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驼子脸色微变,訕笑道:“这位公子说笑了,像我这种人,怎么有福气去学武功。”
说话时,不经意地將手往身后藏了藏,但李寻欢还是看到了。
孙驼子是个侏儒,这间鸡毛小店勉强维持生计罢了,身材显得瘦小乾瘪。
但他一双手,却显得比常人,十指修长粗大,手背上青筋显露。先前在磨豆腐时,沉重的磨盘似乎也是很轻鬆地推动。
李寻欢面色微沉,原著中,他会在这间店消沉很长一段时间,並没发现孙驼子的异样。但那是因他满心愁苦,整日都是醉醺醺的,除林诗音外,对外界一切任何事都不感兴趣。
而现在,经过潘连城的提示,他赫然发现,这驼子的鹰爪手至少有四十年的功夫。
如此人物,放在江湖中,绝对是纵横一方的豪杰。
驼背,四十年『鹰抓手』功夫,这两点让李寻欢很快想到了一个人。他表情严肃道:“阁下难道是『背上一座山,山也压不倒』的孙二侠?”
孙驼子沉默了。
沉默很多时候就是表示肯定。
李寻欢內心立时掀起波澜,在他印象中,这家店似乎在出关前就开了。
也就是说,至少有十年之久。他也曾听说过这位孙二侠,不但武功了得,而且脾气火爆。可他这样的人,为什么会隱跡在这种小店之中,是否是和自己有关?
潘连城嘆了一声:“孙二侠一诺千金,无怨无悔,可惜也是个没长嘴的。”
孙驼子顿时目光一凝:“你什么意思?”
潘连城道:“你为了一个承诺,在这小店中蹉跎了十余年。可你怎么就没想到去问问李寻欢,他可能就不知道当年的事情。”
孙驼子看著有些茫然的李寻欢,沉默良久:“李探花……你当真不知道?”
李寻欢沉声道:“究竟是什么事?”
孙驼子嘆息一声:“李探花可知道王怜花前辈?”
李寻欢道:“王前辈的侠名,我自然是知道的。更何况,王前辈是家父的朋友,没出海前曾数次做客李园。”
潘连城道:“现在改名叫兴云庄了。”
李寻欢:“……”
花白凤美眸一闪:“我也听过这人,他是快活王和云梦仙子的儿子,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文武双全,惊才绝艷,所学之杂,涉猎之广,还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
孙驼背道:“不错,他不但星卜相术,琴棋书画都了得,而且医道也很精,易容术也很精,十个人都学不全的,他一个人就学全了。”
潘连城笑道:“就因为他见猎心喜,什么都要学一点,所以武功才不能登峰造极,否则以他的聪明才智,又怎会屡次败於沈大侠手下。”
李寻欢道:“听说王前辈已与沈大侠伉儷结伴归隱,远游海外,那也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
“不错,但他在出海前著了一本书,將自己一身所学都记载在上面了。他本来想要將这本书付之一炬,但又捨不得毁於一旦。於是,他在远赴海外前,將这本书交给了他认为一个最可靠的人。”孙驼子再次將他的目光注视在李寻欢的身上。
李探花已有所猜测,指了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