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早林鸿恩带着林昭吃得是羊肉粉丝汤,这里的高汤用的是羊骨和鸡架一起熬制的,粉丝提前已经浸润好,在滚烫的沸水里烫一烫,再倒入到碗中,用筷子夹上几片切得薄薄的羊肉,用葫芦舀上高汤,哗啦啦地浸润住粉丝与薄羊肉片,倘若是喜欢吃葱花的,再给加上一点葱花,粉丝浸润在高汤里,因为烫的时间恰到好处,吃起来不软也不硬。
除了粉丝之外,这羊肉粉丝汤里还有切得细细的嫩豆干,这豆干是一直被高汤浸润着的,轻轻一咬口中就是汁水溢出,让人品尝到羊肉汤的鲜美。
吃了粉丝和豆干,再要用勺子舀上羊肉汤送入到口中,滚烫的汤让人身上出了薄汗,昨个儿因为下过雨,今儿天气还有些微凉,吃这样的汤格外畅快。
无论是粉丝还是豆干,都不大饱肚子,这里还有炕过的火烙馍,有人习惯用手把火烙馍揪成小块儿,饱满地沾了羊汤这样吃,也有人喜欢单独啃烙馍。
最外面一层是焦脆的,里面则是蜂窝状的软芯,口味繁复味道很好,林昭注意到,还有人带了番茄酱,用火烙馍蘸番茄酱吃。
去年因为番茄太少,只是自家吃,还送了交好的几户,今年种的多了,现在这番茄酱已经卖到了云州。
那人注意到了林昭的目光,笑着说道:“这叫做番茄酱,是云香楼的新品,小姑娘要不要试试看?这样还怪好吃的。”
云香楼的东西并不算很贵,不过当出现了新品的时候,因为产量有限,价格还是会略略上浮,就有人笑着说道:“吴老三,这番茄酱你怎么就给小姑娘尝,不给我尝尝看?”
吴老三没好气地翻了一个白眼,“你吃得少了?”然后看着林昭。
林昭笑道:“多谢您的意,我吃过番茄酱,我觉得这里的火烙馍还是配着羊肉粉丝汤最好吃。”
摊铺的主人因为生意好很是忙碌,不过听到了林昭的这话还是说道,“我就说了,不需要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就是烙馍配着羊肉粉丝汤最好,最开始有什么蔷薇酱的时候,也是这般吃,你看看不过是一时新鲜,现在有还这样吃?”
吴老三哼哼,“这番茄酱不一样。”本来想说着酱是甜的,想到了各种花酱也是甜的,就说道,“这酸甜的味道开胃,伴着这个火烙馍,我都可以多吃一个。”
林昭弯眼咬着火烙馍,想着旁人喜欢吃这番茄酱就再好不过了,建安这个地方还是很适合种番茄的。
想到了番邦的植株,林昭又想到自己委托给孙大夫的番薯来,希望等到秋天的时候,那番薯就像是册子里说的那样,可以长出许多的小番薯。
当赵昶安经过这个摊位的时候,就看到了林昭弯眼咬着饼子吃,她很快注意到了赵昶安,飞快地放下饼,提醒了祖父。
卫淞与汪德全昨晚上喝了酒,两人早晨还是宿醉,只有赵昶安并不想在宅院里吃饭,而是打算在外看看有什么吃的,结果遇到了林昭与林鸿恩,他本来要去的是前面的食肆,看着林昭吃得香甜,此处人又多,就起了兴致,想要尝一尝这摊位上的食物。
他还从未这样吃过,难得离开了京都,约束他的小舅舅也还萎靡不振地宿醉中,这样一想,他大跨步往摊位里面走。
“少爷。”侍从额头上的汗水都要出来了,紧紧跟着赵昶安试图劝说他,“还是到前面满香楼这个食肆,这里摊位不干净。”
铺子的主人有些不大高兴,但看了赵昶安一眼,这位小少爷一身衣裳看着贵气,就连脚下的皂靴都用的是好料子,怕得罪人,此时不悦地咕囔着说道:“我这里干净着呢,指不定比前面的满香楼还好。”
那位吴老三笑着说道:“少年人,你得管管你家侍从,这样说可不妥当,太得罪人了。刘来这里的羊肉粉丝汤是一绝,每天高汤都是夜里熬制的,东西从来不过夜,放心吧,比前面的满香楼还好,味道没话说,也干净得很。”
其他人听到了吴老三的话,也纷纷附和说道:
“就是,满香楼的东西都是忽悠外地人的,咱们云州的都喜欢吃这一家的羊肉粉丝汤,今儿天气也合适,吃一碗羊汤,舒坦!”
