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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狗又逼我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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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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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魔法,他的面前出现了一簇洁白的,绝美的,香甜的白玫瑰。

沈淮书一只手把花搂住,一只手把宋易晟的脖子搂住。

凑近了,他眼底泪痣美艳,眼尾稍稍勾起,勾魂摄魄。

他吻上去,他说:好侄儿,是你别忘才对,现在不能忘,以后也不许忘。

第45章

宋宅, 宋夫人唐玲举办了一场排场蛮大的主题派对,请了一众姐妹,作为宴会上为数不多的三个男人,宋总、宋易晟、以及沈淮书被围在了中间。

院子里, 地上是薄薄一层金黄色的落叶, 带着清香,踩在上面软软的, 加冰的香槟杯叮一声碰撞, 举高了, 喊了一声, 秋天快乐。

事实证明, 对这些贵妇来说, 每一天都可以变成节日, 不消说秋天快乐, 若是让她们换个说辞, 她们也一定能找到。

例如今天是某人x某人在一起某某天纪念日, 大家一起举杯欢庆。

沈淮书乍一觉得有些羡慕唐玲的性格,大大咧咧地, 没有烦恼。然而下一秒就觉得苦恼了, 他被迫因为拙劣的理由,和宋易晟一起敬了杯酒。

这桌子上的小辈只有宋易晟一个, 他虽说年纪在同辈中算是小的,但不管怎么说, 都是同辈,怎么今天局势却变得有些奇怪了。

不过这也没办法,这辈分实在有些乱,如今他都不知道应该把唐玲称作姐还是其他什么, 因为这事,他还头疼了好几天。

不过,小孩儿倒是高兴,他乐意把自己的辈分往上提一提,于是今天一来,见了他妈,当面劈头盖脸就是一顿姐,没被少骂。

沈淮书心中无奈地很,这时候是饭桌上最热闹的时间点,宋易晟不过二十出头,是中年妇女最喜欢逗趣的对象,此时被逼着一杯杯敬酒,卫衣袖子卷起来一半,还露出里面触目惊心的擦伤,不过已经结痂了。

他再看向宋总,平日里在商场上叱咤风云杀伐果断的男人,如今在这样的场面下,也会显得手足无措。

他想,在宋家当男人,还是蛮辛苦的。

酒过三巡,宋总突然说道:淮书和小晟在一起,我和唐玲也没有什么好送的。这样,之前我一直想买架私人飞机,现在订了,当做礼物,送给你们。

有私人飞机的确会更方便,但是这也太贵重了,沈淮书吓了一跳,再三推诿,才知道送这个字只是夸大,虽说主要是方便他们见面,但也是宋家原本计划内的事情。

沈淮书这一场饭吃得是心惊胆战。

原以为这是场普通的宴会,如此看来,是自己太天真,他和宋易晟是这场聚会的主要人物。

不过,不来这一趟,他还真不知道自己在豪门圈里有诸多话题。

关于他热度最高的一个话题是;沈淮书究竟是不是gay。

第二个话题是:究竟什么样的人会和沈淮书在一起。

如今好了,热度最高的两个问题被一起解决。

当年不少人到沈家说亲嘛,那个谁家还真把儿子带去了的,结果被沈老先生给赶出来了。

沈家那个环境,怎么可能接受小书是个gay?幸好小书没有屈服,要不然哪还有今天?

就是可惜咯,当时小书回国,我都想让我那个顽劣不堪的侄儿到他那边去改改性子,谁知道他不乐意。要不然,如今也轮不到你们家易晟咯。

宋易晟掩唇轻咳,边往沈淮书碗里夹菜,边说:我心想,这圈子里,有我好看的没几个吧。谁不知道我家小叔叔是颜控呢?我这种都只能算勉勉强强接受,让别人和他住在一起,他只有当场翻脸,教鞭能把人手打烂。

他抬手做了个挥教鞭的姿势,倒是学到了几分精髓。

沈淮书笑了笑,暗道一声,油嘴滑舌。

不过宋易晟这话倒是让他想起,在国外读研的那段时间,还真有个长得不错的朋友和他一起住过,算是一起留学的室友,那时候也说是想体验体验沈家的家教,只不过没多久,那人就搬走了。

他想了想,目光突然对上了唐玲。

他想起来,那个朋友就是唐玲的表弟。

已经过去很久了,他都快记不清那个人长什么模样,印象中,应该也是高鼻梁,身高腿长,和宋易晟比起来,是个安静沉静的性格,算是个不错的室友。

阿晟呢,毕业后要去国外读研了,让我们举杯,祝小晟前程似锦!

