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一脸的懵逼,完全不知道咋回事。
马建国连说话的力气都被抽干了,小月下手一如既往的狠!
绝望的闭上眼睛,连小欣他都懒得去看,我想现在的马建国,应该是万念俱灰!
脏了吧唧的小强,没有选择马上离开,追逐那个曾经被他亲自伤害的亲女儿,而是执迷不悟的看着沙发上还没反应过来的小欣。
客厅内再次陷入沉默。
司马高瞻和小月也跟着金诺去了外面,咱也不知道是干啥去了。
“看来你还是想继续跟着他过有钱人的生活,呵呵可笑啊,可笑!”
小强沉默了片刻,终于开口说话了。
表情浮夸,还特么的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转身嘀咕着往出走。
我绝对不拦着这种人,他已经不能用常理去评价了。
就是正常人眼里的疯子!
我和余生对视一眼,我小眼睛一瞪,余生冲我翻了个白眼无奈开口。
“那个,大哥大嫂,事儿处理完了,我估计你家孩子乐乐是回不来了。也别惦记了。是吧?额,那个,嗯,是吧?”
磕巴不是我的本意,而是真不知道说点啥客套话。
马建国叹了口气说。
“你们先回去吧,我会到店里拜访的。”
赶紧撤!
聪明的有钱人,一点就透。
这个豪宅里全是故事,我可不想在这里多待,哪怕一分钟。
关键是我现在脑袋一片浆糊,也不知道是昨天晚上没睡觉还是被乐乐一家子给搞蒙圈了,反正是浑浑噩噩。
出了门,没多远,就看到金诺正在和黄翩逗着玩。
“哎,诺诺,乐乐呢?”
“姐姐啊,她走了啊。”
“走了?上哪去了?可别扯淡。”
金诺看我实在蒙,这才开口解释。
原来乐乐早就死了,在出事之后的几个月之后,她就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了,但乐乐存着对这个世界的一份执念,一份不理解,竟然以一种活死人的方式存在着。昨天晚上,金诺陪着乐乐聊了一宿,金诺这孩子天生就是外挂,她第一眼就已经看出来乐乐究竟是怎么回事,所以才会开导或者说超度。
司马高瞻出去找小强,也是金诺指派的,我特么平时跪求,司马高瞻都带搭不理的,人家金诺一开口,司马高瞻连个屁都没放,直接广撒网去了。
我也是服了。
这件事,最主要的环节就是乐乐,摆平乐乐的恰恰就是刚出医院的金诺。
我和余生在这事儿上,毫无贡献。
罄竹难书的并不是某个人或者某件事,而是在特定的环境之下,产生了特定的事情,从而引发了恶果,这个果,我连看都不敢看一眼,何况去细品了。
回到店铺,金诺把整件事情梳理了一下,简明扼要的背起手开始巴巴。
马建国这家伙是委托人,更是受害者。
隔壁老王的故事,真实而深入的进入了马建国的生活中,绿帽子一戴,那就是十九年之久,还特么伤心欲绝的伺候了已经早就离世的,别人的女儿这么多年,人生不值得,完美的诠释。
脏兮兮的小强和小欣,这俩也是苦命鸳鸯。
看这意思,自从小欣嫁给了马建国,小欣也就没再给他戴绿帽子,而是小心翼翼的享受着属于自己的幸福。
乐乐这小孩,九岁的时候就被迫的接受了惨无人道的摧残!
还特么是亲爹干的!
这是被整个社会,甚至我和余生中并非普通人都无法接受的。
很难去评判或者谩骂,已经不能用语言或者悲愤去解说了。
金诺说把乐乐送走了,送去了阴阳道,她自己可以选择转世轮回或者长存阴阳道。乐乐已经具备了很多灵体都没有的耐受力,这是普通灵体或者小月这种级别灵体根本没有的,这并不是怨气所致,而是一种积蓄力。
反正我是没听懂,只是知道金诺现在牛了一个比了,能他么的把灵体往阴阳道里送了。
小月今天格外不一样,平常在店里都是站着或者倚着门窗,今天稳当坐在椅子上。
“阴阳道那边,你迟早要去,店里这边要不就交给金诺吧,我相信她能做好的。”
言外之意就是,谁干都比你干的强!
“小月姐,不带这样的,你也看到了,我现在可是一穷二白,还没娶媳妇,这么早就去阴阳道干活,万一哪天挂了,你说我上哪说理去?”
言外之意就是,没赚到钱,我特么哪也不去,原因很简单,我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