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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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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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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可惜啊,那好像有人落水。”

“不对,是跳河了。”

一个人死后,最多的就是猜测和不实的流言,真相不一定广为人知,传的最有名的才是大家最想听到的版本。李昭云在街上穿过闹市,走到一条河边,看见有人围在那里,他淡淡地扫过一眼,从人群的缝隙之中,找到一抹白色,一个人倒在那里,身上全都是水,湿漉漉,冷冰冰,毫无疑问,从河里被捞起来。没什么好看的,世上自尽的人太多了,有投河自尽的,有悬梁自尽的,有吞毒自尽的,他不关心这些人的人生,不足为奇,世上死掉的人再多,也跟他李昭云没有关系。

李夫人坐在院子里和老爷喝茶,她的儿子过会儿回来,夫妻俩都很爱这个孩子,虽然他是老大,却很顺着他。李昭云自幼聪慧,能背下数百首诗词,过目不忘,文采斐然,因此很早就题诗题字,受人关注,金榜题名,高中状元也不例外。而其他几个兄弟读书就没那么勤快了,大抵因为优渥的家境迷失自我,成了纨绔子弟。李昭云虽是大哥,却也不爱管教他们。

李夫人对此颇有微词,想想,终归是头胎,终归是大儿子。

“昭云,又是去哪儿了啊?”

“去孙三那里。”

说孙三,只是因为他排行老三,李昭云也可以叫做李大。

李夫人说:“你们几个诗人又以文会友啊。什么时候肯见见那些小姐?都雅致端庄。”

李昭云说:“娘,又跟我说这事?”

李夫人说:“好,那就换一件事说,你为什么不给钱少爷题字?”

李昭云甩了袖子,冷声道:“我不愿我的字只是给人讨好用。他找我题字,不是真心喜爱我的字,只是孙小姐喜欢。”

他这么一说,进了屋,门锁好,再没人可过问,李夫人气得直摇扇,想着等会要让厨娘切些冬瓜,给自己去去火。

几年前考上了状元,不知是谁传的,说皇帝很爱李昭云的字,至此之后,每个人都找李昭云题字,李昭云题字看人,需要与人接触几番,文人雅士,讲究的就是“雅”一个字,李昭云不仅雅,还怪,更符合那些文人崇拜的心理。有人给他写信,这几年并没有什么能让他耳目一新的文章,他看了只觉得没出现优秀的后辈,实则可惜,他现在没有扎进书堆,也没去作画,他尤其爱画鸟,那是一种自由的动物,无拘无束,憨态可掬。就这样一只鸟,也难求。李昭云不爱俗人,曾经有商人瞧见他墙上的画,想要用钱买去。李昭云从来不收藏古董,他只爱自己做出来的东西。他认为有些东西不是金钱能够衡量的。

说不俗,李昭云属于最不俗的那批,这样的人越过人群,难得会有知己,当然,李昭云很出名,因此跟几个文人颇有联系,他只是喜欢他们的性情,并不喜欢他们的文章。

苍桦从噩梦中醒来,他总是梦到那苍白如纸的一张脸,围绕着他的人群,没有第一时间上去查看的自己。

为什么初见就遇上死亡呢?从此后了解到的,都是别人口中的故事。

“这些纸吗?我不知道他的文章是否能卖几个铜钱。您是李公子吧?”一个老汉在摊上洒满雪白的纸,纸上写有清秀的小楷,他的儿子一生都不愿拿自己的文章出来卖,死后却任人宰割。

现在还是凌晨,苍桦从床上起来,去冰箱那里拿啤酒。他坐在椅子上,等到清晨,江等春从房里出来,按了开关,被客厅里的苍桦吓了一跳,觉得自己应该也写一份僵尸观察日记,寄给道士。

“您起来可真早啊……是对早饭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吗?”江等春敬业地问,他俨然拿自己当个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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