香槟杯碰撞出轻脆动听的声音,趁着唐玲喝高,宋易晟抓着他就往家里奔,拖着他一路到了一个挂着非请勿入牌子的门前。

那是小孩以前的房间。

那些他们没在一起前的回忆都在里面。

沈淮书心里有些激动,同时也想,这不是小孩儿的隐私吗?两个人在一起,应该不问过去只问将来才对。

小叔叔,进来!宋易晟打开房门,热情地拉着他走了进去。

显然,那个非请勿入不是针对他的。沈淮书在房间里有些局促,他能在房间的角落看到宋易晟高中初中时期的照片,小孩从初中就开始蹿个子,那时候就已经很高了,脸上稚气未脱,手里抱着脏兮兮的篮球。

模样没怎么变,变化最大的还是稚气这俩字,如今再看,沈淮书扶了扶腰,再也不想把这个词用在宋易晟身上。

他不太喜欢翻阅别人过去的隐私,可是宋易晟满不在乎,拉着他坐下,翻看以前的相册。关于以前的照片,总是会引得人止不住发笑,越往后翻,发现越是年纪小的照片,一直到宋易晟还没上小学,他在这众多的照片中,发现了两人唯一一张合照。

当时的沈淮书约莫不过十二三岁,乖乖巧巧牵着母亲的手,脸颊上有残留的红晕,另一只手拿着羽毛球拍,想来是刚打完球不久,还没缓过气来。

忘了那是一场什么样的聚会了,总之小阿晟满脸写着不高兴,气鼓鼓地抬头看向别人,细看视线,似乎是落在沈淮书身上的。

说不定那时候我就喜欢你了,看一眼,心里蹦出几个字,哎,这是我老婆。宋易晟嬉皮笑脸把照片抽出来,放进了包里。

沈淮书作势要打他,却被宋易晟握住手腕吻了。

吻落在脉搏上,细细密密地,酥酥麻麻的,这让他似乎对那场羽毛球比赛又有了些印象,他记忆里,的确有一个性格顽劣,又喜欢争强好胜的小孩,明明还是个小不点,却想着要和大人们比赛。

他忍不住觉得好笑。

沈淮书看到房间的墙上有各种奖状,桌上有满是英文的资料,他想,如果真的要为今天定一个主题,那主题一定是:庆祝宋易晟出国读研的事落实下来,兼他的学术论文在杂志上发表成功。

坏消息是,宋易晟答辩结束后就要准备出国了,没有几天休假,因此寒假是他们唯一可以多点时间相处的机会。

好消息是,宋易晟换了个不是学术狂的导师。

沈淮书对新导师有过耳闻,隐约记得自己有个认识的人也是从那位老师的手下出来的,只是记忆有些模糊不清,想不起来了。

趁着唐玲和姐妹们玩得开心,他俩也就没急着下楼。把被子一掀,窝在床上看宋易晟以前的各种黑历史。

正巧沈家一直催着要办家宴,沈淮书想,借这个机会,自己也可以回家拿点以前的照片,当做交换。

翻到近几年的照片,一张在国外的合照让沈淮书的手指顿了顿。

照片上的时间写着是三年前,宋易晟高中毕业的时候,他和一个穿着素雅的男人站在一座桥边合影。

沈淮书突然想起来了。

这是你舅舅?

宋易晟微怔,像是带着些疑惑,偏着头问:是啊,怎么,你认识啊?

沈淮书心道,怎么能不认识,以前好歹住了一段时间。他总算是知道宋易晟换导师的事情怎么能这么快就敲定了,原来是自家舅舅以前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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