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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现代留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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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7章 三代以下第一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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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些日子里,李二虎是担惊受怕。

每天晚上睡觉,都是抱著刀子睡的。

而且,根本不敢睡的太死。

每隔一段时间,就得睁眼起来,看看情况。

好在,这些噩梦般的日子,终於是过去了。

有了官家旨意,有了官府的保护。

他总算能睡个囫圇觉了。

哪怕最终他被官府定罪,至少,妻儿老母可活!

另一边,赵煦的旨意一下,朝野內外,虽有微词。

但考虑到,这道旨意,在保护了商贾们的人身与財產安全的同时,其实也保护了其他所有人一一这可是你赵官家自己明发各部的哈!

家居之地,訾產所在,乃是百姓庶民,血汗所凝。

只要不曾犯法,或者官府没有明確罪证。

那就风能进,雨能进,你赵官家不能进哈!

——

既然如此,那俺也是百姓。

俺的家居、訾產,也是俺父祖血汗所凝的合法財產。

只要俺没有犯法,那风能进,雨能进,你赵官家不能进哈!

而这正是所有人,做梦都想要的保障!

所以,儘管舆论有些微词,但大体上,大家还是能认。

因为这符合所有人的诉求。

即使是程颐这样的一心只有孔孟仁义的大儒,在知道了此事后,也是感慨不已,赞道:“当今天子,真不愧汉唐明主也!”

“此詔,颇具先汉之风!”

东汉的郑玄,曾记载汉代的律法有规定:若今时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慾犯法者,其时格杀无罪!

故此所有汉人,无论文武士庶都是武德充沛。

程颐的兄长程题在的时候,就经常引用郑玄的这条记载,认为这是良法。

乃是保护良善,驱逐盗匪的必须。

而当今天子,明发有司的这道詔令,在程颐看来是在汉代律法上更进一步的规定—一只要不犯法,甚至官府若没有明確罪证。

则百姓的居所、財產內的一切,都受到保护。

风能进,雨能进,官府不能进!

这是什么样的胸襟啊?

三代先王,也不过如此了吧!

这真的是先帝的教导吗?

太伟大了!大宋英文烈武圣孝皇帝!

於是,连夜写了一篇文章,大讚此詔——三代以下第一詔!

赵煦却不关心这些事情。

他甚至都没把这个事情放在心上。

因为他很清楚的,所谓法令,所谓制度,服务的都是统治者。

什么风能进、雨能进,官府不能进?

官字两张口,想要给人安一个罪名还不简单吗?

再说了,这天下还有完全清白的官员、商贾吗?

所以,这个事情,最多最多,算是让大宋的法制,向前迈进了一小步。

给有產阶级,特別是新兴的工商业资本吃颗定心丸,安抚一下他们罢了。

免得,嚇坏了小孩子,大家都不敢做买卖了。

故此,赵煦这边是毫不犹豫的,部署著杀人、抄家的事情。

首先,自然是那几个在坊间风评很恶劣,做事过於没有底线比较大的傢伙。

比如,金城坊的苗家纱场,开化坊的郑二纱场以及明义坊內的韩氏兄弟纱场这些都是去年开始崛起,並迅速壮大的一批工坊主。

这些人都有个特点—一基本都是过去开封府內有活力的社会组织的首领。

这些傢伙本来就没有底线。

开始创业后,为了捞钱,自然是肆无忌惮。

像是现在纺织业內的那些乱象—诸如损耗分摊、伙食费扣除什么的,都是他们带起来的风潮。

探事司也早就在赵煦的授意下关註上了这些人。

一一给他们打上標记,做好了罪证搜集工作。

如今,到了需要借他们项上人头用的时候。

自然的,也就不需要客气了。

探事司的文牘,在圣旨下被一册册调出来。

这些傢伙的罪行和罪名,一条条的从中捡出来。

真真是罪状十二卷,卷卷有其名。

这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所有罪证、卷宗,全部送去开封府,让开封府准备抓人、抄家!

用他们的脑袋和血,来给其他人开开眼,立规矩一在大宋,要赚钱就得听指挥!

不听指挥的一就是这个下场!

於是,元祐三年十月已丑(十七),开封府商贾苗百年、韩富贵等,坐坏纲常法度乱社稷”下狱,籍其產,以其財偿百姓无辜者。

一日之內,开封府就收到了数百封诉状。

都是状告这些人,欺压良善,剋扣工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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