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就算是在文明社会,这种逃兵的做法也是死罪,而这个时期并没有那么文明,杀了正常,被处罚成为奴隶已经是很仁慈的做法了。
多半还是因为现在村子里缺少劳动力,不然换成平常时候绝对会杀掉,也包括这个人的孩子。
弗里森对劳伦斯非常友好,“劳伦斯先生,我最近头有点疼,您能摸一摸我的脑袋,让我的脑袋不要那么疼了吗?”
劳伦斯知道多半是艾玛家把自己能治病的事情告诉了别人,这些人完全没有保密意识。
上次是用手看艾玛家的人脑袋热不热,热了就多休息,多喝水。
也不知道艾玛那嘴巴怎么说的,按照这些野蛮人的理解能力,多半是被当成了巫术。
劳伦斯哪里会看病,直接说道:“我很忙,祝你好运。”
弗里森不相信好运气,看到智慧的劳伦斯先生要走,就迅速说道:“劳伦斯先生,我愿意拿出一只鸡,一罐黄油,一桶羊奶作为礼物。”
劳伦斯都已经转身离开了,这个时候又转身回来了。
鸡汤,黄油,羊奶……
劳伦斯露出思索的神色,看着这个大胖子。
身体胖了自然容易生病,不管是野蛮人还是别的地方的人,胖子确实是压力比较大的。
想到这里,劳伦斯说道:“伱是不是睡觉的时候很难受?”
弗里森激动的看着劳伦斯,“是的!我经常难以入眠,每次醒来都会觉得很累!”
野蛮人只要是成年之后,晚上基本上都能发出雷声般的轰鸣。
打呼噜是因为呼吸不畅,或者鼻子有问题。
“你今天睡觉的时候,身体朝着右手的位置睡觉就行了,不要面对着屋顶,也不要面对着左手的方向。”
弗里森不明白这是为什么,甚至是有些怀疑,“只是这样?”
劳伦斯为了感谢费,胡说道:“怯懦的人才会经常头疼,勇猛作战,有着无数疤痕的勇士就不会经常头疼,你要经常去打猎,这样神才会赐予你健康的身躯。”
弗里森顿时就信了,“智慧的劳伦斯先生,请您到我家里,我要好好招待您!”
劳伦斯礼貌的拒绝,“我还有事情,下次吧。”
很快劳伦斯告别了弗里森。
因为奴隶的事情,劳伦斯看了看附近的房屋,发现有些房屋确实是没有修补的痕迹。
要么是没人住了,要么就是去了完好的屋子居住,而那些屋子原本的主人,多半都是一些提前跑路的人。
人其实可以一个人生存下去,但是大部分在集体环境下的人都不想那样做,一旦离开集体就会闷闷不乐,心如死灰。
很多跑掉的人还会回到这里,然后就被那些奋勇作战的人抓住,狠狠教训。
要么是被杀了,要么就是作为最下等的奴隶对待。
对于那些临阵脱逃,不肯拿起武器战斗的人,同族同村的人都会瞧不起他们,甚至是主动虐待他们。
为了生存,野蛮王国的规矩就是如此,就算是有些人很自然的产生了私心和畏惧心理,也会在残酷的环境下被狠狠淘汰掉。
除非大部分野蛮人都过上了不需要战斗就能好好活下去的生活,不然逃避战斗的野蛮人男性,必定会受到来自族群的极端虐待。
劳伦斯发现普米修人在加入瓦基里人部落后,已经开始转变了,从农业生产氛围转化为了劫掠氛围。
种地养猪可交不起重税,发家致富只能依靠暴富手段。
在这种氛围下,今年镇子里的大部分男性都会外出劫掠,走上野蛮人王国的传统致富路。
劳伦斯叹了口气,更加忧郁了。
“唉,我还是老老实实的躲在山里吧,不然这些人出去打劫喊上我,我可不想背井离乡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