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道闻言一愣,立马细下嗓子,说:“张大哥,你也要革命啊?现在奉天到处抓党人,你还往这走,不要命啦?”
“兄弟,革不革命的,这话先放在一边儿。”张宗昌笑道,“俺只知道,这是个机会。”
“什么机会?”
“翻身的机会啊!”张宗昌解释道,“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世道,管你是什么人,响马、流氓、地痞,只要你能拉出一帮人,那就能立马摇身一变,全成老爷了。这还不算完,往后还算是英雄,哈哈哈哈,几百年来也没这好事儿啊!”
“那这么说,张大哥你也是个救亡图存的仁人志士呀!”
“哎,兄弟,你可别给俺戴高帽!有道是,救人先救己!俺还是先把自己弄明白吧!说到底,人生在世,无外乎两个字儿——升官!发财!”
江小道默默点头。
张宗昌的话,他自是认同,可一想到那些整日大谈救国之道的党人当中,有这样一群人混迹其中,心中便不再有丝毫敬畏。
原来,救亡图存,不过只是口号,心里装的全是生意经。
如同是绿林响马的“十不抢”,也都是说一套、做一套罢了。
昔日里杀人如麻的土匪,欺行霸市的流氓,鱼肉乡亲的官僚,只要站在党人那边,喊两句反清,便就摇身一变,以英雄自居——什么世道?
“张大哥,你手上,现在有多少人马?”
“兄弟,实不相瞒,将将百人。”张宗昌难免得意地说,“不过,人多眼杂,俺也不敢把他们都带进城里,只是恰好从海参崴过来,经过奉天,休整一下,过两天就要走了。”
“走水路,还是火车?”江小道问。
“还没想好,看哪条路方便吧。”
江小道沉默了一会儿,却说:“张大哥,你要是只图升官发财,不如留在奉天,实话告诉你,老弟我跟张老疙瘩有点关系,你手上有人,还会俄语,要是想投奔他,我可以帮你引荐一下。”
张宗昌眼睛一亮:“嗬!老弟,怪不得你混得开,敢情你靠上了这座大山啊!”
“怎么样?要不你留下吧,咱俩还能在一块儿,有个伴儿!”
张宗昌确实心动,但又有些为难:“江兄弟,不是俺驳你的面子,只不过,俺从北边回来的时候,就已经有人帮俺跟胡都督搭好了关系,要是出尔反尔,实在有违人情啊!”
“好吧,既然如此,老弟就不强留了。”江小道难掩失落,“不过,老弟的话还是在这撂这,不管啥时候,也不管你混得是好是坏,只要有用得着老弟的时候,你尽管说话。”
“兄弟爽快,这话俺记下了!”
张宗昌提起酒杯,痛饮了一番,又说:“不过,兄弟,俺确实有件事没闹明白。既然你认识张老疙瘩这种能人,为啥不去他那谋个一官半职,往后这世道,铁定是谁手上有兵,谁说了算。”
江小道叹了一口气,说:“张大哥,我的根就在这,当兵打仗的活儿,未必适合我。而且,我现在的生意,才刚刚开始,张老疙瘩虽然没有明说,但也是更希望我留在江湖。”
“哦?这话怎么说的?”
江小道并不傻,早在奉天血案发生以前,他曾跟张老疙瘩有过一次会面。
张老疙瘩吃着肉,江小道喝着汤。
作为奉天的新贵,张老疙瘩亟需掌握奉天的大小风声,并提议让江小道在江湖中充当其眼线。
这一番话,看似重用,实则却也是一座大山,直接把江小道压得死死的。
其言外之意便是,江小道的天,就是张老疙瘩的脚底板,他若飞腾起来,还怎么去做市井江湖中的眼线。
张宗昌听懂了话中的意思,当下便笑了笑,宽慰道:“兄弟,你也不用丧气,江湖之大,岂止市井,你有这座靠山,日后也少不了跟各路兵马打交道的时候,前途无量啊!”
“那我就借张大哥吉言了!”江小道嬉笑两声,提起酒杯,“来,干了!预祝咱们俩,以后都能飞黄腾达!”
张宗昌也狂放大笑:“这才对嘛!咱哥俩,以后俺带兵,你敛财,咱们一块儿横扫华北!不,不光横扫华北,还要一路干到江左,去那十里洋场风光风光!”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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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brandonmaa的打赏支持,征子眼瞎,之前忘了,抱歉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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