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消失了几天……
最近忙着去逛家具了qaq
我回来惹……
之前说好的二更,今天放在一章里辣~
好啦,明天还有一章!
说一下这章吧。
关于这个“忘记”和“不记得”的说法,
其实是有很多我个人的看法和情绪在里面的。
我性格比较偏激而且脑洞比较大,初高中发生过一些事情,那个时候比较中二病啦,
就会想很多事情。
关于这个想法就是在那个阶段产生的。
就像文中写到的那样,我觉得,一个人是不存在真正的遗忘的,
因为能够真正被忘记的事情,就绝不会再有被想起的可能。
所以很多时候,我们生活中日常习惯说,“我忘记了”其实都是在表达,我那一刻“不记得了”我本要做或者我应该要去做的事情,而不是“我忘了”。
如果用数学关系来表达,我觉得大概就是“忘记”和“不记得”有一部分的共通点,
但“我不记得”仍然存在着一种可能性,就是,过后我会想起来。
我相信大家应该都有过这样的体验或者是经历,
比如说,就像很多年前曾经发生过的一件事情,让我特地去想我可能想不起来,但可能某一天我在做一件和那件事情完全无关的事情的时候,可能我只是在喝奶茶吃零食,看电视,或者是在工作,
但就是在那一瞬间,我突然就想起来很久以前曾经发生过的一件事情。
我觉得这就是,我只是不记得了那件事情。
而忘记就是说,我根本想不起来有那件事情,“忘记”是直接否定了那件事情曾经存在过。
当然,对于失忆这种事情,究竟是属于那一边,大家都各自有定义。
但这里之所以这么写,是为了表达,其实高颜的内心,始终是想要芷晴想起来的。
其实失忆的人,会不会恢复记忆,我有去查过,对于失忆的类型我也去了解过,
但因为不是专业人士,所以了解的比较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