这就是自己的老本行,说著说著,陈寿的情绪变得越来越高涨最后,索性站了起来,比划著名开口,道。
“比如,有商人甲,欲贷钱一千贯,但是,他手中抵押物不足,达不到钱庄放贷的门槛,那么,便可让他去游说自己的朋友,找商人乙或丙,让其存入钱庄两千贯钱,用作钱庄所设的“定期”。”
“然后,按照这份定期的存钱额度,以其五成为限,放给甲一千贯的贷钱。”
“这份定期,不作为贷钱的抵押物,但是,却需约定,在甲还清欠钱之前,
不可支取。”
“如若甲能够及时还清欠钱,便仍可由定期转为活期,隨时支取,但如果甲不能及时还清或无力清偿,则这笔定期转为『死期』,仍可到期支取,却不得转为活期提前支取。”
定期和活期的概念,都是赵禎在自己的那份手稿当中提出来的。
经过这段时间的准备,陈寿自然也对此基本理解了,不仅如此,而且,以现在的状况来看,他还在此基础之上,做了新的拓展,延伸出了所谓“死期』的概念。
虽然说,赵禎不是经济学的专家,但是,基本的经济常识,他还是懂一点的陈寿所说的这个办法,实际上已经算是一种金融手段了。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在这种运作方式之下,虽然陈寿说著不把定期的存钱当做抵押物,但实质上,它起到的就是抵押物的作用。
只不过,抵押的不是存钱本身,而是固定期限的存钱使用权--也就是所谓的『死期”。
还以刚刚的例子来说。
假设钱庄有钱一千贯,被甲从钱庄全部借走,在没有抵押品的情况下,他需要从乙或其他人手中,为钱庄拉来了两千贯的存钱。
那么,实际上钱庄此刻实际持有的钱幣,反而是增多了,由一千贯变成了两千贯。
假定甲的贷钱和乙的定存都是一年,那么,如果说甲能够按期清偿或提前清偿,那么,按照年利三分来算,钱庄便可拿回一千三百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