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达是一个律师,任职于一家事务所,丈夫是一位日本人,她是我白人病人中最出色的一位,并不是说她的长像超众,吸引我的是她的那种气质。
后来我们成了好朋友,我为她做私人医生,她为我提供法律服务,我们从没有过真正的性交,但我们之间的关系却超出了一般的病人与医生的关系。
琳达是一位东欧移民的后裔,属於第二代移民,一流法学院毕业。
我第一次见她是在一个朋友的聚会上,那是十年前的事。当时她三十岁,金色的卷发,一米七的个子在那个以亚裔为主的聚会中特别出众。
我当时刚开业不久,就与她多聊了几句,问了些简单的法律上的问题,并互相交换了名片。
大概两个月后,我接到了她的电话,说她需要见我。
到了她的预约时间,她来了,告诉我她怀孕了,但他们夫妇暂时不想要孩子,想做人流,她很直接地告诉我,她原来有一位妇产科医生,是一位基督教信徒,她知道那位大夫是不可能为她做人流的,搞不好还要为她“洗脑”,所以想到了我。
当时药物(ru486)流产在美国尚不合法,加上她已怀孕接近三个月。
我告诉她唯一的办法是手术刮宫,她皱了皱眉,想了一会儿,问我会不会很痛。
我告诉她会有一点不舒服,但应能忍受。她於是就跟我约好第二周来做手术。
第二周她和丈夫如约前来。手术前我问他们什么时候想要孩子,她说至少五年之内不想要,於是我问他们採用何种避孕方法,她告诉我说她丈夫不喜欢戴避孕套,她又不喜欢天天吃避孕药,所以只是採用安全期及体外射精的办法。
我於是建议她用避孕环。在人流后的一个月,她就再次前来,加了避孕环。
她的身体属於上中等,那时,我对她基本上就像其他的病人,没有什么欲念。
半年之后,她又预约来看我,因为熟了些,我就问她,是不是又怀孕了。
她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说是因为月经不正常。
我有些奇怪,问她为什么没去她以前的医生那里,她半开玩笑地说,“我喜欢你,你有一双温暖的手,所以我以后就赖上你了。”
从那以后,她差不多每二、三个月就来看我一次,先是月经不调,接着是宫颈炎症。总之慢慢我们就变成了朋友。
她为我提供的第一个法律服务,就是为我解答了安装监视器的问题。
我原来的计画是在停车场、检查室及卫生间里都装上(我个人有个癖好,喜欢偷窥女性在卫生间里)。她告诉我停车场绝对没问题,检查室也可以,但我一定要保证录影带不外流,只能作为记录,为一旦出现的医疗事故或法律纠纷服务,但卫生间绝对不可以,因为我那样做就是侵犯了我雇员的隐私。
她还开玩笑说,“你太太大概不会在乎,但你能保证你的秘书和护士也不在乎吗?”
我听从了她的建议,没有在卫生间里安装。所以在我和太太之外,琳达也知道我在检查室里有监视像头。
每次她来,都要求我或我太太把摄像机关掉,以后就成了惯例。
大概是五、六年前了,我和琳达已经认识四、五年了,有一天她又来看我,等我到了检查室,发现她没有换衣服,正奇怪,她笑着告诉我,她刚刚把衣服又穿上了,因为她觉得她新买的这件套服非常好看,那是一套淡绿色的西服,下配同样颜色的西服裙,穿上她的身上确实是非常得体。
我夸奖了她几句,她说,好吧,我现在就开始换衣服了。