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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变美后,我赢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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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男主极品亲娘(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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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呢,则是郑晚君嫡亲的大伯父,前年外放浙州,四品知府,前途无量。

郑晚君:……知道我家可能是大户人家,但没想到这么牛逼啊。

她的祖父已经是六部的主官。

再有几年,极有可能入阁。

入了阁,就相当于拜相,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朝廷重臣。

还有叔伯等,也都十分牛逼。

郑家未来三十年,都不会出现断层。

她的亲爹,是郑家的嫡幼子,不只是父母宠爱,就是长兄、次兄也把他当成自己的责任。

这些年,逢年过节,还有郑先生、郑家三个儿女的生辰等日子,京中都会送来丰厚的礼物。

郑先生爱静,不愿张扬,万娘子以夫为天,自然跟着一起低调。

否则,以郑家的门第,慢说知县了,就是知府也要敬着捧着。

郑晚君:……很好,就这样的家世,根本不怕自己遇到凤凰男、中山狼啊。

因为郑家真的很强大,似季克己这样的新秀,就算再努力成长,想要达到郑家的高度,也要三五十年。

而到了那个时候,她的儿孙都长大了,难道还怕一个糟老头子?

咳咳,好吧,郑晚君承认,自己想多了。

话题也被扯远了。

有了活字印刷,又弄出可以随意移动的椅子,郑先生开始正视自己的女儿——

虽然只有七岁,却早慧懂事。

思维如同天马行空,总能带给人意想不到的惊喜。

不愧是我的女儿啊,从小就这般聪慧。

郑先生知道自己不够优秀,可若是能够生出优秀的儿女,再培养出优秀的学生。

谁还会觉得他郑四郎是个无用的病秧子?

郑先生本就把郑晚君当成了掌上明珠,意识到她的不凡后,便愈发纵容。

万娘子向来听从丈夫的,见丈夫开始亲自教养女儿,虽然有些不赞同,却还是默默的放任了。

至于那位从京中请来的嬷嬷,也成了摆设。

偶尔给郑晚君上个礼仪课,或是跟万娘子分享分享京中的流行样儿。

郑家的日子也进入到了新的阶段。

有了轮椅的季三郎开始试着干些活儿。

力气活干不了,但烧水做饭、编筐木工之类的活计,还是没有问题的。

随后,郑先生的印书作坊悄然开业,季三郎便去作坊做活。

他学过木工,雕版学了一段时间,也有模有样。

郑先生看在季克己的面子上,对季三郎很是照顾,薪水也是高于市价的。

季三郎有了稳定的收入,而季三娘子呢,也能持续在顾娘子那儿拿到工钱。

夫妻俩拼命干活,一个月竟也有两三千铜钱的进账。

看到那么多的铜钱,季三郎夫妇都惊呆了。

“除了吃住用,还能攒下这么多钱。这还只是一个月,若是一年的话——”

季三娘子卖力的掰着手指头,感觉十根手指头都不够用了。

她笑得合不拢嘴,仿佛已经看到自家一年攒下好几两银子。

攒个三五年,就能想办法买个小院子的美好前景!

“孩子他爹,你快掐我一把!这是真的吗?怎么就跟做梦一样?”

季三郎老实,妻子让他干啥,他还就真的干啥。

“嘶!好疼!你个憨货,我让你掐,那就真掐啊!”还掐得这么用力。

季三娘子娇嗔的骂了一句,脸上的笑容却愈发灿烂。

她的胳膊好疼,所以,这不是做梦!

她家的日子真的好了,是她过去做梦都不敢想的好日子!

季三郎一家的日子好了,首先就表现在一家人的模样上。

季三郎和季三娘子没了过去的那种麻木、憔悴、苍老,他们的眼睛里有了光。

虽然还是看着怯懦、畏缩,更多的却是老实,而不是毫无底气。

季克己就更不用说了,在郑家养了几个月,身上那种油墨的污垢和臭味儿不见了,皮肤也渐渐变白了。

双手的老茧慢慢软化、消失,指甲缝里再也没有了那种仿佛总也洗不掉的黑渍。

穿着干净、合体的衣裳,还有读书孕育出来的独特气质,俨然也是一个翩翩少年郎。

季克己的容貌,不如赵青云精致,却也多了几分男子的硬朗。

赵青云是美得雌雄莫辩,季克己则是清俊小郎君。

两人是不同类型的美,各有千秋。

不过,最能给人产生美貌暴击的,还是赵青云。

季克己有了郑先生这个先生,他也足够努力。

他这个后来者虽然没有居上,却也有了跟赵青云相提并论的资本。

总是被书院的先生和邻居们放在一起对比,当事人季克己、赵青云却没有受到流言蜚语的影响。

季克己继续努力读书,对待赵青云也是非常尊敬。

赵青云呢,读书、看顾家里还来不及,哪里有闲工夫去在意外人的评论?

两人都不在意,而季家老宅的人,却将那些话都听了进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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