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腿上有伤,活动不太灵便的参赛者,不论是需要马匹激烈跑动以比拼速度的快马赛,亦或是在要求骑手在马背上翻转腾挪,弯身下跃拔取地面上的彩旗以比拼技巧的颠马赛,这两种比赛,对目前有伤在身的夏霜寒而言都明显不合适。故而,夏霜寒所参加的项目,是完全在她能力范围之内的走马赛。
走马赛作为一种比走不比跑,一旦出现马匹四蹄同时离地便算作犯规,进而剥夺骑手参赛资格的比赛,其参赛马匹,必定是事先经过严格训练的。
驾驭着经自己一手训练而掌握了走步技巧的爱马红云,夏霜寒最终为自己赢来了代表着第二名的黄绸。而彰显着优胜者的荣耀的红绸,则被某位实力雄厚的的年轻小伙子赢了去。(赛马大项的所有项目都是不分男女老少,混合式比赛的。)
热闹欢腾的氛围中,西方的天空慢慢被火烧云染了个通红,草原上升腾起的一簇簇篝火,也与天边的红霞交相辉映着舞动了起来。
啃着烤羊腿喝着马奶酒,夜幕降临的火堆旁,颇知道饮酒要适可而止的夏霜寒,微微红着一张被酒精熏染出的迷迷糊糊的笑脸,为营地上载歌载舞的戎族姑娘们伴唱着歌曲、击打着节拍。
“世轩哥,你不打算参与进来么?”摇曳的火光照耀下,向林熙然邀舞失败的芭丽雅将目光转向了坐在夏霜寒身边的陆绍云,“世轩哥,杍然哥不跳舞也就算了,你不跳却是不行的。你难道没听霜寒姐姐说么,按照传统,戎族人的婚礼上,新郎和新娘是要在仪式结束之后为来宾们献舞的。所以,你难道真的不打算趁着现在的这个机会,好好练一练你的舞步么?”
“居然有这种事?”看一眼身旁完全没和他提过跳舞这件事的夏霜寒,陆绍云只感觉一个头两个大。
“放心吧,婚礼上的舞蹈百年来都一直是那几个动作,你一个晚上就能学会的。”看一眼陆绍云那如临大敌的模样,一直认为学舞一事不难,故而打算等自己腿伤痊愈之后,再和他说跳舞这件事的夏霜寒笑道:“你若是实在担心,要不先让芭丽雅教教你?”
“这......”环绕着篝火的空地上,纵情欢唱沉浸在喜悦氛围中的人们,根本不可能去在意身为汉人的陆绍云舞蹈究竟跳得好不好。故而,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跳过舞,并且一心想让不日后的婚礼尽善尽美的陆绍云,决定听从夏霜寒的建议,先和芭丽雅学一学。
“如果我实在跳得太差,你就等着腿伤好了之后陪我拼命练习吧!”将手中剩下的最后一口马奶酒仰头饮尽,带着小埋怨看了夏霜寒一眼的陆绍云,放下手中的空酒杯站起身,跟着芭丽雅走开几步学习舞步去了。
只是片刻后,当陆绍云跟着芭丽雅学完确实算不上很难的婚礼舞步回到夏霜寒身边时,他却没想到,居然会有不识趣的小伙子,在向夏霜寒索要那条他还没来得及要过来的五彩绸带。
“这位兄弟,难道你在听你那位居住在娜鸣村里的祖父讲起霜寒救下查加普的事情时,没从说故事的人口中得知她已经有了心上人,而且很快就要成亲了吗?”
面对着眼前这个,口中说着自己钦慕于夏霜寒救人时的勇敢无畏与今日下午在走马赛上的杰出表现,进而想用自己手上的黄绸换下夏霜寒的彩绸的小伙子,陆绍云面带宣誓主权的威严,直接解下夏霜寒胳膊上的彩绸,将自己怀中的红绸系了上去。
“不好意思了这位兄弟,你口中的夏姑娘,已经名花有主很快就要嫁给我了!”
得知自己中意的姑娘已经名花有主了的游牧民小伙子,花费片刻时间调整好自己的情绪,随后得体地献上一句祝福,便转身离开了。
而不满于自己不过才刚刚离开一小会,夏霜寒就又给他“招蜂引蝶”地“招惹”来一名情敌的陆绍云,则气哼哼地捏了捏夏霜寒的脸颊,垮着一张脸道:“你能不能让我省点心啊?”
“我简直冤枉好吧!”眼眸亮晶晶,表情哭笑不得的夏霜寒扁嘴道:“索取绸带的风俗我早就和你说过了,你自己下手不够快,叫别人抢了先,怎么还成了我的错?”
