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洛端起酒杯,没搭理他,李安则是笑而不语。
其实陈志超有一点说的不错,歌伶和舞女不一样。这个时期在夜总会驻唱的歌伶,完全可以看作早期的港星歌手。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港姐起源于夜总会,象征着港乐气象的其实也是夜总会。
在红馆建成之前,夜总会是歌手出道的唯一舞台。即便是上辈子那些耳熟能详的天王歌后,很多都有过在夜总会登台的经历。
特别是在七十年代,中式夜总会巅峰期,夜总会老板更是放出豪言:“在香港没有我们请不来的歌手,只有我们不想请的歌手。”
他这话倒不是夜总会舞台华丽,金主给的酬金更高,而是因为能在夜总会驻唱,便意味着已经跻身于巨星之列,所以歌手们才争相驻唱。
……
见两人没说话,陈志超语气不满:
“你们觉得给我三天时间,我能不能搞定她?”
雷洛点点头,嘴上说道:
“信,你是欢场老手,指路明灯嘛,我当然信你啦。我信你三天后肯定出糗!”
陈志超切了一声,不再理会雷洛。扭头望向李安,面色严肃。
“被你说中了,刘和死了。”
李安表情没什么变化。
“刘和一死,不是正合陈sir心意,你应该高兴才对嘛。”
陈志超盯着李安看了十多秒,突然露出笑容:“说的不错,就刘和那纨绔性子,刘福探长指望他养老送终,那是看错了人。这种扑街,我不会帮他出头的。”
看到陈志超脸上的笑容不像假装,雷洛稍稍松了口气。毕竟不论怎么讲,刘福都是陈志超的贵人。没有刘福的扶持,陈志超在警队绝对不会如此的顺风顺水。
虽然他听说过陈志超和刘和的恩怨,但刘和死了,也难保对方不会因为刘福与李安撕破脸。
他喊李安过来是介绍两人认识的,不是来让两人难堪的。
正在这时,前方舞台又登上一名歌伶,随着这名歌伶登场,场内顿时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舞台四周更是被服务生拿过去的玫瑰篮摆满。
雷洛故意转移话题:
“看样子现在的经济条件真的好了很多,来夜总会消遣的客人,钱捧女人都是毫不手软。”
李安接过话:
“自从李裁法的丽池夜总会把旧上海的奢华搬来香港,类似于丽皇宫这样,装修豪华的夜总会就成为不少有钱人为数不多消遣的地方。我觉得,再有个十多年,香港都能出一两位以夜总会起家的亿万富豪。”
“身价亿万?”
雷洛本来只是随口扯的话题,但听到李安的话还是有些惊住了。
他思考了一会,说道:
“会不会太夸张了?”
李安以过来人的超前眼光讲述:
“香港的经济从早期的转口贸易到现今的工业化,市民的收入已经有了显著的转变和增长。经济飞跃发展,就不能再以现有的消费水平来衡量。可能现在身价百万是个有钱人,过个几年就算不得什么了。我个人还是比较看好娱乐业的前景。”
这话讲完,他笑着看向两人。
“洛哥,陈sir,你们与其把钱投入酒楼、茶楼,不如投资夜总会,收益应该比酒楼茶楼丰厚。还有投资物业(不动产)也不错,我正好有家代理公司,可以帮你们打理。”
陈志超喝了一口酒水,冲李安问道:“包赔啊?”
李安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觉得呢?”
“讲笑的嘛。”
陈志超咳嗽两声。
雷洛思索着说道:
“物业先不说,我倒觉得开家夜总会不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