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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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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仍旧是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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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日后,时光又辗转数月。

滕昱超本以为意乱情迷之事有一次已是大逆不道,可惜天生饥渴淫媚的躯壳并不如他的神思般恪守贞操,往往能支配这少年的一切举动,叫他做出许多丢脸的事儿。待到事后自然后悔,可下一次仍是忍不住,愈是痛苦愈是沉沦,食髓知味不说,渐渐觉得已经难以满足自己。

他开始只需在穴外轻轻磨蹭肉核,便能轻而易举潮喷,灭顶的快感总是让他不能自抑地尖叫出声,泄过一次便抽干所有精气。除了无神流泪喘息,再无力气做些其他。

可愈是时间长久,这简短的自渎愈是让他难以满足,他的肉欲渴望与日俱增,平常的自我抚慰再满足不了他。

他自然也想摆脱窘境,可并非是那等决绝之人,终究是摇摆不定,几次三番把自己搞得狼狈不堪,最后仍旧屈服于肉欲。

还有滕鸢。滕昱超觉得自个儿真是天生下贱,滕鸢对他不好时,他就已经对这人有不该有的绮思;滕鸢现在较稍微给他点好脸色了,他就更加沉湎。

然而他自身很清楚:他决计不能如此的。至少面上看来,不能对滕鸢有一丝一毫超越尊崇与敬爱以外的情感。这是多么大逆不道,有违人伦的事情!都不用别人谆谆教导,滕昱超自己便很明白。

他的忤逆情感被他自己遏制在囚笼中,想要掐死却并不容易,况且灵和肉并不分离,他情感上摒弃厌恶自己对滕鸢的幻想,肉体却非滕鸢不可。——他早就开始偷窃滕鸢的贴身之物,并以此自渎。

最开始其实还是他自己的物件。滕鸢偶尔挑些东西送来,那自然也要经他的手,那时滕昱超觉得那些已经很好。可惜人总贪心,他后来便觉得不足:仅仅只是轻微经由滕鸢触摸的物件,连缭绕滕鸢的檀木清香也难以沾染毫分。

他一开始也胆小,并不对很贴身的东西下手,况且滕鸢所用之物无一不是精挑细选的,根本不会用很久。他只需在滕鸢将要舍弃那些外物之时偷摸挑拣几件就成,实在没有难度。

他用这样的方法得到许多滕鸢的玩意儿,譬如说一些毛笔信笺、又或是发饰小物,左不过是些丢了滕鸢也并不在意的小东西。

他那时很痴迷滕鸢的一支笔。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情,那毕竟是他送来给滕鸢的生辰礼物,用的是他亲自挑选狩猎而来的山兔皮毛所制成,他真的废了好大一番功夫,连笔杆都是自己一刀一刀销制而成。虽然通体略显粗糙,并不上台面,不过很让滕鸢欢喜。他手制的礼物能让滕鸢喜欢,这对于滕昱超来说,是多大的殊荣!

滕鸢用了这支笔许久,约莫有——近三年?之于喜新厌旧的滕鸢这已是很长时间的宠信,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滕昱超在他心中地位。不过即便如此,这支笔也在三年后的某日退位让贤,尘封在了匣子里,再难见天日。毕竟对手是大家所做之物,滕昱超对此不感怨愤,但仍不免有些郁郁。

他明白之于滕鸢自己和这支笔的分别不大。他不漂亮,虽然也称得上一句少年英才,却着实与貌美毫无关联。滕鸢向来眼高于顶,更别提他自己已是少见的美人儿,绝不会对他这副模样的人多看一眼,产生任何欲望。

可他也有他的优点。

他很听话,也逐渐变得沉稳;他如维护自己的天一般维护滕鸢,他从不反叛。滕昱超自认自己如同那支被束之高阁的笔,除了个朴素好用的名头,更无别的优点。

他偷来——甚至不能叫做“偷”——他拿来这支笔,滕鸢半点也没有发现。

这毛笔陪伴滕鸢许久,久而久之也有些许檀木香,滕昱超往日便见过它许多次。它其实并不被经常使用,半新不旧的,笔尖的毛尚且直挺。

拿到它的第一个夜里,滕昱超便用它抵达了高潮。

这么柔软的尖端,偏又能带来极致的瘙痒,滕昱超打湿这支毛笔,不轻不重地搔过自己的整只女穴。

从外面饱满的鲍肉慢慢往里探,戳到花核时他便忍不住地哼叫出了声,鸡巴逐渐挺立起来。

他已不是那个不通人事的少年,右手捏着毛笔,左手已经圈住了阴茎,不时用柔软指腹打着圈儿碾着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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