“刘来的东西很好,他家卖东西从来都没有剩下来过,干净着呢。”
“这位老爷子和小姑娘看着也是金贵人,可以吃的,还有啊,咱们吴老三也是家财万贯啊,你看都是在这里吃饭。”
听到了后面的话,摊位上的人发出了善意的哄笑声。
赵昶安很少接触这些市井的东西,之前在京都里,他虽然可以出宫,总是被约束着,今日里当真有被松开了禁锢的感觉。眼睛微亮薄唇也翘了起来,说话的声音很轻,但是很坚决,“就在这里吃。”
赵昶安与林家祖孙两人坐在一桌,他们两人本来就是刚吃上,此时吃的更慢一些。
赵昶安等到撒了葱花的羊肉汤上来,用筷子夹着粉丝吃,等到吃完了之后,还不忘对着林家祖孙含笑说道,“果然很好吃。”
第84章 租赁房屋
赵昶安的仪姿很好,或许是因为汪贵妃自个儿出身不高,不大认字也不会什么礼仪,在皇帝心中,汪贵妃是真性情,十分质朴,汪贵妃自己是有些自卑的,所以在教导儿子礼仪方面下了大功夫。
林昭看着赵昶安的动作,又是恍惚了一下,觉得有些眼熟。
上次见着樊保山她觉得眼熟,那这次呢?
林昭仔细想了想,小鱼儿点她的眉心入梦中梦一共有两次,两次都是周家人,三皇子的动作这次让她觉得眼熟,应当是和她被拐以前的记忆有关了。
或许她在哪儿见过这样的仪姿?
这样想着,林昭对三皇子有些亲近之意,就去旁边桌子拿了辣椒油、醋还有另一个小碗来,“你要试试看加这些的味道吗?”
“好。”赵昶安扫视一周,点头同时对林昭道谢。
赵昶安先试了试醋,加一点醋可以压住羊肉特有的膻味,但是也导致了高汤少了那种浓郁的鲜,醋味太重遮住了其他味道,辣椒的话,汪贵妃是不爱吃的,她吃了之后,脸上起过痘症,就不爱吃这些,导致赵昶安是第一次吃辣。
用小碗盛的羊肉粉丝汤,淋了辣椒油之后又是一种风味,辣椒油的喷香和羊肉汤本身的鲜美糅合在一起,一下就让赵昶安喜欢上了。
因为第一次吃辣,他白净的面颊迅速红了起来,仔细去看眼眶里还有些湿漉漉的,这一下柔和了他身上的那种疏冷感觉。
“是不是太辣了?你不习惯吃辣?”林鸿恩担忧地问道。
“我很喜欢。”赵昶安抬起头,眼睛发亮,“就像是刚刚那位说的,这里的粉丝汤很好。”
林鸿恩经历过的事情多了,不至于因为孙儿腿伤的事情记恨这位三皇子,不过对他也是亲近不足,现在看着他的模样,心中一想,十五都没到,也是个孩子呢,加上刚刚林昭给他拿个东西,都还会道谢。
林鸿恩心中一叹,很难对三皇子生出什么恶感来。
辣椒油是从别桌拿过来的,赵昶安既然喜欢这个味道,就多用了一点辣椒油,才把素白瓷罐还给别桌。
这羊肉粉丝汤本来就是发汗的,他有加了不少辣椒油,鬓角都有些湿漉漉的,等到吃完用帕子擦了嘴,唇瓣宛若是涂了口脂,面颊上泛着如桃花一样的粉色,他这般清俊秀美,足以想象那汪贵妃是什么模样,难怪一直圣眷在身。
吃东西的时候,赵昶安是不说话的,等到吃完了之后才询问起来他们的打算。
林昭一边走着,一边说道:“每月的初一二,十五十六是休沐日,还有三天时间,我和祖父先去一趟牙行,定下靠近贡院的屋子,然后再去书院找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