“哦,是吗?那看来,我不快点下手,早日把你娶回家是不行了!”被夏霜寒的反驳回击得毫无还手之力的陆绍云,伸手揽过身边人的腰,一边半扶半抱地带着她离开篝火晚会的营地,一边道:“既然你已经吃饱喝足了,那就先和我一起回家吧。反正你也跳不了舞,回家早睡早起才有利于你的伤口痊愈。”
接下来的几日里,忙于为婚礼做准备的夏霜寒和陆绍云,都没怎么再到村外的庆典赛场上去参战亦或观战。而借口自己要为堂兄的婚礼出一份力,进而同样没怎么离开过村子的林熙然,则忙里偷闲地开始着手熟悉起夏霜寒绘制的那张,不完整的邱兹山内部通道地图来。
对于这张尽管并不完整,但却会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派上大用场的地图,林熙然虽然从笔迹上确实看出了地图出自夏霜寒之手,但碍于陆绍云的要求,他却并没有向夏霜寒刨根问底地深究地图的来历。
近六个月前在苍茫山中进行的那场试探以及近半年来的相处,已经让林熙然将夏霜寒划分到了自己意识中绝对可以信任的朋友的范畴里。再加上,有陆绍云这么个肝胆相照的好兄弟在一旁做保,于是,林熙然尽管对这张不完整的地图有很大的困惑与好奇,他也还是按捺住了心底那份一探究竟的欲望。
九月初九,这是为期五日的庆典活动结束后的第二天。
这一天,作为一个尚且还未向心上人求婚的准新郎,带上弓箭翻身上马的陆绍云,在早已求过婚的乌玛尔的带领下,出村到毛色鲜艳的火狐狸最常出没的荒野上去了。他此行的目的不用说,自然是为夏霜寒打下一张火狐皮。
而与此同此,腿伤基本几经痊愈的夏霜寒,则和乌玛尔的未婚妻莉迪露一起,在分层水井的第三层边,漂洗着衣物。
艳阳高照的午后,如愿以偿地用“眼对穿”的方式猎下一只火狐狸的陆绍云,和同行外出打猎的三四个小伙子们一起回了村。而除了猎物以外,他们从村外的荒野上带回来的,还有一个被毒蛇咬伤了的小伙子。
“什么?你说那个小伙子,就是乌玛尔失散多年的弟弟乌加尔?”从陆绍云口中得知那个被毒蛇咬伤的小伙子就是乌玛尔的弟弟的夏霜寒,惊讶得停住了手上的活计。她将收下来的晾干了的衣物放进衣物篮,惊诧不已地追问道:“那小伙子真的就是乌加尔吗?”
“乌玛尔说是。”晾晒着衣物与床单的院子里,陆绍云一边处理着手上已经剥下来的狐狸皮,一边道:“乌玛尔帮他处理伤口的时候,无意中看见了他身上的胎记,后来等处理了伤口后仔细一询问,乌玛尔便确定他确实就是自己当年那个走失了的弟弟了。”
依照陆绍云所说,他和乌玛尔一行人一起发现乌加尔的时候,乌加尔已经被毒蛇咬伤了。对于一个独自一人身处荒原上,且身上还并未携带解蛇毒的药物的人而言,如果乌加尔不是碰巧遇到了外出打猎的陆绍云他们,那么他绝对是必死无疑的。
而走失了多年的乌加尔之所以会那么凑巧地出现在娜鸣村十余里外的荒原上,则完全是因为,他正走在前来娜鸣村寻亲的路上。
“乌加尔说,这些年来,他一直和自己的养父母以及养父母的孩子们一起生活在草原上,过着标准的游牧民族生活。在他的记忆中,尽管他记得自己因为漠北人的劫掠而与自己的亲哥哥失散了,但失散当时还很年幼的他,却完全不知道自己究竟该到茫茫草原上的什么地方去找寻自己仅剩的亲人。”
“这些年来,为了不让自己的养父母伤心,不让兄弟姐妹们担忧,乌加尔一直没能好好打听自己哥哥的下落。直到两年前,养父母相继过世的他离开草原踏进了城镇,这才终于能够好好打探有关于自己哥哥的消息了。”
“几日前的庆典期间,在距离这里一百里外的某个城镇上,乌加尔无意中从该城镇走商的定居民口中得知了乌玛尔的情况。由此认为自己很有可能找到了哥哥的下落的他,连庆典都来不及过完,便慌忙收拾行囊往娜鸣村来了。”
“只不过,在来这里的路上,他却因为被蛇咬伤而差一点丢了命。”诉说到此的陆绍云放下手中处理完毕的狐狸皮,慨叹一声道:“还好啊还好,今日若不是乌玛尔带我到那片地区去打火狐狸,毒发身亡的乌加尔只怕就要就此沦为野兽们的口粮了。”
“......”那照你这么说,乌加尔今生之所以可以和自己的哥哥团聚,岂不是还有我的功劳在里面了?若不是我想要火狐皮,你和乌玛尔今日就不可能出现在那片荒原上;如果你们今日没有造访那里,那么乌加尔也就不可能得救。
所以这么说来,前世的乌加尔是不是就是因为被蛇咬伤且无法自救,所以才在见到自己的哥哥之前,就死在了荒野上呢?
深感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天注定的夏霜寒,将有关于前世的回忆与思考都收到了脑后。毕竟对她而言,友人寻找到自己失散多年的亲人尽管可喜可贺,但这件事于她的影响却是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